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勻市通報14起脫貧攻堅工作幹部履職不力的典型問題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省人民政府關於2017年市縣兩級黨委和政府脫貧攻堅考核情況的通報》(黔委廳字〔2018〕32號)文件精神及《黔南州紀委關於脫貧攻堅成效考核相關問題清單交辦函》的具體要求,經都勻市紀委市監察委研究,並報市脫貧攻堅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對2017年度全市在抓貧困人口精準識別查漏補缺工作不力,導致出現漏評、錯退等情況,對脫貧攻堅工作整體推進造成不良影響的相關幹部通報如下:

一、都勻市公安局反恐大隊長張楊,作為平浪鎮凱口村建檔立卡楊永康戶幫扶責任人,工作中不細緻,未按規定認真入戶開展貧困人口精準識別查漏補缺工作,導致與楊永康戶長期共同生活的楊永康的愛人鍾季蓮未被納入扶貧系統,該戶存在漏評的情況,其負有核查不力的責任。

二、都勻市公安局監察審計科長陳瑤,作為平浪鎮凱口村建檔立卡陳天珍戶幫扶責任人,工作不細緻,未按規定認真入戶開展貧困人口精準識別查漏補缺工作,導致與陳天珍戶長期生活的羅龍傑父子二人未被納入扶貧系統,該戶存在漏評的情況,其負有核查不力的責任。

三、都勻市公安局民警金光宇,作為駐平浪鎮凱口村幫扶幹部,沒有深入村組群眾家中核查實情,協助村支兩委做好貧困人口精準識別、查漏補缺等工作,駐村幫扶工作不力,導致凱口村出現村漏戶、戶漏人的情況,其負駐村幫扶指導不力的責任。

四、都勻市住建局政工科工作人員羅福華,作為平浪鎮羅雍村建檔立卡蘇玉炳戶幫扶責任人,沒有因戶施策,幫扶措施不結合實際,幫扶效果不明顯,導致蘇玉炳戶在住房傾斜、無安全住房保障的情況下於2017年被錯退,其負有幫扶不力責任。

五、都勻市住建局政工科負責人何孝飛,作為平浪鎮羅雍村第一書記,對駐村工作理解不深,駐村幫扶不徹底,脫貧驗收不仔細,導致該村出現錯退的情況,其負有駐村領導責任。

六、平浪鎮扶貧站負責人莫輝全,對全鎮脫貧攻堅工作統籌指導、督促檢查落實不到位,導致該鎮有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房屋還是危房、未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情況下被錯退;出現建檔立卡貧困戶漏人;出現整戶漏評的情況,對脫貧攻堅工作整體推進造成不良影響。

七、都勻市公安局戒毒所副所長許翰勻,作為墨衝鎮白頭村建檔立卡楊慶如戶幫扶責任人,工作不細緻,未按規定認真入戶開展貧困人口精準識別查漏補缺工作,導致長期與楊慶如戶共同生活的女婿黃龍流未被納入扶貧系統,該戶存在漏評的情況,其負有幫扶不力的責任。

八、都勻市小圍寨派出所副所長梁海洋,作為墨衝鎮白頭村建檔立卡孟春芝戶幫扶責任人,工作不細緻,未按規定認真入戶開展貧困人口精準識別查漏補缺工作,導致長期與孟春芝戶共同生活兒媳譚忠蓉、愛人韋興明未被納入扶貧系統,該戶存在漏評的情況,其負有幫扶不力的責任。

九、墨衝鎮扶貧站站長楊洪麗,對全鎮脫貧攻堅工作統籌指導、督促檢查落實不到位,導致該鎮出現建檔立卡貧困戶漏人;出現整戶漏評的情況,對脫貧攻堅工作整體推進造成不良影響。

十、小圍寨辦事處工作人員羅來斌,作為三道河村建檔立卡杜昌柳戶幫扶責任人,對具體問題核實不清,因戶施策不到位,扶貧幫扶不到位,幫扶成效不明顯,導致杜昌柳女兒杜思靜就讀於貴州民族大學,未享受教育扶貧補助,於2017年被錯退,其負有幫扶不力的責任。

十一、小圍寨辦事處武裝幹事、交管站長雷賢記,作為三道河村包村幹部,入戶核實不認真,審核把關不細緻,督促落實不到位,導致三道河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存在錯退的情況,其負有幫扶指導不力的責任。

十二、小圍寨辦事處扶貧站負責人覃春茂,對全辦脫貧攻堅工作指導落實、督促檢查不到位,導致該辦事處建檔立卡貧困戶未享受教育扶貧政策被錯退,對脫貧攻堅工作整體推進造成不良影響。

十三、都勻市發改局價格科工作人員何勇,作為歸蘭水族鄉陽立村建檔立卡吳宗亮戶幫扶責任人,工作不細緻,未按規定認真入戶開展貧困人口精準識別查漏補缺工作,導致長期與吳宗亮戶共同生活的兩個兒媳婦楊美菊、吳光芬和孫子吳德尊未被納入扶貧系統,該戶存在漏評的情況,其負有幫扶不力的責任。

十四、都勻市環保局辦公室副主任何德芳,作為歸蘭水族鄉陽立村建檔立卡吳興富戶幫扶責任人,工作不細緻,未按規定認真入戶開展貧困人口精準識別查漏補缺工作,導致長期與吳興富戶共同生活的小兒子吳龍錦未被納入扶貧系統,該戶存在漏評的情況,其負有幫扶不力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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