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考試:正當防衛的備考指導

【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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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7日,江蘇省崑山市寶馬車司機劉海龍和騎自行車人於海明發生爭執後,劉海龍手持長刀對於海明進行砍殺,後於海明被砍中數刀,但是接下來卻發生了戲劇性一幕,劉海龍手中的長刀掉落在了地上,被於海明撿起後砍傷後不治身亡,最終認定於海明構成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著實吸引了全國網民的目光,什麼是正當防衛?正當防衛作為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考試中的高頻考點,應當如何備考?中公教育老師就給廣大考生提供一些備考建議。

正當防衛是指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實施的防衛行為,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應當具備以下五個要件:第一,起因條件,存在現實的不法侵害,不能是主觀臆想的如假想防衛不是正當防衛,劉海龍與於海明只是普通的交通事故糾紛發生的爭執,劉海龍卻手持利刃實施砍殺,顯然存在不法侵害;第二,時間條件是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事前防衛,事後防衛都不屬於正當防衛,劉海龍雖然刀掉到地上,但是他並不是放棄不法侵害,此時不法侵害尚未結束;第三,對象條件是隻能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第四,主觀條件是具有防衛的意圖;第五,限度條件是指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超過限度就屬於防衛過當,防衛過當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但是對於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強姦、綁架以及正在進行的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實施無限防衛,即導致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本案中於海明面對正在進行的行兇已經危及到了生命的程度實施的防衛行為,應當屬於正當防衛。試看一道題目:

宋某持尖刀搶劫王某財物,王某奪下宋某尖刀,並將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頭部著地,當即昏迷。王某隨後持尖刀將宋某殺死。關於王某行為的性質,下列哪一選項正確( )。

A 王某將搶劫犯殺死,屬於正當防衛

B 王某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

C 王某前面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後面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

D 王某前面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後面的行為屬於故意殺人

解析:宋某手持尖刀進行搶劫,顯然對於王某而言存在現實的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所以王某將宋某推倒應當屬於正當防衛,但是後面宋某昏迷,顯然不法侵害已經結束,而王某持尖刀捅殺宋某的行為應屬於故意殺人。故本題應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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