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戰場上士兵絕不能撿敵軍的槍?

MacGuffin1992


在戰場上沒有什麼是絕對的,更不能死搬教條!因為現場態勢瞬息萬變,在彈盡糧絕,後勤保障又供應不上的時候,又有誰會傻到不去利用敵人的武器裝備,去狠狠的打擊敵人呢?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期間,我們的先烈們,在極端艱難困苦的情況下,不正是利用繳獲敵人的武器裝備,對敵人予以了堅決的打擊嗎?否則蔣介石這個"運輸大隊長"的名號不是白叫了嗎?"沒有吃沒有穿,自有那敵人送上前,沒有搶,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不正是當年烽火連天的真實寫照嗎?當然了,在兵強馬壯,彈藥充足的情況下,誰也不會放棄自己熟悉趁手的武器裝備,去使用敵人的武器裝備!在炮火瀰漫的絞殺戰鬥中,沒有時間也沒有機會讓你去熟悉和學習適應敵人的武器裝備,如果冒然私自行動,極有可能會付出代價!反之,如果出現彈盡糧絕的意外情況,為了不當俘虜,不去白白送死,別說敵人的武器裝備會去利用了,就是身邊一切可以利用的東西,都可以成為殺敵的利器!所以說:戰場上士兵絕不能撿敵人的槍,不是絕對的!應當根據情況隨機應變,絕不能死搬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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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其實根本不成立,從來沒有什麼禁止在戰場上使用繳獲武器的禁令。事實上,實戰中使用繳獲武器的多了。我軍從建立之初就缺少武器裝備,而獲得補充的主要來源就是繳獲,要是有這種禁令,我軍是如何發展壯大的?就算是美軍,也一樣有不少撿敵人的槍使用的案例,越戰期間,美軍不就經常撿起AK-47來用?



戰場是很現實也很殘酷的,你手上的槍沒子彈了、或者損壞了,旁邊就有敵人丟棄的槍,你是等著後方再給你送一支槍來,還是撿起敵人的槍來用?腦子正常的人都知道如何選擇吧。所以,任何軍隊也不會制定這種不許撿敵人的槍來用的腦殘規定。後面這些抖機靈的回答也是夠了。

當然,大部分情況下,撿敵人的槍使用屬於權宜之計,原因也很簡單:首先,使用敵人的槍支不便於彈藥補充。對於一支正規的軍隊來說,主要的物資供應是來自後勤補給。而本方的後勤補給自然不會包括敵人的子彈。純靠繳獲的話,數量有限,也無法穩定供應。所以,用敵人的槍救急可以,救完了急還是最好用回自己的制式裝備。

當然,對於當年的紅軍、八路軍這樣主要依賴繳獲的軍隊來說又另當別論。

其次,敵人槍支的性能參數與本方是不同的,不是誰都能熟練掌握,使用起來存在諸多不便,也不利於火力的組織與發揮,進而可能影響戰鬥效果。所以,即使是對於主要依賴繳獲的紅軍、八路軍來說,也會要求繳獲武器統一分配,以便儘量把相同型號的槍支裝備到同一分隊中,以便於組織火力。

最後一個原因則是為了避免誤傷。不同武器的射擊聲音是不一樣的,老兵們都擅長從槍支射擊的聲音、頻率判斷敵人情況。如果隨意使用敵人槍支,在混戰的戰場上就容易造成誤判誤傷。

至於所謂用槍做陷阱、或者在槍上面做手腳的這種腦洞,只能說是小說和神劇看多了。這種事情有沒有?確實有,但基本只存在於特種作戰的情況下。正規作戰大部隊來來去去,誰有時間做這種小兒科的手腳?T


聯合防務


在現代戰爭中槍支的使用至關重要,但是在戰場上子彈並不是像遊戲裡一樣是無限的,很容易就會遇到槍盡糧絕的情況,其實很多情況下,一個士兵根本打不完自己攜帶的子彈,再加上現代步槍的口徑較小,彈藥的重量有大幅度降低,一個士兵可以佩戴更多的子彈上戰場。那戰場上的士兵為何堅決不能拾敵軍槍支?主要是因為士兵之間的誤傷或者是敵軍設下的陷阱等等。

那為什麼會造成士兵之間的誤傷?其實一般情況下,同一個軍隊會配備相同的武器裝備,主要用於區分不同的槍聲,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聽聲辯位”,要是同陣營的士兵拿起敵人的槍,發出的聲音很容易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會以為有敵人在身旁,說不定就會被誤傷,就算沒有誤傷,士兵突然聽到敵人的槍聲會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每種槍械所配用的子彈會有很大的區別,所以說繳械敵方的裝備就會出現子彈的缺口,再加上戰場上子彈消耗很快,就算槍械再順手,也不能發揮作用;其實在戰場上,激戰之中的士兵看到不用的槍械都會下意識的去拿,這就很容易陷入敵方設立的陷阱,有可能在槍支下面有地雷或者炸彈,直接就會把士兵炸死,得不償失;要是遇到敵方武器不會使用的情況就更危險了,不同武器的操作模式不同,有可能會在不經意間走火。


利刃軍事


如果一個部隊沒有陷入絕境,那麼大部分情況下是不會去撿起敵人的武器的。

大部分不同的交戰方所使用的武器不一樣,如果撿起敵人的武器去作戰,那麼後期的補給將是一個很難完成的問題。

並且在戰場上如果出現了不一樣的槍聲,那麼響起槍聲的位置就會被友軍的火力重點照顧。


但從另外的一個角度來講,當自己一方的補給被切斷,無法繼續供應彈藥的時候,那麼去撿起敵人的武器繼續做一個段時間的抵抗也是不錯的主意。畢竟,短時間的少量使用在一個小隊內還是可以達成默契的。

有的戰鬥小隊在苦戰之後的確是手中的武器五花八門。

但這樣的事情是“特例”並不能成為普遍現象,因為戰場上並沒有什麼規則,敵人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圍繞著一個目的——殺死你!

這樣看到一把槍,不假思索的將它拿起來,心裡還想著當作戰後的紀念品什麼的……結果就是,“嘭”的一聲害死你自己和你身邊的人。

鋼盔、槍枝下面有可能連著松發地雷! 這種東西叫做詭雷,在很多戰場的筆筆皆是。動敵人的武器是要冒著生命危險的。


該說的說完了,但還有一種好玩的事情,就是敵人捨棄的武器。在敦刻爾克撤退的時候,英軍丟棄了大量的李·恩菲爾德步槍。

這些步槍最終被德軍繳獲。只不過,德軍所繳獲的這批步槍完全都是燒火棍了。

在李·恩菲爾德步槍的設計上有一個彈夾阻斷器,士兵在拉開彈夾阻斷器後,將裡面的一根小針掰斷,那麼只需不到5秒鐘,這把槍就完全報廢了(幾乎無法修復)。所以即使撿起來也是沒什麼用


軍武數據庫


打仗沒那麼多規矩,你手上槍比如擊針壞了,或者彈藥打完了,整個排也彈盡糧絕了。你不撿敵人槍是打算板載衝鋒啊?


正常情況來說,使用敵人槍械容易被友軍聽聲辯位誤傷,所以但凡出於好奇心去拾敵人槍械裝逼的愣頭青會被班長一頓踹。但真到了戰況膠著的時候,哪來那麼多規矩。你的排負責阻擊斷後,彈盡糧絕被圍困。還會介意拿敵人槍?


瘋狗的輕武


我爺爺是經歷過抗日戰爭,解放戰爭,還有朝鮮戰爭的!抗日和解放戰爭就不說了!單說朝鮮戰爭,對於朝鮮戰爭我方誌願軍的單兵裝備的武器多達十幾種,當時由於我們國內各部隊的抽調和裝備就是五花八門的!到朝鮮戰爭初期,單兵槍械就有38式,漢陽造,中正式,春田式,M1卡賓槍,黃油槍,湯姆遜,毛瑟手槍,等等,口徑非常繁雜,特別是三次戰役前後勤的壓力還不是很大,絕大部分的物質都給給足,但是三次戰役以後,美國對我們的後勤線的轟炸力度幾乎是每天最少三百以上的架次。我爺爺當年是炮兵,入朝作戰時是負責師級炮營75山炮和92步炮,這些在當時都是非常寶貝的!但是常常因為沒有炮彈無法給前線提供有效的重火力支援!三次戰役以後的前期,國內發送的各種軍事物資,有一半多被敵人飛機給炸燬了!能送到前線的最多四層物資,由於當年入朝先期的第五次戰役的失敗很大的原因就是後勤的原因,因為當時美軍對我們後勤的轟炸是全天候的無差別轟炸,就是隻要發現可疑目標就可以自行轟擊,國內發出的物資幾乎很少能送上前線,即使送到前線的也是少的可憐的!特別是彈藥,所以那時我們可愛的志願軍幾乎都是靠著撿戰場上的槍械彈藥和繳獲戰鬥著!直到51年下半年蘇式武器的換裝後,蘇式援助的蘇聯志願軍空軍和運輸裝備的大量補充,我們的後勤才能大為的改觀,但是那時我們物資保障危險還是很大的!但是相對入朝前期的一年多的時間就改變的很多了!所以戰場上的武器不是說不能撿,根據不同情況來定!當你有充足的物資保障時那時沒有必要,但是一旦各物資短缺時就沒有必要了!再加上現在的通訊很發達,已經不是靠聽聲音辯敵的年代了!只是戰場誤傷那是避免不了的!想想第一次海灣戰爭美國不是一次誤傷英軍十幾人嗎,還有阿富汗戰爭,美軍也是誤傷自己的悍馬運輸車嗎?

不過美國在越戰後期針對越軍戰場做過一些很下作的事情,就是把當時繳獲的越軍手榴彈和槍彈改裝後,再偷偷的空投或者遺留在戰場上,讓越軍在使用時發生爆炸誤傷!導致越軍很多指戰員們抱怨中國援助的彈藥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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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有一部電視劇將其中的原因說的很清楚,這部電視劇想必大家都能猜得到,那就是激發許多熱血青年參軍的《我是特種兵之利刃出鞘》,吳京主演的這部特種兵神劇,據說吳京當時為了演好軍旅影視劇,還專門去部隊鍛鍊了挺長時間。

那我們就直接進入正題,在劇中,軍區首長要檢驗特戰隊的槍法,隨機讓李二牛選了一把狙擊步槍,結果在射擊時出現錯誤,首長親自試射,結果還是一樣,問其原因,何晨光解釋說,如果在戰場上他犧牲了,他不希望敵人將自己的槍撿起來直接使用,他故意將槍的瞄準調節有偏差,只有他自己能使用,這也是防止敵人用他的槍在射擊自己的戰友是會實現失誤。

但是,在實戰中可不止這些,在一些影視作品中大家可以看到,雙方交戰後,有戰士去撿地方武器時,結果被詭雷炸傷炸死等;還有就是,撿了地方武器在戰事到了緊要關頭,彈藥就成了問題,畢竟各國的彈藥都不是通用的,所以在至關重要的時刻,容易出現尷尬局面,本來要贏的戰局,結果彈藥沒法用,而導致失敗,這都是血的教訓。

總之,不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戰場上一般是不會撿敵方武器直接使用的,而是將繳獲的武器首先是上交上級部門進行處理。

對此,大家還有什麼不同的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聆聽軍魂


實際上並沒有這一條,能不能撿敵人的武器是要根據現實情況來討論的。

就拿抗戰中的中國軍隊來說,由於缺乏武器,加上彈藥匱乏,很多日軍的武器都被收繳之後裝備給了我軍使用。尤其是八路軍、新四軍這樣少有外界補充,只能依賴自力更生的中國軍隊,所使用的武器基本都是在漫長的戰鬥中繳獲而來的。

而現代戰爭中,很多情況下是不撿敵人的武器的,主要是以下原因。首先是操作,不同的武器之間差別很大,不經過完善的訓練是很難熟練操作一把槍的,比如美軍的M16A4和俄軍的AK74M就有很大的不同,無論是維護還是操作。槍械其實一個精密的機器,並不是像影視作品中那樣隨時都能開火的,一旦槍械遭遇故障而又無法處理就會極為危險。

此外還有後勤補給問題。現代槍彈種類還是很多的,很多槍械使用的彈藥完全不同,無法通用,如果使用敵人的武器,在沒有可靠的彈藥補給情況下很容易就會耗光彈藥,而武器也就成了廢鐵。

還有一個問題是敵我識別,不同的槍械槍聲也有些許不同,而有時辨識敵人靠的就是手中的武器,此事一旦通訊沒有到位很容易發生誤擊,造成己方的人員傷亡。


僱傭兵


這個說法是斷章取義!上頭肯定不會去規定說不能撿敵人的槍,只是士兵們自己覺得沒必要懶得撿而已。因為子彈的口徑不同,撿了沒什麼用。比如,以北約的制式步槍為5.56口徑,蘇式ak步槍為7.62口徑。繳獲一支敵人的槍容易,要繳獲敵人的彈藥就很難了,而自己的彈藥又因為口徑不合完全沒有使用價值。

一把步槍近十斤重,而戰士們打仗的時候隨身的行李與彈藥就大約有五六十斤了。再背上那麼一支十多斤的燒火棍真心會要命。

不過並不是沒有撿敵人槍彈的案例!比如越南戰爭的美軍,他們都是一邊m16一邊ak47。m16是美軍自己配的,ak則是戰場上撿的。因為m16射程不如ak遠,這使得越南士兵可以在m16射程之外對美軍士兵開火,這給美軍造成了很大的困擾。所以就有美軍士兵撿了廢棄的ak作為備用槍用來跟越南士兵玩遠距離掃射對飆。好在美國人身高體大,多那麼十多斤倒也不是很明顯。


優己


我們看的好多抗日神劇當中,那些主演在自己的槍沒有子彈的時候,撿起戰場上敵人的裝備對準敵人,反而贏得戰爭的勝利。但其實這樣的情況,在真正的戰場中是被實力拒絕的。很多國家都說不贊成拿著敵軍的武器投入戰鬥,這裡面到底有什麼樣的原因呢?

第一點,把敵人的槍當成自己的槍來使用,當沒有子彈的時候,是沒有辦法從我軍的補給庫中獲取的。這種時候,很有可能直接被敵方擊中。拿著最好的槍,但是會迎來史上最慘烈的失敗的一仗,因為沒有彈藥的槍支和棍子沒有區別。

每個槍都有自己的大小,安裝的子彈也不一樣。有人說,沒有敵人的子彈,用自己的子彈不可以嗎?不可以,因為規格不同,把自己的子彈放到敵人的槍上,很有可能導致槍走火,別說射殺敵人,很有可能把自己誤傷。

第二點,拿著敵人的槍,很容易被自己的戰友誤傷。在戰場中,每一個人都是神經敏感,精神緊繃。當身邊聽到的不是自己熟悉的槍聲時,可能會條件反射開槍,這個時候拿著敵軍槍支的戰友就會被誤傷。

第三點,那就是你如果一時衝動撿了敵人的好槍,可能剛好中計。也許敵人就是以好槍為誘餌,在槍上可能還有一些炸彈,如果為了好槍而被炸傷確實是得不償失。所以敵人的槍能別撿起來就不要撿起來,雖然說自己的槍也許不夠好,但是因為用習慣了,也沒有那麼糟糕,只要戰術到位還是能夠實現戰爭的勝利。

但是,有一種情況,還是很推崇大家去搶奪敵人的槍,或者在戰場上撿起敵人的槍,那就是當自己的槍沒有子彈,也有沒彈藥補給時,身邊有很多敵軍襲來。這個時候不要猶豫,撿起敵人的槍,畢竟這樣才能活下來。

在戰場上,如果自己沒有槍,還要顧慮被自己的友軍傷害,那麼很容易被敵軍打死。在戰爭時期,我們是步槍,裝備真的落後,但是還是打了勝仗,這還是和我們撿了敵人的裝備有關係。事實上,雖然很不贊成撿敵軍的槍,但是當自己沒有的時候,別人的拿來用也可以。不要太在乎規矩,否則在戰場上只能輸,不可能贏得戰爭的勝利。活學活用這四個字,永遠不會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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