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美國副總統和國務卿誰的權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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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國務卿權力大一些,但讓政客放棄副總統的誘惑去盯著國務卿,未必有人肯。

副總統就是個備胎,雖然在建國初期還和總統分開選,但一點實惠都沒有,被第一位副總統約翰·亞當斯評價為人類創造的最無聊的職務。副總統最拉風的時候是參議院如果表決成平局的時候,副總統一票起決定權,現在黨派站隊,副總統怎麼投票是無懸念的,早年不是按黨派站隊,結果經常平局,阿倫·伯爾當副總統的時候經歷20多次平局,不管他怎麼投,都會得罪一票人,沒投幾次就把人都得罪光了。

但現在大選的時候,政客還是搶著當副總統候選人,因為有可能下次大選更進一步。如果選上了,萬一運氣好趕上現任死在任上,就等於白撿,雖然這種可能性很小。

國務卿在美國部長的順位中排第一,相當於外交部長,但高於他國的外長,這一點在開國的時候有過一場爭議,因為當年的國務院有很多其他職權部門,因此第一位國務卿托馬斯·傑弗遜認為相當於總理,其他部長應該聽自己的,可是當時財政部人最多也財大氣粗,財政部長亞歷山大·漢密爾頓認為自己相當於總統,部長們應該聽自己的,兩人為此炒得不可開交。

現在不會吵了,部長是平等的,都聽總統的,總統讓誰走,二話不說走人。國務卿在國際上名氣大,拉風,以前從國務卿任上選上總統的有好幾位,因為那會美國不是霸主,很依賴外交。但美國是老大,直接打就是,現在國務卿和其他內閣部長選上總統的幾率小,希拉里是最接近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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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副總統與國務卿相比,當然是國務卿的權力更大一些。我們做一下比較,就可以知道。

美國國務卿職責範圍。國務卿是美國國務院首長,是總統的內閣成員(即政治局常委),在美國聯邦政府主管外交兼管部分內政事務,這種權力範圍就有點外交部長十國家副總理的味道。上級長官是總統,直接由美國政府管理。他的主要職責是外交,但美國憲法同時又有如下規定 :

一,國務卿是政府排名第一部長,位置在其他部長之前。

第二,執掌國璽。如果美國現任總統辭職要向國務卿提交辭呈。

第三,部分文件要有總統和國務卿聯名簽署才可生效。

第四,位於美國總統繼任順序第四。

美國的國務卿在世界上是獨一無二的,僅此一家,別無分店。現任國務卿是雷克斯.蒂勒森。


美國副總統是總統第一序列繼承人。其實就是儲君。如果現任總統出現意外,如發生死亡、辭職或被撤職,副總統立刻即位執政主持日常工作,確保美國政府正常運作。他的存在就是接替遭遇不幸的總統,只要總統健在,他就沒有什麼事也沒有任何行政權利。日常也沒有重大工作,充其量只是配合總統需要,列席參議院會議,聽聽報告打打瞌睡。美國現任副總統是麥克,彭斯。
通過以上比較可以看出,美國副總統的職位遠遠比不上美國國務卿的權力。國務卿不但是美國外交上的最高長官,還有分管國內一部分事物,是個實權派職位。而副總統只是為總統職務時刻準備的“備胎"。如果總統正常幹完這一屆,那就沒有副總統什麼事!簡單的說,美國副總統就是個有地位,沒權利的清閒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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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差不多,都是沒有實權的。副總統只是超級備胎,只有在總統被彈劾或總統任內發生意外死亡和病亡時,副總統是當仁不讓的總統;如果總統發生意外和身患重病並未死亡,但已不能支持國政時,副總統又是當仁不讓的代總統;副總統還是美國參議院議長即召集人,參議院需要投票表決時,如果支持票和反對票能分出上下,參議院議長就不參加投票,如果支持票和反對票平分秋色時,參議院議長有權投出關鍵性一票。美國國務卿只是總統外交政策的執行者、傳聲筒和無可替代的建議者,但一般情況下,總統總是尊重國務卿外交方面的建議的或說是決定也行。最後用一句話概括一下美國副總統和美國國務卿各自的特點:美國副總統拋頭露面的機會少——電燈泡而已;美國國務卿拋頭露面的機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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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點說吧,在美國,當然是國務卿的權利大了。

美國的政治體制與世界其他國家沒有一個完全相同的,尤為表現在它的政府官員設置上。

就說副總統和國務卿的職務吧。通常人們看來,總統是一把手,副總統理所當然地該是二把手吧。其實不然,在美國,副總統似乎只是象徵性的設置,沒有規定的分管權力和行政權力。但是,一旦遇到特殊情況如現任總統不能履行總統職責時,副總統即可臨時接任總統職位行使總統職能直至美國大選產生新的總統。說白了,副總統就是總統的備胎。

國務卿就大大不同了。它有實實在在的行政權力和分管工作。在美國行政系統,國務卿是僅次於總統的領導職務。和許多國家的總理差不多。但又不一樣。美國國務卿的職權側重於外交國際事務,對國內事務管理相對要少。我們經常從新聞中看到美國國務卿滿世界跑,而且到哪個國家接待規格都比較高,就是最好的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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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統是彩票,國務卿是代金券、優惠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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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政治制度決定除了總統外,其他政府高級官員(行政權)都是由總統任命,也被視為政治分贓的典型代表,比如部長、大使、顧問等成百上千個高級官員職位基本是總統用來賞賜對其當選支持甚多的人員或者出於政治交易的需要。這種靈活的制度顯著體現了“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特點,比如當前的美國總統特朗普把自己的女兒、女婿都弄進了白宮,還有被認為神經質的班農成為“影子總統”、毫無外交經驗的大企業家蒂勒森成為主管外交事務的國務卿等等。

不過要比較美國副總統和國務卿誰都權力更大(題目有小錯誤,權力而非權利),基本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分析,一是從法定權力;二是從現實權力。從法定權力來看,副總統的職權主要有三項:其一兼任“美國參議院議長”一職,代表總統協調行政權與立法權,不過作為參議院議長,副總統只有在參議院投票出現50:50時才擁有投票權,這種情況基本上只是理論上的可能,現實當中很難發生。其二是作為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召集人協助總統處理國家安全事務。其三是代表總統參與一些外交事務,比如彭斯副總統出席平昌冬奧會。一般而言,美國憲法規定,副總統不得擁有行政實權。不過副總統是總統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歷史上也曾多次發生過副總統轉正,比如杜魯門、福特等。副總統一般由黨內資深人士擔任,無論是拜登還是彭斯都是如此。

國務卿相對副總統而言,擁有更多的實權,也有著更多的存在感。美國的國務卿雖然主要從事外交事務,職權相當於一國的外交部長,但在政府官員中排位卻非常靠前,屬於美國的三號人物,出國訪問,其他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都基本不敢怠慢。根據美國憲法規定:一是國務卿是政府排名第一的部長,即首席部長,突出了地位較高;二是執掌國璽,即便總統辭職,也要向國務卿提交辭呈。三是一些聯邦事務公告文件由總統和國務卿聯署,也就是說不僅僅限於外交事務。(橡皮圖章作用較大)相比副總統,國務卿擁有更多的獨立實權。不過國務卿一般是專家型或技術型居多,在黨內的地位未必很強,所以國務卿成為總統的數量少之又少。不過國務卿往往也是黨內平衡的產物,比如希拉里更曾是奧巴馬的黨內競爭對手。

總之,從法定權力來看,副總統雖然排位在國務卿前面,但法定權力不如國務卿強大。不過從現實權力來看,副總統和國務卿的權力空間與發揮都受制於總統,總統的行事風格和與兩位的個人關係會決定副總統和國務卿的的實際權力的大小,這個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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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副總統屬於備胎沒錯,但在總統授權下可以代總統處理一些事情,名義上地位高於國務卿,國務卿在美國的地位相當高其主要原因美國政治是全球政治,主要負責外交的國務卿自然重要,所以在美國曆史上國務卿甚至比副總統更具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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