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委出台《意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

近日,黎平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和推动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该《意见》共涉及15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公益诉讼的各个环节,强调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导、支持和监督,明确了各相关部门配合协作的具体职责等事项。

《意见》强调,各行政机关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履行职责,自觉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预防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各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要认真自查,确属行政不作为或违法行使职权的,应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被诉行政机关要认真做好应诉工作;人民法院裁判生效后,被诉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自觉履行。

自去年7月以来,我院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目前已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5件,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5件,有效推动相关单位责任主体积极整改落实,督促补植复绿139亩,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00余吨,关停违法排污企业1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3.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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