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產教融合:關鍵是「真融」與「真合」

深化產教融合,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是推進我國人力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迫切要求。2017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對促進人才培養供給側和產業需求側結構要素全方位融合,培養大批高素質創新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進行了全面部署,藉以推動構建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的發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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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產教融合:各省各地,各顯神通

各地在推進產教融合政策落實過程中,大膽探索融合模式,呈現出產教融合多樣化發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組建產教聯盟推動產教融合。《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明確指出,“應鼓勵區域、行業骨幹企業聯合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共同組建產教融合集團(聯盟),帶動中小企業參與,推進實體化運作”。在《意見》的指導下,各地積極地組建產教聯盟推動產教融合。四川省推動16家院校、科研機構與14家骨幹裝備製造企業、行業協會共同組建裝備製造產教聯盟,實現產業發展、人才培養、技術創新同步推進、緊密對接。杭州市充分利用高校資源、由政府統籌搭建“平臺+組織”產教多元對接新機制,以企業為主體建設產教融合平臺載體,促進產業技術創新,扭轉了關鍵核心技術受制於人的局面。河北計劃圍繞本省“三區一基地”建設和新興產業發展組建10個左右產教融合集團(聯盟),帶動中小企業參與,推動實體化運作。

二是通過產教融合吸引人才。我國新增勞動力供給已進入下降通道,生育率走低、勞動年齡人口總量下降與老年人口占比提高同時出現,吸收大量外來人口尤其是青年人口就成為提高城市競爭力的關鍵舉措。為解決用工和人才缺口,株洲和寧波積極推進院校建在產業園區、專業建在產業鏈上,通過深化產教融合提升人口吸附力和城市競爭力,把人口變成人才,把人才留在當地。株洲36所職業院校每年輸送技術技能人才3萬多人,在長株潭就業的就超過70%。寧波高職和本科院校年畢業生4.5萬人,有近40%留在當地就業,其中與港口經濟和優勢製造業適配度最高的國際貿易、機械、光電、商務、物流等留甬比例超過65%。通過推進產教深度融合,促進了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的有機連接,推動了本地高校源源不斷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

三是通過產教融合優化人才培養結構。各地面向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產業升級和改善民生的需求,通過招生計劃的增量傾斜、存量調整,支持轉型高校及時科學調整專業佈局,擴大符合產業規劃、就業質量高和貢獻力強的專業招生,對非優勢、特色專業實施暫緩招生、限期改造。同時以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為主線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推動試點高校創新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模式,深化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體系改革。湖南株洲職校圍繞“建一個專業,興一方產業,活一方經濟”,做強做精主幹專業,鑄造職校品牌,與知名高校和省內、長三角、珠三角等大中型企業建立了良好的“校校、校企”合作關係,實行“訂單式”培養,畢業生在就業市場中供不應求。溫州大學主動策應地方發展需求,充分發揮師範教育優勢,積極籌建基礎教育集團,服務溫州基礎教育發展,培養了溫州區域70%以上的校長、50%以上的特級教師和教學名師。

剖析產教融合:路途漫漫,任重道遠

由於思想認識、產業基礎、體制機制等多方面原因,我國產教融合向縱深發展依然面臨不少障礙。

一是宏觀層面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良性互動格局尚未根本確立。深化產教融合是教育政策、人才政策、科技政策、產業政策合力打出的政策組合拳,但一些地方對產教融合工作的認識還停留在職業教育層面,政府全局統籌和規劃引導不夠,未能有效推動行業企業參與。不同職能部門對待產教融合工作取向也存在衝突,教育、科技部門努力向前,國資管理部門則堅守,審計部門經常檢查,學校大多隻能被動等待,導致產教融合在沒有政策明確要求去做的產和教都幾乎不會也不敢去做。

二是中觀層面行業組織發育不足,在產教融合中發揮作用有限。現代產業發展需要行業規範和行業標準現代化,而行業組織在制定產教融合工作計劃,開展人才需求預測、校企合作對接、教育教學指導、職業技能鑑定等服務方面具有先天優勢。但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行業協會在職業教育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加之一些行業組織自身水平有限,指導職業教育發展的能力不足,尚不具備西方國家行業協會那樣制定標準、主持考試、頒發資格證書的能力,導致我國行業組織在校企合作中所發揮的作用較弱。

三是微觀層面的校企協同、實踐育人等人才培養模式尚未根本形成。目前我國校企合作普遍是自發式、點對點的直接對接,產教融合處於淺層次、自發式、鬆散型、低水平,合作關係相對脆弱,呈現出典型的“學校熱、企業冷”特徵。產教融合要取得成效關鍵在於讓企業真正成為人才培養的重要主體,但在目前產教融合過程中,企業方的利益關切並沒有得到很好保障,企業參與產教融合的內驅力並不強。有些企業認為,與學校進行產學研合作會無形增加企業運營成本,同時企業也難以承受學生實習安全風險,在這樣的背景下,校企合作多流於形式,缺乏長期保障與規劃,不具備可持續發展性。從學校專業建設看,雖然學校也是以行業為導向進行專業建設,但由於企業參與度不足、學校對行業缺乏深入的認識,專業預見性不足,導致學校並未真正按照行業發展趨勢進行專業建設,更未實現真正的產教融合。此外,產教融合生態培育系統不完善也導致現行的產教融合交易成本過高。由於學校和企業分屬“事業”和“市場”不同體制,校企合作在法人屬性、財務制度、人事編制、考核評價、產權界定等上難以順暢對接,加之缺乏促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整體性、系統性政策供給,激勵保障服務還不到位,導致校企合作交易成本過高,出現雙方不敢、不會合作。

深化產教融合:政策當先,校企協力

深化產教融合的關鍵是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如何做到產教融合“真融”和“真合”,還應從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優化政府服務,強化工作協調。建立發展改革、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密切配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積極參與的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形成教育、人才、科技、產業要素相互融合、政策相互協同的良好效應,真正將教育優先、人才優先融入各項政策,形成支撐引領高質量發展的強大推力。聚焦校企融合的制度堵點,儘快出臺產教融合促進條例,為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

二是統籌產教資源規劃,完善教育資源佈局。推動將深化產教融合從教育改革上升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性政策,融入經濟轉型升級各環節,貫穿人才開發全過程。面向產業和區域發展需求,同步規劃產業和教育資源佈局,促進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融入城鎮化、工業化、信息化。加快人才培養結構調整,創新教育組織形態,引導各類學校建立對接產業需求的人才培養模式,促進教育和產業聯動發展。推進產教融合型城市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行業和企業先行先試,建設一批“產城人教研創”深度融合的基地。

三是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拓寬校企合作渠道。支持職業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構建“公私合營、共同管理、利益共享、風險同擔”的運行體系,並依法明晰產權歸屬,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以股份合作制的方式分享合作收益。建立學校、企業人才雙向交流機制,明確教師以技術、專利方式入股獲利辦法,留出一定比例的教職崗位和經費用於聘請行業企業優秀人才。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實現高校治理結構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形成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長效機制。賦予學校更大辦學自主權,探索企業參與學校專業設置、自主招生改革和日常管理等內容,積極推廣“廠中校”、“校中廠”運行模式,促進企業需求側和教育供給側要素全方位融合。

四是完善企業參與的成本補償機制,鼓勵企業實施深度產教融合。充分調動企業參與產教融合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強財稅用地和金融支持政策協同,對產教融合項目,在規劃調整、供地保障、立項審批等方面予以傾斜支持。加強直接補助引導,將產教融合項目列入各級政府預算,或設立產教融合專項引導基金,對產教融合項目在基礎建設、設備購置、技能培訓等全過程予以補助,允許學校將土地、校舍、設備等用於產教融合項目,以有效降低企業參與產教融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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