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注意 5類人會被辭退

常聽人說,機關事業單位是“鐵飯碗”,“社會地位高、福利好、工作穩定”。

但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真的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嗎?實則不然,根據相關規定,事業單位職工在一些情形下,也是會被辭退的。

哪些行為會讓事業單位職工丟掉“飯碗”?快跟小編一起往下看!

這五類人將會被辭退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注意 5類人會被辭退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了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五種情形: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注意 5類人會被辭退


這些條例正說明了,飯碗“鐵不鐵”,得看自身能力強不強,跟身處何單位、所在何崗位無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