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十二年,因爲工傷公司給賠了三萬,該怎麼辦?

焦祖波


工作12年,社保交了四年,因為工傷公司給賠了3萬,下一步該如何辦?辭職嗎?

首先說一下社保問題。根據我們的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建立勞動關係時,應當給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交納社會保險費。

如果沒有交納社會保險費,這就是違法行為。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權。可是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勞動維權的有效期是兩年,從用人單位違法行為結束之日起開始計算。

也就是說,四年前用人單位開始給繳納社保時,違法行為就已經終止了,現在已經出已超時效行為。

不過,雖然要求單位補交保險的方法勞動部門不管。但是我們仍然可以確認勞動關係,通過勞動仲裁部門確認與用人單位的12年勞動關係。

確立存在勞動關係後,可以協調用人單位補交之前八年的養老保險。如果用人單位不繳,最好是自己承擔費用繳上。八年的養老金,現在來看最少能夠提升四五百元每月的退休待遇。

說完社保問題,再說工傷。

工傷不是單位和個人認可就行。必須要經過工傷鑑定部門確認是工傷,這樣才對以後的法律維權有所依據。

當確認是工傷之後,一般來說,所有的醫療費用都會有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工傷治療期間的停工留薪期待遇,用人單位要保持待遇不變照發。

工傷治療完畢之後,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根據傷殘等級,國家會給予一定程度的工傷一次性補助金。

如果我們在用人單位繼續工作,這樣是最好的情況。

如果我們選擇離職的話,工傷保險基金會給予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然後就這樣解除勞動關係。

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的標準,各省市不一樣,山東省是最高的了。高達12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其實我們辭職得越晚,社會平均工資越高,得到的賠償也就越高。

所以,一般建議繼續在單位工作。尤其是這種八年沒交保險的情況,協調用人單位,看自己工傷的份兒上,補繳好以前的保險,然後再辭職比較好。


暖心人社


工傷賠償與工齡、有無參保、參保長短沒任何關係。賠償多少隻與您工傷級別和所花費治療、陪護情況有關。假若沒走工傷認定或不夠傷殘鑑定,只涉及到停工留薪期給你的工資是按當地最低工資還是你之前實際月收入,還涉及到費用報銷。看一次性賠的錢來看,三萬元,不知公司是不是有意和你協商終止勞動關係,說明工傷認定的話也就九級或十級的樣子。若覺得少或還需要後續治療,千萬別按辭職和一次性協議私了,這會吃虧。就算是私了協議,你還可以繼續申請傷殘鑑定,到時候公司還要補差額。


尤其文化


首先要確定的是工傷賠償與工作年限和社保繳費年限沒有關係,工傷待遇與是否構成工傷以及工傷等級有關,所以如果你認為工傷賠償過低,你應該在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再經過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工傷等級後來享受工傷待遇。


秋風夕照


你不同意就不要簽字,該一社保局賠向社保局申請理賠,該公司賠向公司申請理賠,工傷發生時若單位沒交社保,社保理賠部分連公司理賠部一併向公司申請,理賠根據傷殘等級具體幾級賠幾個月工資網上輕易查到,各地略有不同


從善如劉7


你只說工傷沒有說勞動功能障礙是幾級?就是你評殘是幾級?只說了三萬。既然認定了工傷就應該接著評殘。如果只認定工傷,沒有評殘,單位賠了你幾萬塊錢。那麼你肯定簽署了協議,如果你的上班級別在十級以上,那麼你肯定是被忽悠了。關注後私信告知我具體情況,有信必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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