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鍵抓拍」,妨礙救護車者得小心了

救助車裝黑匣子 抓拍擋道車

救助車駕馭員是監督者,而不是法令者。其他車輛拒不躲避的行為,是否一概構成違法,是否具有“免責”條件,不能“一拍即罰”,還需要交警部門依據“監控印象”,歸納其他狀況考量決議。

“一鍵抓拍”,妨礙救護車者得小心了

▲圖文無關。 圖片來歷:新華社

文 | 歐陽晨雨

“在知曉有人受傷的狀況下,鄉民拒不交出路障欄杆鑰匙,導致救助車無法通行,時刻長達40餘分鐘”“救助車司機在路上不斷按喇叭,周邊的車卻一點點沒有躲避的意思,救助車只能在車流中困難穿行”……當今,相似不躲避救助車的亂象,在生活中時有見識卻屢禁未絕。所幸的是,蘭州交警法令又多了一樣嶄新“利器”。

據新華角度報導,蘭州市交警部門近來為全市第一批30輛救助車裝置了具有一鍵式違法抓拍功用的行車記錄儀,並現場為救助車駕馭人員進行了違法抓拍技能訓練。從9月中旬開端,救助車抓拍的不躲避救助車行為,可以直接上傳到交警部門的違法體系裡,違法者面對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分。

人命關天,阻止救助車通行,就是封閉生命通道。雖然,依據《路途交通安全法》,救助車在履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進路線、行進方向、行進速度和信號燈的約束,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但實際中,仍不乏成心不躲避救助車,乃至強行阻撓的亂象,有些急救患者乃至因而耽誤了名貴的救治機遇。

固然,依據《治安管理處分法》規則,阻止履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通行,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依照《路途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則,不躲避正在履行緊急任務特種車輛的,可以處200元罰款,記3分,但依據交警力量有限,路途狀況轉瞬即變,在實際中,許多相似違法行為並不能及時查處,這讓一些司機存有僥倖心理。

審視蘭州交警部門祭出的這一招,可謂“直擊七寸”。為救助車裝置具有一鍵式違法抓拍功用的行車記錄儀,並不需要花費多大的投入,車上的駕馭人員卻成了延伸到點的“警力”。

依託車輛行車監控設備,通過專門訓練的他們,可以及時定格違法動態、固定違法依據,對插隊、阻攔、不讓路等有條件躲避而不躲避的車輛進行非現場取證,從而為交警部門的依法查處,供給準確牢靠的依據。其他城市無妨證明一下是否有必要借鑑。

法令的威懾力不在於如何嚴峻,而在於不可避免性。拒不躲避救助車的必然違法本錢,對路途上的其他車輛駕馭員而言,宛如一柄高懸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由交警部門對不躲避救助車的行為作出處分、揭露曝光,加大了違法者的違法本錢,有利於構成躲避救助車的法治認識、安全認識和公共認識。

當然,值得注意的是,救助車駕馭員是監督者,而不是法令者。其他車輛拒不躲避的行為,是否一概構成違法,是否具有“免責”條件,不能“一拍即罰”,還需要交警部門依據“監控印象”,歸納其他狀況考量決議。

從長遠看,“一鍵抓拍”無妨入法,進一步標準設備採購、上傳流程、處理程序、責任主體等,賦予除救助車外,消防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監督違法的權力,讓法令長上牙齒,讓綠色通道真實地暢行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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