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照片勾起古城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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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九旬翁:不少資料把鐘樓的建造與逼婚的無良縣長聯繫在一起

鐘樓,作為泉州城市標誌性建築,在中山路與東街、西街的十字路口矗立近80年。但鐘樓究竟何時由何人因何而建,說法各不相同。

有一個故事是這樣的:1934年,晉江縣長張斯麟威逼泉州衛生院一黃姓護士嫁給泉州駐軍旅長沈發藻,黃堅決不從被逼自殺身亡,此事引起社會極大公憤,各校學生聯合婦女會組織遊行,張為了緩和事態與學生談判,迫於輿論壓力,答應建一座鐘樓向民眾謝罪。

不過,家住泉州市區東街觀東巷的93歲老人陳梅生指出,這些傳聞將鐘樓建造者張冠李戴,與事實不符。根據其當年所親歷和目睹,鐘樓建設與護士遭逼婚導致自殺的慘案是兩回事,時任縣長建樓不是贖罪,而是為了提倡守時。

究竟哪位縣長 製造逼婚慘案

1999年版《泉州教育史話》記載,在泉州平民醫院當護士的永春姑娘黃彬彬被民團團長李某某看上,找縣長吳石仙說合。吳逼黃護士嫁給李團長,黃堅決不從,並憤而自殺。黃的慘死引發學生集會抗議,吳縣長自感理屈,答應建鐘樓,以儆效尤,但鐘樓還未建成,吳便去任,新任縣長張斯麟撥款續建。

記者注意到,媒體在一些報道中多引用張縣長建鐘樓謝罪之說。

那麼,製造逼婚慘案的縣長,究竟是吳石仙還是張斯麟?建設鐘樓是不是贖罪之舉?

居東街近90載 目睹鐘樓建造

陳梅生出生在石獅,4歲隨父母遷入泉州東街觀東巷,並在此居住近90年。陳梅生今年93歲,是泉州音樂界資深研究員,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中國戲曲音樂協會會員、泉州南音申報“人類口頭及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專家研究組成員、世界第二屆木偶聯歡節最高獎獲得者。他們家,與鐘樓相距一兩百米。

他說,近幾年來,傳媒及書刊刊載的民國時期晉江縣(當時的縣政府在泉州城內)縣長逼婚慘案及其建鐘樓贖罪之類傳聞,與真相天差地別,事件、時間亂套,張冠李戴,功罪顛倒,損傷好人人格,掩蓋壞人劣跡。雖屬道聽途說,言者無意,卻令人讀後十分難受。

他指出,縣長逼婚慘案發生在1934年,鐘樓是1935年建的,這是兩件不相關的事。當時,他正上中學,或目睹,或親歷見證了建設過程,雖時隔近80年,但記憶猶新。

他認為,有必要將親歷目睹的往事整理出來,還原真相。

母親親歷請願 逼婚縣長姓吳

陳梅生說,黃護士被逼婚自殺確有其事,他還親眼目睹了社會的抗議集會運動,並且,他的母親作為當年運動的主要參與者,曾撰文記錄下事情經過,可以確定的是,逼婚致護士自殺的縣長不姓張,而是吳石仙。

陳梅生介紹,永春青年黃彬彬因不滿家庭強迫她嫁給南安九都保衛團團長李某某,借回孃家之機逃到泉州,到縣平民醫院(今址泉州第一醫院)當護士。李家賄賂晉江縣長吳石仙,吳脅迫黃與李同居。黃強烈抗辯,寧死不屈,拿起昇汞水一飲而盡,於1934年5月28日含恨離世。

黃彬彬慘死令社會轟動,群情激憤。泉州、廈門三家報社揭露了吳石仙受賄逼婚慘案經過。泉州一些中學學生及婦女代表數十人在泮宮開會,討論聲援,推選陳侃、施秀敏、黃志民、劉瑜壁(陳梅生母親)、郭慰斐、王文覺、張卓英、陳裕成、陳如玉等人為執行委員,以“晉江青年聲援黃彬彬慘案大會”名義,組成100多人的聲援請願隊伍,要求主管部門法辦吳石仙。

陳梅生說,當年,他家就在觀東巷,正值暑假,他在巷口看得清楚,包括母親劉瑜壁在內,聲援委員會的成員走在隊伍前頭,街上圍觀民眾也群情憤慨。社會各界的抗議令吳石仙狼狽不堪。

老照片勾起古城記憶

泉州鐘樓是1934年建設東西街十字路時建的標準鐘樓,於次年完工。鐘樓高13.8米,由留英設計師設計,具有歐洲風格。泉州鐘樓與東西塔、譙樓等成為古城獨特的景色,吸引了海內外遊客。圖為1986年的鐘樓。

張縣長建鐘樓 提倡惜時守時

陳梅生說,黃彬彬遭逼婚自殺事件震驚社會、眾怒難平,給晉江縣政敲響警鐘。

1934年,由於臭名昭著,吳石仙離任晉江縣長一職。不久,餘公武接任縣長,他提倡建設新政。1935年起,張斯麐(音同麟)繼任縣長,也重視縣政建設,其中就包括建鐘樓。

陳梅生說,新任縣長提倡惜時守時,故而選址在聚居密度大、四面通達的市區南街頭(即中山路)十字路中建造鐘樓。購置了高質量的德國製造的四面時鐘,安置在鐘樓頂部。

陳梅生當時已上中學,每天要到昭味國學讀書,都得從鐘樓下經過。在他印象中,鐘樓建於1935年,建設過程持續半年左右。建成後,樓體中部北面左側有“晉江縣長張斯麐建”的署名。這一署名,他不知見過多少遍。上世紀50年代,刷新樓體時,署名不見了。

鐘樓建成近80年,歷經修整,如今功能依然完好,既方便了市民生活,也逐漸成為城市標誌性建築,因而一直為人們津津樂道。

陳梅生指出,1934年,晉江縣長吳石仙製造逼婚慘案,1935年,繼任縣長張斯麐建造鐘樓,無論在事件、時間、人物上,慘案與建鐘樓都是毫不相干的兩回事。

建鐘樓謝罪說 《志書》未有記載

採訪陳梅生後,記者再到泉州市檔案館查閱資料,試圖進一步確認這兩件事的來龍去脈。在工作人員幫助下,記者翻閱了幾種資料。

《泉州市志》(2000年出版)沒有記載鐘樓建設情況,但《大事記》中介紹了護士黃某自殺一事,確認護士黃彬彬是被晉江縣長吳石仙脅迫自殺,由此引發示威遊行,全城轟動。《(晉江地區)婦女運動史資料》、《泉州市婦女組織志》也都有著相同記載。

《鯉城區志》、《晉江市志》兩書記載:吳石仙,江蘇鹽城人,於1934年4月6日至1934年10月16日任晉江縣長;吳去任後,廣東人餘公武於1934年10月16日至1935年10月1日接任;再後,江蘇鎮江人張斯麟於1935年10月1日續任晉江縣長,任期至193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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