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养关系破裂,男子拜托妻子索要赠予情人房产,房产花落谁家


王幼柏律师团队介绍:由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暨婚姻家事委员会主任、广州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法律顾问、广州电视台婚姻家事团队首席律师、广州电视台《法治时空》、《律战行动》专家点评律师王幼柏律师领衔,团队专注于婚姻家事和财富传承领域的案件代理和研究

包养关系破裂,男子拜托妻子索要赠予情人房产,房产花落谁家

签订包养协议

王妍离异后到广东省一处县城小饭店打工,由于月月入不敷出,她只能与别人合租在一套不大的房屋内。

2014年下半年,王妍认识了大她15岁的林万民,对方满口答应以王妍的名字买房的要求。王妍得知对方是单身,便同意与林万民交往。

实际上,林万民比王妍大24岁,与王妍的父亲年纪相仿,且并非单身。林万民与妻子金红梅早已生育了三个子女。金红梅平日里在家忙着带孙子,无暇过问丈夫的生活。

2015年1月,王妍得知林万民瞒骗了她,愤然表示要与林万民断绝交往。林万民再三向王妍保证为其置办房产,彼时,王妍因急等用钱向林万民借款5万元。之后,两人顺理成章地发展为情人关系。

为兑现诺言,林万民将房屋直接过户给王妍并签订了协议书。2016年6月14日,王妍领取了《房地产权证书》,证书由林万民保管。

发妻追索房产

房产顺利过户至王妍名下后,林万民做起了家外有家的美梦。岂料3个月后,林万民吃到了王妍的闭门羹。林万民质问王妍为何出尔反尔,王妍冷笑一声说:“你为老不尊,这是报应!”

瞬间崩塌的黄粱美梦让林万民急火攻心,他向妻子金红梅坦白了在外包养王妍的实情,并拿出协议书请妻子出面解决。

此时,这套83万元的房子涨到了百万元以上。经利弊权衡,金红梅暂且放下对林万民的恨意,带着子女上门向王妍索要房屋。

“房产证登记给谁就是谁的。”王妍回答得干脆利落,不容商量。无奈之下,金红梅将王妍与林万民起诉到法院,请求撤销林万民赠与王妍房屋的协议,判令王妍返还房产。

“我是房子的产权登记人,房款由我一次性支付,并且缴纳了契税。”一审开庭时,王妍对金红梅诉称的赠与行为矢口否认,并当庭出示了当地住建局所开具的、缴款人为王妍的住房买卖契税和不动产增值税发票,辩称房产是其个人所有。

“我完全赞同原告金红梅的主张,房子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坐在被告席上的林万民声称,购买房产的款项确由他个人支付,未经妻子同意赠与王妍,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益。

林万民提交了与原房主签订的买房协议,证明房款的主要来源系抵债73万元;还提交了与王妍所签订以包养为目的的协议书、邮政银行转账的记录等,证明王妍支付的尾款10万元及过户费用2万元,均由自己支付。

综合各项证据,法院认定房产是由林万民全额出资购买。

一审判决认为,林万民与王妍因婚外情签订协议书,约定由林万民出全资购买房产赠与王妍,并将该房产过户到王妍名下,此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违背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

林万民擅自赠与王妍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虽然签订了协议书,但金红梅与林万民是合法夫妻关系,房产赠送协议是在林万民未征得金红梅的同意、林万民与金红梅没有解除夫妻关系的条件下签订的,因此法院判决王妍返还房屋并协助林万民办理产权过户。

改判支付对价

王妍无法接受法院的一审判决。为了有个栖身之所,她不顾亲友非议委身有妇之夫,结果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思来想去,她决定上诉以做最后一搏。

二审期间,王妍提出,即使存在赠与事实,也只能认定林万民向她赠与了73万元,其中一半款项是林万民对其夫妻共同财产的自行处分,该赠与有协议书为凭,是林万民的意思自治,法律应予尊重。

涉案房产是林万民赠与给王妍,还是王妍个人购买?法院二审认为,王妍没有提供购买房产的书面协议及相关交易记录,也未能证明其经济能力足以一次性现金支付涉案房产的购房款,故应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林万民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为与王妍保持不正当关系,出资购买房产并赠送给王妍,此行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原则,损害了其配偶金红梅的利益。对此,林万民与王妍具有过错,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依法应认定无效。

但是,在实体处理上,一审判决王妍归还房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惩罚了王妍的行为,却也放任了林万民的行为,不仅使之没有财产损失,反而令其从房屋增值部分获利。

此种效应不利于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也与婚姻法的立法本意相悖。故综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王妍应返还金红梅、林万民房产对价。

2018年3月29日,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作出部分改判,判王妍返还金红梅、林万民房产对价83万元及房产过户登记手续费2万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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