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扶老人反被訛,真相大白後起訴老人全家!


男子扶老人反被訛,真相大白後起訴老人全家!

事發經過

9月2日下午,一男子騎車經過某路口時,一老人因車速過快摔倒在地,男子好心上前將其扶起,老人被一口咬定是被男子撞倒。

兩天後,男子到交警隊處理事故,老人之妻開口就罵男子沒良心,事情發生兩天,卻沒有到醫院去看看,然後就是一頓辱罵,男子則很剋制。得知事發地段監控壞了之後,女的氣焰更是囂張。

又過了兩天,通過調取事發路段店家監控,發現老人是自己摔倒,但是老人之妻沒有一句道歉,還厚顏無恥地讓男子好人做到底,去醫院看望一下自己老公。男子讓其道歉,但她堅決不肯,還說有本事你就去告。

終獲清白的小夥表示,將起訴訛詐的老人一家。

看新聞視頻,我是強烈支持小夥子的。不僅是我,眾多評論裡全都是支持小夥子起訴的。試想,你本著良心做好人反被對方訛了,這不是寒了一個人,而是天下所有善良人的心。

網友優己:我認為該男子的做法值得稱讚!他是在拯救人民!在以往,由於息事寧人的想法使得被訛者往往抱著自認倒黴的態度來處理。看似表面風平浪靜實則內心裡一萬隻糙泥嘛在奔騰,這實際上透支的是整個世界對傷老群體的冷漠。使得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得不到幫助。該男子通過反訴實際上懲治的是那些為老壞人,讓他們在訛人的時候有所顧忌,提升他們的作案成本,讓他們不敢訛人!這樣一來,就可以起到一個典範作用。從根本上去根治這些訛人者!這樣國人的良心才不會繼續冷漠下去。其次,反訴是一種國民應有的權力,不能因為對方是老人而區別對待!訛人者侵犯了被訛者的各種權利與損失!理應給予賠償損失!應該回歸社會客觀本質中的是與非!網友說天評地鹽城哥:做好事被訛詐,真的讓人如鯁在喉啊!一面是呼籲發揚傳統美德,一方面卻又面臨著莫大的經濟風險和法律風險。這也是很多人不敢“扶”的真正原因。導致社會的歪風邪氣盛行。這就需要見義勇為者能夠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的正義行為維權!
男子扶老人反被訛,真相大白後起訴老人全家!

該事件中男子的做法值得全社會見義勇為者的效仿,也是無形中對於這些惡意者的一種警示!幫了你,不要求你感恩,最起碼不應該誣陷並敲詐勒索!

這樣的例子真的是不勝枚舉,如果不懲惡揚善,弘揚社會正氣,那人與人之間就真的變得很冷漠了

2017年12月,江西三個孩子看到老人摔倒,迅速扶起老人,卻一把被老人抓住,說是碰到她柺杖摔倒。於是索要醫藥費,由50、100、5000、最後乾脆索要10萬.。最後三個孩子無奈報警,警方通過攝像頭還原了當時的事發現場,確實是老人先摔倒,然後三個孩子去扶的。視頻給三個孩子還了清白之身。最終三個孩子獲得助人為樂稱號,並通報表揚。

男子扶老人反被訛,真相大白後起訴老人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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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幸好有商家的監控作證,這三位見義勇為的好少年得證清白。

男子扶老人反被訛,真相大白後起訴老人全家!

細思極恐!對好人反咬一口,似乎代價太低了。我們的公序良俗就是被這些不懂感恩,沒有良心的人給破壞的。老人摔倒不敢扶,很大程度上就是這些無底線的訛人者造成的。

站在長遠的角度考慮,我想大多數人都會選擇支持起訴這些道德敗壞的訛人者,讓他們為自己的卑劣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好人難做

明明是做好事,可是卻沒有落到一句好,反而被人冤枉、辱罵,耽誤了時間,耗費了金錢(去處理事故的來回交通費、拖車費),真的是讓人身心俱疲,也讓人在面對這種情況時,不得不考慮一下,是否會有被訛詐的風險。

此案中幸虧事發路段有店家的監控,假如沒有的話,男子肯定是百口莫辯,按照目前這種“誰弱誰有理”的處理原則,估計是各打五十大板,然後男子就得承擔受傷老頭一半甚至更多的醫療費用。

在此之前,湖南魚販王培軍,扶起並非自己撞倒的老人,帶到醫院檢查併為其支付了醫藥費,但是事後卻遭到一再的訛詐,徹底摧垮了這個漢子,絕望的他喝了農藥,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再如2014年1月12日《新快報》報道:扶老人送醫後卻被指認為肇事者,自認無處伸冤的廣東河源村民吳偉青,在巨大壓力下投河自殺。後來聲稱“被撞”的老人首度在家屬不在場的情況下,承認自己摔倒在地。

做好人被訛,甚至活活逼死。這樣的下場慘不慘,讓不讓人心寒?河源男子在陷於困境時,卻沒有得到相關方面的幫助,使他最終走向絕路。當法律還不健全、當道德逐漸滑坡的時候,我們面對指甲般大的小事卻束手無策,竟能為冷漠的人群吶喊助威,竟能將羸弱的老人視為仇敵,以致於為證清白,他無懼一死,這不是脆弱的表現,是為化解扶人危機而甘願流血犧牲之第一人。

應該說,這就是當今社會的一大病症,不少的老人病得不輕,一般的民眾們也隨之病得越來越沒出息了,更糟糕的是,我們居然對此竟還不能對症下藥。在正常情況下,經過時間磨練的老人本來應該更加明理懂事,有更多的道德意識和誠實品質。但現在的老人成長於價值混亂的年代,某些人原本就缺乏良好的環境滋養和道德教養。步入老年後,他們以鬥爭為主導的舊價值觀尚未得到修復,以金錢為主導的新價值觀又如潮湧來,而我們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又不能給他們提供有力的保護,這決定了他們當中一些人容易成為經濟博弈和日常生活的弱勢群體,也更容易接受社會不良示範的影響。

因此,引導人們走出“老人街頭倒地為何無一人敢扶”的窘境,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讓那些心地不良的被救助者付出肆意誣陷救助者的代價。首先,“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律原則必須遵循。甚至,可以針對那些反誣救助者的被救助者設定一條“誣陷訛詐罪”,以懲治其惡行。小夥子這一次的做法,無疑是要讓所有訛人者上一堂法律課了。

很多人將目前人們的普遍冷漠指向2007年的南京“彭宇案”是不無道理的。至少,法官的判決是明顯侮辱國民智商的。當時南京小夥彭宇好心扶起在公交站摔倒的徐壽蘭老太,卻被徐老太及其家人反誣為是撞倒徐的人。儘管有目擊證人證明事實,但南京鼓樓區法院卻按“你不誤傷她,就不會送她上醫院”的邏輯判處彭宇4萬餘元的賠償。本來,一個人想做好人好事,願意承擔的成本無非是耽誤幾分鐘,幫忙打個電話等等。但考慮到彭宇案、許雲鶴案的判決結果,許多人索性就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這件事漫延到全國各地以後發生了什麼問題呢?就是有位老漢70多歲摔倒了,摔倒以後沒有人扶他;許多人去送衣服、送水都可以,但是沒有人敢把他扶起來,以致於他躺在那兒大叫,“我自己摔倒的不關你們的事”。如今的中國人們見到老人跌倒在街上,除非跌倒者先高呼聲明“自己跌倒”,否則不管老人“口吐白沫”或“頭破血流”,無人敢解救或敢打電話報警。可見,肇事的或圍觀的怕被訛詐,受害的怕無人負責,這兩種心態相輔相成,共同製造了人對人是狼的悲劇。

懲惡揚善

訛人者的犯罪成本太低,不起訴就是助長歪風邪氣。英國哲學家培根曾經說過:“一次不公正的審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尤烈,因為犯罪不過弄髒了水流,而不公平的審判則敗壞了水的源頭。”為何類似的事件總是上演?道德滑坡是一方面,現實中,摔倒者訛詐屢屢得逞,“收益大於付出”也為後來者提供了學習的“樣板”。一般情況下,發生類似的事情後,往往是摔倒者佔據了道德高地,扶人者得自證清白,而事情的處理者出於社會影響等各種因素的考量,只會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各打三十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便是訛詐者被揭穿後也每每以自己一時糊塗,或者認錯了人一筆帶過,一句輕飄飄的道歉了事,沒有任何的懲治措施。

對那些惡意訛詐、蓄意謀財、觸犯國法的說謊者就應該用法律的武器依法打擊。該行政處罰的行政處罰,該追究刑事責任的追究刑事責任,當然,在實踐操作中,應該考慮到摔倒者的年齡因素和承受能力,視具體情況給予應有處罰,而不是“和稀泥”,不講證據,忽略事情的真相,把事情壓下去就萬事大吉。 

當一個人行善時,如果有完善的法律體系作支撐,行善者不僅會得到社會的讚賞與肯定,得到精神上的慰藉與滿足,也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少些後顧之憂。與之對應的,對那些“訛人”者的惡行如果及時被查處、打擊,自然也是一種震懾,會讓那些人思考自己行為的後果和將付出的代價。

這一次我堅決支持見義勇為反被訛的小夥子起訴,是時候給訛人者們上一堂法律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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