權威發布|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浙江省社會消防組織管理辦法》的決定

近日,浙江修改了《浙江省社會消防組織管理辦法》,對政府建立專職消防隊的範圍、專職消防隊員工資待遇、相關優惠措施等方面作出了調整,《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权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的决定

《辦法》原文

权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的决定
权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的决定权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的决定
权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的决定权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的决定
权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的决定权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的决定
权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的决定权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的决定
权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的决定权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的决定
权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的决定权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的决定
权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的决定权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的决定

點擊閱讀《辦法》解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