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收到政策性拆遷補償款,應交哪些稅?

企業寫字樓遇政策性拆遷,拆遷賠償款如何進行涉稅處理,包括流轉稅、所得稅等?

企業收到政策性拆遷補償款,應交哪些稅?

貴司取得的政策性拆遷補償款的涉稅分析如下:

一、企業所得稅

政策性拆遷取得的拆遷賠償款,不屬於企業所得稅法中規定的不徵稅收入和免稅收入,應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的公告》的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的處理。

企業的搬遷收入(包括搬遷過程中從本企業以外,包括政府或其他單位,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以及本企業搬遷資產處置收入等),扣除搬遷支出後的餘額,為企業的搬遷所得。企業應在搬遷完成年度,將搬遷所得計入當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

二、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 號),附件三《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免徵增值稅的第三十七條規定:“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也就是說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免徵增值稅。

三、土地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收、收回的房地產免徵土地增值稅。

四、印花稅

由於印花稅屬於列舉徵收,“搬遷補償協議”不在列舉範圍之內,因此搬遷補償收入暫免徵收印花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