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有人說「在中國,女兒必須和兒子同等贍養老人,甚至要比兒子多些」的言論?

蒼天濟仁1


這個言論引爭議是必然的。法律明確規定兒子和女兒必須平等贍養父母的義務,這大家都明白。要女兒比兒子多付出,的確存在,而且很有必要!

法律明確規定:兒子和女兒有贍養父母的責任;也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但在主張權利時,不會是每個人也去主張義務。

1.時代和法律不同步。現在需贍養的老人是處在建國初背景下成長的,其子母成長的家庭幾乎全是媳婦是自家人,女兒是“潑出水”的別家人。女兒基本以媳婦的角色贍養了公婆(家人),幾乎沒有盡贍養父母的義務;同樣,沒有繼承父母的財產。除過親情、血源真正是“外人”了。

按實質和現實,女兒確實欠了父母的養育(育比養更重要、困難)責任、義務。

但是,法律早己明確規定了女兒贍養父母的義務和權利。女兒的法定義務被逼迫放棄,權利也被剝奪。法律來源於生活。這種養老模式延續了幾千年,現在和數十年前仍然“違法”存在,基於男婚女嫁的傳統家庭。

2.家庭變化與傳統養老模式、法律規定產生扺觸(實際並非如此)。

男女平等了,家庭的界限模糊了,男到女家也可以組成家庭,人們的法律意識增強。辦什麼事遇到爭議時會從法律的角度去考慮問題。

女兒贍養父母的實質逐漸、少部分向法律傾斜;但大部分還是女嫁男娶,車房彩禮延用傳統,女兒、媳婦贍養母親和公婆的雙重(現實)作用,部少女兒的贍養責任的確多了。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贍養義務越來越重,獨生女孩及獨生子女組成的家庭養老困局顯現,原有的養老傳統模式崩潰。依法養老則提到議事日程。女兒與兒子平等養老的趨勢將要到來。但人們的行為還停留在家庭養老的觀念中,導致與法律衝突、與實質養老失去公平,首先受累地是女兒:依俗要養公婆,依法要養父母;工作生活在公婆家;養老(父母)在孃家,現實操做遠沒有“法律規定”那麼簡單!這是當前“女兒(人)”養老的疼點。

①女兒要養老,卻沒有繼承財產。

②女兒要彩禮,卻不養公婆。

③女兒、兒子要扮演媳婦、女婿兩種角色。

依俗依法都可找出贍養義務、繼承財產的依據。只是採用雙標的合法、合俗的藉口可以趨利避害。女兒多出的義務就並不奇怪了。

但養育之重在於小育老養!女人,辛苦於每個家庭;女人,更不會都是年輕的養人者,也會是被養者。

女兒們辛苦。養的責任應該推給男人,護的責任,女兒是逃不了,女人重感情優勢也有缺失。現實的確是女兒照護父母,兒子出錢出力。當然,這只是一部分。


農人心語


這個說法是不對的,不論是中國還是外國,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父母,不論是兒子還是女兒,都負有相同的贍養父母的義務。

一、女兒和兒子負有相同的贍養父母的義務

在古代中國,在家庭中,兒子與女兒享有不同的權利義務,父母的財產由兒子繼承,且父母由兒子贍養,對於已出嫁的女兒,只需侍奉公婆,與孃家無甚關係。但在當今社會,強調男女平等,在家庭生活中,兒子與女兒享有同等的地位,都有權繼承父母的財產,也都需要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至於誰應該多承擔?視子女條件而定,子女中生活條件較好的可以多承擔部分贍養父母的責任。

事實上,如果子女孝順,有心贍養父母,根本不會掰扯誰多承擔,誰少承擔的問題。

二、父母的財產處理

待父母去世之後,子女作為繼承人均等的享有繼承權,即眾子女平均分配父母的財產,但是父母若留有遺囑,按遺囑進行繼承。若父母僅把財產留給兒子,也是可以的,父母所支配的是他們自己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但是當父母僅把財產留給兒子時,女兒若付出了較多的贍養義務,可適當分得部分遺產。


法束書亭


我家是農村,一直以來都是重男輕女的多,近年雖有改善也是說:女兒也好,並不是說喜歡女兒。財產更是兒子蓋房,分地,出財禮等等。女兒只是陪嫁點,就是再好的泰山給的也沒兒子的多。所以在我們這兒:兒子是孝順父母的主力,女兒隔三差五的來看望父母的就很好了。如果兒子不孝,女兒也只能盡力在物質上幫助,也沒有接父母到自家住的,畢竟還有公婆。條件限制,兒子得到的遺產多,女兒得到寥寥。

上個說法不知誰說的,畢竟父慈子孝,你一碗水端平,那一般情況下什麼都好。可如果重男輕女還想女兒多孝順父母,你想會是什麼後果?


36避役


不明白為什麼現在社會一定要再三提倡男女平等?!大家都是受過教育的都明白男女由於身體機能不一樣所以決定了社會責任不一樣,說白了就是:男人不能生育,再能幹的女人也想懷孕生子、撫養下一代,女子更柔順教子孝老比男子更適合,女人力氣天生不如男,這些都是天性,為什麼現在都好象一定要“與天爭鋒”,“改天換命”?!這些逆天性的提倡和做法有點類似於歷史上的“娘子軍”、“鐵娘子”,結果是“慘敗”,因為違反“天性”。我們可以提倡男女平等,但不要矯枉過正,一切要符合人性。總不能指望所有的男人“迴歸家庭”,他們做不到,也沒有身體功能能做到,所以女人要為家庭多付出些是正常的,社會提倡女人掙錢,但更要讓男女都要“迴歸”自己的社會責任,不要搞得越來越女的像漢子,男的像娘炮。


娛評天下


養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同等。但現實生活中,卻是,父母的家產都給了兒子,但女兒的養老照樣跟兒子一樣,甚至不比兒子付出的少。女性天生就是心軟,尤其是面對自己的父母,出錢出力,兒子一般來講都是神經大條,不會很周到照顧到父母,但該出多少錢出多少,但出力的卻比較少,女兒是該出錢的就出錢,出力也少不了。但為什麼即便在養老問題上大部分父母都認為養兒防老呢?其實也就是兒子能天天在你面前晃,哪怕他沒為你做什麼也好,都甘願,(就算孩子成家了出去住,老的都可以隨時去他家住,天天能見著他人,女兒嫁出去了,天天出現在你面前是不太可能的,你去她家住也不太適合)就跟我爸媽一樣的想法,哪怕我弟真的把他倆氣死,我媽對我弟都失望不知道千百回了,我讓他倆跟我弟一家分開住,他們都不願意,因為老了怕孤單,住一起雖然天天被氣的半死,但好歹能有人陪,他倆就是這樣心甘情願被氣。掙到的錢存下來的錢,都被我弟掏乾淨了,連我爸的工資卡都握在我弟手裡,我真心覺得我爸媽活得很卑微,可是我不管說什麼對他們都沒有任何作用……每次回去我都要偷偷給我爸媽塞錢,還看他們少了什麼生活用品,都給他們買好,不能讓他們缺了什麼。我想,像我爸媽這樣的老人應該不在少數吧。他們現在還沒有病痛還有收入,等他們動不了了,我真怕我弟媳會不會對他們不好,哎!可是我能怎麼辦?我讓我媽來我這裡住,她都是來了兩天就回去,我爸覺得我出嫁了不好過來,所以我爸連我家都沒見過。


寶貝愛吃魚


作為女人誰不是雙重標識!既是女兒又是媳婦!上有老下有小!誰好誰不好心裡明瞭!做好自己的本分!對得起內心的平衡!對自己好的人,無論父母和他人,不虧心,對自己不好的,靠邊站!我不是什麼大富大貴,做不起兼顧天下,我只希望自己愛的人和愛自己的人不受飢寒!


秋天裡的精靈


看,還是生一個好,我就是獨女,我逃不掉的責任。我媽前幾年開刀,十幾天陪夜都是我,術後也跟我住了段時間,我四個月瘦十斤。但是我爸媽以後的東西都是我的,私房也放我這。我先生有個妹妹,我公婆的事都是我小姑子忙活,我就跟我先生說怨不得你父母以後把財產留給你妹妹。可見,生兒子糟心啊!


家裡有個特等獎


中國的法律規定,兒子和女兒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法律同時還規定,兒子和女兒的繼承權利也是平等的。只是,咱們中國祖宗十八代傳下來的操蛋規矩不好,女兒跟著兒子一起贍養老人,甚至十有八九都是女兒付出的比兒子還多,可老人的財產卻都是兒子來繼承!但這一點跟法律沒關係,基本都是女兒自己不爭


昔日故人不知處


事情沒有絕對的!要根據情況而定,中國現向是家產歸兒子,當然養老是兒子的責任。女子結婚向男方索要彩禮,並且扣留在孃家,這種情況女子更沒有義務去養娘家父母(彩禮形同賣身錢)。如果老人能把為數不多的家產公平的分攤也不會出現老了沒人贍養的問題吧!


太累171286038


我認為有時是女兒家對父母盡孝多一些,因為女人生兒育女的過程中,深刻體會父母的艱辛不容易,體會伺候老年人要細心體貼,女兒是父母的貼身小棉襖,女兒怎麼說父母都是沒有多大的矛盾,所以女兒總會在情感上多付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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