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從宣城市人大獲悉,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查批准了《宣城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在宣城市如果遛狗不栓狗繩,除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外,還可能會被錄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條例》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據瞭解,今年年初,宣城市人大常委會啟動《條例》立法工作。8月29日,《條例》經宣城市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並提請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關於法律責任,《條例》對廣場舞噪音擾民、高空拋物、飼養寵物擾民、張貼“牛皮癬”等不文明行為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其中關於寵物飼養擾民,《條例》規定,攜帶犬隻(導盲犬除外)等寵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進入室內公共場所和設有禁入標誌的室外公共場所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處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攜犬等寵物出戶未能及時清除糞便,影響環境衛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攜犬出戶未使用束犬鏈(繩)牽領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條例》還規定,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將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行為,按照國家規定錄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你以為只有宣城出臺措施了?
NO!NO!治理“狗患”我省多地紛紛出招
淮北市
°
公安聯手民間收容隊處置涉犬警情
今年8 月1 日,《淮北市養犬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其中規定,個人養犬,每戶不得超過兩隻;禁止個人飼養比特鬥牛梗犬、阿根廷杜高犬等19 種烈性犬。同時,禁止攜帶犬隻進入室內公共場所,禁止攜帶犬隻乘坐公共汽車,出租車司機有權拒載犬隻。
蕪湖市
°
去年以來月均 210 多起涉犬警情
蕪湖市公安局公佈的涉犬警情顯示:自2017 年1 月1 日至今年8 月,蕪湖涉犬警情4251 起。目前,2008 年版 《蕪湖市養犬管理辦法》 已於2013年失效,蕪湖正在醞釀出臺新的養狗管理辦法,蕪湖市公安局正在研究起草初步方案。
馬鞍山
°
開展流浪犬、烈性犬等集中整治
9 月25 日,市政府第 15 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馬鞍山市犬隻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會議強調,加大文明飼養的宣傳力度,要求迅速開展流浪犬、烈性犬、攜帶狂犬病毒犬類集中整治。嚴格實行家養犬免疫與信息登記制度,切實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和健康。
想要治理“狗患”
除了嚴格執法
還需要文明養狗
安徽商報融媒體新聞中心 綜合
統籌:馬翔宇 陳兆龍
主編:周祥新 馮蘭友
閱讀更多 安徽商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