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奇葩陪嫁品,送的並不是嫁妝?竟然還有人送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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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朝末年的南邊區域,新娘的陪嫁品中有兩樣東西必不可少,一個是棺材,另一個是嫁衣。儘管聽起來難以想象,但這個風俗習慣確實是存在的。這項在現在看來非常為人所不能承受的陪嫁品,在清朝末年的人看來,卻有著很好的涵義。

古代的奇葩陪嫁品,送的並不是嫁妝?竟然還有人送棺材?

成婚關於每個人而言都是一件大事,現代人只需要男女雙方看對眼,領一張成婚證,再聚集親朋好友辦一場浪漫難忘的婚禮也就算是成婚了。能夠裸婚也能夠蝸居,可有禮金陪嫁品也能夠沒有,乃至由於爸爸媽媽不同意私奔的也大有人在。但在古代,成婚這件事和現在但是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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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有著幾千年的前史,一起它也是一個禮儀之邦。因而,古人在成婚這件事上,但是有許多考究的。我國古代成婚有“三書六禮”之說,其實也就是一些繁文縟節。咱們都或多或少地瞭解古代婚姻大多是由男女雙方爸爸媽媽包攬的,還要考究門當戶對,因而免不了要有許多禮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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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看現在電視裡許多古裝劇裡演的都是男女雙方“三叩九拜”,之後就正式成為夫妻了。看似如同並沒有什麼憑據,但其實不是這樣的。據《周禮》記載,在周朝時期國度就建立特別辦理婚姻刊出事務的部分,從事這一職務的人叫做“媒氏”。特別擔任給締成婚姻的男女雙方頒佈“婚書”。婚書不只有官方的,還有民間的,民間婚書指的是通過媒妁私自簽署的婚約,被稱為“私約”。在歷朝歷代都有專門的組織擔任婚姻刊出,否則就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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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完“婚書”之後,就到了最為重要的時分,新娘出嫁。從古至今新娘出嫁都有陪嫁一說。她們的陪嫁品分這樣幾個品種。

第一是生活用品,包含衣服鞋子,金銀首飾,簡直全部能夠帶走的東西都能作為陪嫁品。還有一些必不可少的東西,像新娘子的嫁衣,鴛鴦枕巾、被子等床上用品,還有一些就是送給男方家長的禮物,如鞋子和衣服等等東西,用來孝順公婆。第二是家畜,生活條件有限一般會陪嫁一些家畜如豬、牛、羊等,別的新郎上門迎親時有必要要帶一隻大雁,稱之為“執雁禮”。第三是陪嫁丫鬟,從春秋時期開端,但凡是貴族女子出嫁都會帶一個陪嫁丫鬟跟到男方家裡繼續侍奉,這些陪嫁丫鬟後來有許多都成了男方的小妾。第四個就是喪事用品了,這些東西公婆見了不光不覺得洩氣,還會認為女方家裡想的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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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有一項不成文的規定,成婚的時分女方的陪嫁品越多,日後位置才會顯得越高。所以即便是窮人家的女兒,爸爸媽媽也會為女兒準備豐盛的陪嫁品。古代的陪嫁品在當今人看來有些實在是令人無法承受,但其實,不管陪嫁什麼,陪嫁多少,它都飽含了爸爸媽媽對女兒的愛。因而陪嫁品不僅僅是一種禮儀用品,它也是寄託了爸爸媽媽對女兒的關懷與保護的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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