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黑名單制度真能解決病人逃費醫生「衆籌」的頑疾

一直以來,不少患者病治好了,賬欠下了;命救活了,費逃掉了。最後,這單卻由為患者治病救命的醫生去買。

患者欠費,醫生“眾籌”,這一黑色幽默般的事情,深深刺痛著醫生的那顆救死扶傷的仁心。站在道德的十字路口,白衣天使們不知向左還是向右。是救治,還是放棄,左右為難。

不救吧,有違當初的希波克拉底誓言。去救吧,家裡也需要醬醋柴米油鹽。

曾經有報道,全國各地許多三甲醫院,患者欠下的費用有的高達上百萬元。

去年接近年底,江蘇連雲港某醫院對兩年內的病人欠費進行清理,將病人欠費金額的70%交由管床醫生負責。患者的欠費每月從相應管床醫生績效工資中扣除500元,直到扣完為止。

幾乎每一名醫生,都需要為自己曾經救治過的患者墊付逃掉的費用。少則幾百幾千,多則上萬。其中,該院普外科的一位醫生因病人逃費最多,需要替患者繳納12萬餘元。

患者黑名單制度真能解決病人逃費醫生“眾籌”的頑疾

令人擔憂的是,這種教科書式的耍賴屢見不鮮。有的患者治癒後悄悄的溜走,不帶走一片雲彩,也不留下一分一釐。更有甚者,直接耍賴,乾脆分文不交,住了不走,在醫院快招架不住的時候,才不緊不慢不急不慌的要求出院,樂得院方歡天喜地加額同慶感恩戴德的免費派車護送回家。

說到這裡,你是不是覺得醫院病了,醫生傻了?

你會不會說,不交費用直接停止治療或者叫保安轟走唄。實在不行,直接報警,讓110帶走不就萬事大吉了?

如果你有這種想法,我只能說打敗你的不僅是天真,還有無邪!

其實,這正是體制內醫院的無奈和醫生的悲哀。

實際上,在醫患雙方來看,儘管知識信息層面不對稱,但是從法規道德方面而言,醫方無疑是弱勢群體。

因為,一旦欠費停藥,耽誤了患者治療,就會造成醫患衝突和矛盾糾紛。這種引火燒身的事情,其實沒有哪一家醫院哪一個醫生敢真正去做。

叫110來處理更不靠譜。實際上許多“三無”病人,就是110轉送給醫院的,再讓他們接回幾乎不可能。這不是警方怠政瀆職,而是他們也無以為計。因為作為執法者,至少警方在法律上找不到對於患者欠費可以懲戒的執法依據。

無法可依,無規可施,這才是患者欠費不交,醫生無計可施的根本原因。

既然病根找到,那就對症下藥。

據8月21日蘭州日報報道:日前,甘肅省衛計委、甘肅省人社廳出臺《關於防範和解決住院患者“惡意逃費”問題的通知》,保障“先診療後付費”、“一站式結報”等制度有效落實,切實維護醫療機構就醫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係,有效防範和解決住院患者“惡意逃費”問題。

《通知》要求各地堅持總額預付制度,及時按照上年度實際結算總額的60%,按月、季度、半年撥付定點醫療機構,減輕醫療機構墊付醫療費用壓力。

建立醫療機構預警機制。要求各級醫療機構應提供優質醫療服務,嚴格掌握參保患者入院指徵,認真核對其參保身份。

在治療中要做好“三情”知曉:一是嚴格落實住院費用“一日清單”制度,做到費用清楚;二是對特殊檢查、特殊治療自費項目要簽署《知情同意書》,手術前與患者家屬認真溝通,簽署《麻醉知情同意書》和《手術知情同意書》等;三是與患者充分交流,及時解疑釋惑,及時辦理出院結算手續,並對費用情況提供諮詢服務。

患者出院前,自費數額達到一定限度時,院方應提前計算患者要承擔的大致費用,並及時告知其本人或家屬。醫療機構醫護人員發現住院患者“惡意逃費”情形時,醫療機構應及時做好相關工作,防範發生“惡意逃費”。在參保人員發生“惡意逃費”的,定點醫療機構應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大病保險經辦機構及民政部門提供情況說明,相關機構核實後,按規定及時與定點醫療機構結清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及醫療救助承擔的費用。

建立“惡意逃費黑名單”制度。在推進“先診療後付費”的同時,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建立“惡意逃費黑名單”制度。對已發生過逃費行為的病人,各醫療機構要及時將其姓名、身份證號、醫保卡號等相關信息上報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保經辦管理機構,經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定後錄入“惡意逃費黑名單”,並以市州為單位及時將本地區“惡意逃費黑名單”報省級醫保經辦管理機構備案,省醫保經辦部門將“惡意逃費黑名單”配置在省醫保結算系統中。

對列入“惡意逃費黑名單”的患者,再次住院時不能享受免收押金等醫保相關優惠政策。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及時會同醫保管理部門及時更新“惡意逃費黑名單”。同時,結合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將“惡意逃費黑名單”同公民社會誠信掛鉤,達到聯合懲戒、有效防範的目的。

患者黑名單制度真能解決病人逃費醫生“眾籌”的頑疾

這看起來很美的通知,其實並沒有切準脈相,也沒有對症的藥湯。至於“惡意逃費黑名單”更是無從談起。

所謂“黑名單”一詞源於中世紀英國,當時一位英國商人借用以懲戒那些時常賒欠不還、不守合同、不講信用的顧客。

這位英國商人把這類顧客的名字開列在黑皮書上,後來又將一些破產者和即將破產的人的名字也排在黑皮單上。

事情傳開後,在社會上引起了轟動,先是商人們爭相仿效,繼而,各行各業都興起了黑皮書,不少工廠老闆把參加工會的人的名字列在“不予僱傭”欄下。於是,黑名單便在工廠主和商店老闆之間秘密地傳來傳去。

2017年,我國最高人民法院採用12大強硬手段懲治失信的老賴,用這12大“酷刑”對付社會失信的渣滓。

1:失信者唯一住房法院可拍賣

2:查封、凍結失信者支付寶賬戶

3:鼠標一點就可網上凍結、劃扣失信者財產

4:失信者名單同步芝麻信用,網購受限

5:失信者不得擔任老闆、董事、監事、高管

6:失信者的車輛上不了高速

7:水陸空阻止失信者出行

8:禁止高消費,再也不能任性了

9:失信者的子女不允許上重點私立學校

10:限制失信者炒股、買房、出境

11:養老金可直接劃扣

12:失信者最高可判7年

由此可見,黑名單之所以稱為黑名單,就是將欠賬不還的老賴一定社會活動和自然人權利予以剝奪和拉黑,讓其感受到社會對其樹立起的堅壁和打擊。

而甘肅省的這份《關於防範和解決住院患者“惡意逃費”問題的通知》,似乎僅僅只限於防範,而實際上又無法防範。

因為,該通知並沒有規定對惡意欠費患者,予以在法律上追責和醫院系統內拒診,而僅僅是一份不能杜絕結果和後患的提醒。

其實,最大的亮點是該通知最後,輕描淡寫的提出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將“惡意逃費黑名單”同公民社會誠信掛鉤,達到聯合懲戒、有效防範的目的。

而這一點,從實踐來看,實施成功的可能性並不大。

為什麼?

因為,正如電影《我不是藥神》上的臺詞所言,這世上只有一種病,那就是窮病!

面對那句“誰能保證自己一輩子不生病?”的發問,柔軟而又脆弱的人心被擊碎一地。往往“我是弱者我有理”會打垮所有人的理智,包括社會對身患疾病卻惡意欠費者的無底線寬恕與同情。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甘肅的這個所謂“患者黑名單”制度,也只不過是看起來很美而已。

因為,對於醫療,對於不期而至的疾病,每個人心裡其實都保持著一束希望的光。面對未來難測的日子,你不知道誰會藉著這光,走出被疾病籠罩著的人生黑暗,是照亮了別人,還是溫暖了自己。而這,恰恰就是一切醫療問題的人性難點和無法校正的準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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