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劃分爲2區4縣的4線城市,享有「進士之鄉」之稱

四川省劃分為2區4縣的4線城市,享有“進士之鄉”之稱

四川省劃分為2區4縣的4線城市,享有“進士之鄉”之稱

四川省劃分為2區4縣的4線城市,享有“進士之鄉”之稱

眉山,四川省地級市,位於四川盆地成都平原西南部,岷江中游。眉山東鄰內江、自貢、資陽,南連樂山,西接雅安,北接成都。2000年6月10日,國務院正式批覆撤銷眉山地區,設立眉山市,管理東坡區、彭山區、仁壽縣、洪雅縣、丹稜縣、青神縣。

眉山古稱眉州,早在1000多年前就是州、郡治所。兩宋期間,共有886人考取進士,史稱“八百進士”,成為中國歷史上著名的“進士之鄉”。

眉山也是成(都)樂(山)黃金走廊的中段重點地區及“成都平原經濟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星火計劃農村信息化試點市和“四川省製造業信息化工程重點城市。作為國家園林城市,全市森林覆蓋率達45.7%,城區綠化率達37%。

四川省劃分為2區4縣的4線城市,享有“進士之鄉”之稱

四川省劃分為2區4縣的4線城市,享有“進士之鄉”之稱

歷史沿革

眉山建政,始於南齊建武三年(496),在犍為郡武陽縣南境建齊通左郡。南梁普通時期(520至527),齊通左郡改稱齊通郡,建齊通縣郡,縣治同在一城。

太清二年(548)設置青州,轄齊通郡,州治齊通縣城。

西魏廢帝二年(553)改青州為眉州,轄齊通、青城兩郡,州治齊通縣城。

北周明帝二年(558)撤銷齊通郡,新置安樂縣,治所當今東坡鎮,仍屬眉州。建德元年(572)眉州改青州。大城元年(579)青州改嘉州。

隋開皇三年(583)廢郡存州。大業二年(606)復改嘉州為眉州,州治遷通義縣城(今東坡鎮)。後撤州建眉山郡,郡治龍游,即今樂山市市中區。

唐武德元年(618)眉山郡改為嘉州。次年,從嘉州分置眉州,轄通義、丹稜、洪雅、南安(今夾江)和青神5縣,屬劍南道,州治通義縣城。天寶元年(742)撤銷眉州,改置通義郡。乾元元年(758)撤銷通義郡,恢復眉州,屬劍南道西川。

宋太平興國元年(976)通義縣改稱眉山縣隸屬西川路眉州。州領眉山、彭山、丹稜、青神4縣。

元至元十四年(1277)眉州屬嘉定路。二十年撤銷眉山縣,由州治理,同時丹稜縣併入眉州。

明洪武九年(1376),眉州降為眉縣,歸嘉定州管轄。次年,彭山、丹稜併入眉縣,青神併入嘉州。十三年眉縣復升為眉州,直隸屬四川布政使司,眉山縣仍由州治理,領3縣:丹稜、彭山、青神。

民國2年撤銷眉州恢復眉山縣,屬上川南道。次年,改屬建昌道。17至18年撤銷道制。24年置四川省第四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設眉山縣城,轄眉山、彭山、丹稜、青神、夾江、洪雅、大邑、邛崍、蒲江和名山10縣。

四川省劃分為2區4縣的4線城市,享有“進士之鄉”之稱

四川省劃分為2區4縣的4線城市,享有“進士之鄉”之稱

四川省劃分為2區4縣的4線城市,享有“進士之鄉”之稱

解放後,1950年1月設眉山專區,專員公署設眉山縣城,屬川西行政公署,轄10縣,同解放前的第四行政督察區轄縣,以後大邑劃出,新津劃入。1953年3月5日撤銷眉山專區,眉山縣劃歸樂山專區管轄。1959年彭山、青神與眉山合為1縣,稱眉山縣,1962年11月兩縣恢復縣制。 1968年眉山縣屬樂山地區,1985年屬省轄樂山市(樂山地區改建)。

1997年5月30日,國務院“國函41號”文件批覆:1、設立眉山地區,管轄從原樂山市劃出的眉山、洪雅、丹稜、彭山、仁壽、青神6個縣,地區行政公署駐眉山縣東坡鎮。2、調整後的樂山市轄市中、五通橋、沙灣、金口河4個區和夾江、犍為、沐川、井研、馬邊、峨邊6個縣(自治縣),代管峨眉山市(縣級)。

2000年6月10日,國務院“國函60號”文件批覆:1、撤銷眉山地區和縣級眉山縣,設立地級眉山市。市政府駐新設立的東坡區。2、眉山縣設立東坡區,以原眉山縣的行政區域為東坡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東坡鎮。3、眉山市轄原眉山地區的仁壽縣、彭山縣、洪雅縣、丹稜縣、青神縣和新設立的東坡區。

2014年10月20日,《國務院關於同意四川省調整眉山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國函140號):同意撤銷彭山縣,設立眉山市彭山區,以原彭山縣的行政區域為彭山區的行政區域,彭山區人民政府駐鳳鳴鎮西街9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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