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兒二十多歲跟父母一起生活,想辦低保,民政所說需要把戶口分開,派出所說分不了,該怎麼辦?

開心每一天142333535


於是乎,人們把殘疾人戶口分開,這樣殘疾人就符合低保標準了。然而,重度殘疾人必須要有監護人,監護人不得與重度殘疾人分家分戶,有遺棄之嫌,因此,派出所現在對重度殘疾人戶口分戶必較嚴格,父母不得與重度殘疾人分戶。所以,派出所也無能為力了!

是否採取折中的辦法,把父親的戶口(或母親的戶)與殘疾人戶口分在一起,只要達到人均生活標準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就行。另外,去村委會(居委會)開具證明,證明家庭基本生活無法保障,屬於貧困產也能申請低保。


低保是保基本,託底線功能,並不是所有殘疾人都符合申請低保,如果你的殘疾孩子不符合低保標準,也是枉費心機的。國家現在對假貧困、不符合低保標準的人要清理退出的。總而言之,影響孩子申請低保的可能不是戶籍問題,而是你家庭收入高的問題。殘疾兒與你生活二十多年了,你們夫妻按理在50歲左右,還有勞動能力,還有監護能力,戶口不分開是申請不到低保的。不如重新申領輕度殘疾人證(3級以下),可能有一定勞動能力,生活能自理,不需要監護人監護,就可以把戶口分開了。

以上建議,謹供參考!


長江老農



法與罰


首先要明確殘疾低保概念。殘疾分肢體殘疾和精神殘疾,肢體殘疾如果辦了殘疾證是一級以上的,可以無條件辦理殘疾低保,每年還有重症補助,與戶口本多少人和家裡多富餘沒關係,如果肢體殘疾是二級以下,就看你家庭成員總體生活情況是否符合來定了。如果是精神殘疾辦殘疾證是二級以上的,可以無條件辦理殘疾低保,每年還有重症補助,與戶口本有多少人和家庭多富餘無關,如果精神殘疾是三級以下的,就要看家庭總體生活是否符合規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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