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這次一共要被罰多少錢?這次查處結果會對影視圈有什麼重大影響?

Shmily047


目前通過計算的出來的數額來看,對於范冰冰的罰款已經超過8.83億元,但是按照2017年公佈的范冰冰的年收入來看,這次的罰款加上補繳稅款的數額,僅僅相當於其本人3年左右的收入,所以算不上毀滅性打擊,只是今後誰還敢或者用得起這樣的明星?學會了演戲,卻始終沒有學會遵紀守法!

有多少明星學會了演戲,卻沒學會遵紀守法

客觀的說范冰冰只能算是“無辜”躺槍,若不是崔永元的無意爆料,請問范冰冰的偷漏稅究竟要到什麼時候才能夠浮出水面?即使範爺被查處了,娛樂圈魚龍混雜的當下,又有多少人在這當中繼續渾水摸魚?我想答案各位都不得而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說,這其中必然還有很多明星這麼去做,卻不僅僅是範爺個別現象。

所以勸誡那些有演技的明星們,能夠好好思量自己學會了演戲,有沒有學會最基本的遵紀守法?

這次查處對娛樂圈影響大不大?肯定有影響,但是仍然不能忽視偷漏稅的隱蔽性

這次查處對娛樂圈的影響絕對大,相信很多明星在聞訊之後必然心驚肉跳,開始四處打聽自己的隱匿收入的問題,這一點毋庸置疑!只是我們常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次如果不是崔永元曝光的情況系,請問範爺會這麼快被查處?

而且本身偷漏稅的行為隱蔽性就很強,結合目前的實務當中的偷漏稅行為的隱蔽性來看,查處偷漏稅的行為已然任重而道遠!希望稅務部門能夠開通多重查處渠道,同時對於明星收入的陰陽合同問題予以管制,從被動查處到主動查處進行轉變!

最後也希望能夠對於積極舉報偷漏稅的行為的公民給予一定的獎勵!讓偷漏稅無處遁形!


麋鹿說法


關於范冰冰的涉稅問題,我來劃一下重點,也就是大家最為關心的罰了多少錢:需繳納稅款、罰款及滯納金三項總計8.83946億元。偷稅漏稅的主角沒有進大獄,范冰冰的經紀人牟曉光因其阻撓調查,可能涉嫌犯罪,已被採取強制措施。

沸沸揚揚的冰冰事件,終於在假日塵埃落定,范冰冰破財免災,所幸沒有牢獄之災,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不到十億的數額,對已經是豪門的范冰冰來講,能試的到痛,但還不至於造成毀滅性的打擊,風頭一過,又是一條好漢,人家照樣賺的不亦樂乎。

這次的范冰冰事件,可是說是給影視行業和娛樂圈敲了一個警鐘,讓紙醉金迷的娛樂圈,讓那些浮躁的找不到北的藝人們,認真審視一下自己的嘴臉,看看自己的屁股。稅務總局說了,2018年12月31日之前,有問題的請自我檢討,偷的漏的給我一分不少的吐出來,不然就不客氣,等待你們將是法律嚴懲。

可以說,這次稅務查處已經非常給娛樂圈面子了,只要你們懂事,如數補繳,那麼即往問題一概不咎,你們照樣該發財發財,但是如果以後還這樣,那麼就沒這麼簡單了,可能就不單單是罰款補繳那麼簡單了,你們付出的代價將更加慘痛。

此次事件之後,娛樂圈會老實很多。


元芳有看法


明確說了:罰款加補繳費用合計8.83億,可以說這次處罰的力度是相當的大。其實這次的結果,對於范冰冰來說是非常不錯的,錢能解決的問題真的不是問題,她從影這麼多年了,罰錢的結果總比坐牢好吧,所以對她來說是個好結果。

而且稅務部門也是要達到這樣殺雞儆猴的作用,不但要交錢,還要主動交錢。因為小崔的一個動態,范冰冰就被牽扯其中了,而且煞有其事。因為正常的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不管你是影視明星,還是平民百姓。而之前很多人都利用相關的手段偷稅納稅,這可以說確實是開口很大了。正好有了小崔的舉報,落實了范冰冰的罪證,剛好稅務部門就可以拿范冰冰來說事兒了。

這件事情可以看出,稅務部門對娛樂圈的態勢是越來越緊了,以前可能因為沒有相關證據也沒有辦法,還有很多空子可以鑽,但是社會發展到現在,很多人已經洞悉了娛樂圈其中的生錢之道,或者說省錢致富的法門,這樣做的人都是樂此不疲的,但是這樣卻是違法的,長此以往國將不國這句話毫不誇張的。

因此這一次的嚴厲處罰就是要告訴娛樂圈,稅務部門會緊盯著哪些偷稅漏稅的人,你們按時間補繳了,那就相安無事,若是還想耍花招,那麼對不起了,你的下場恐怕沒有范冰冰那麼好了。


老王偵查記


罰多少錢就不計算了,也沒意義,逃稅過億是坐實了的。對於普通百姓來說過10萬都是天文數字,更別說貧困地區的貧困人口了。

從法條看免於刑事處罰沒毛病,法制社會必須依法辦事。但是總覺得哪裡不對勁……

這種處罰對影視圈多大影響?只能說嚇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

看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我們可不可以這樣理解:

法律似乎告訴我們:只要范冰冰不想坐牢,5年內還有逃稅機會,哪怕超過億元。即便5年內逃稅又被稅務執法部門發現並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了,也不會入刑。

過了5年後,重新開始計算,可以繼續逃稅,但是隻要不被稅務行政執法機關處罰兩次就行,行政處罰超過兩次了就要入刑坐牢。也就是說行政處罰超過了兩次,那就必須老老實實交稅,否則一旦被行政處罰,那就是肯定要入刑坐牢的了。

我的理解對嗎?

如果我理解的對,其他逃稅人怎麼想?

稅務行政執法部門有多少執法者?管理對象有多少?查范冰冰可不是象查個小飯店、小旅館、小攤位那麼簡單。此次如果不是舉全省稅務執法之力,范冰冰的逃稅事情能查清楚嗎?況且其中還有其他各種因素……這因素就不多說了吧?

結論:

“對影視圈有什麼重大影響?”影視圈逃稅人膽子大的,該幹嘛幹嘛,坐等稅務執法部門下達處罰決定書;膽子小的趕快的補交稅。

僅此而已吧?


斷牙虎110


近十億的罰款我覺得對范冰冰來說應該不是問題,願意幫忙的相信還是大有人在,回頭還債債主都會安排,畢竟不缺路子。

演員導演未來會不會收斂一些?相信很多人會排隊曝光,娛樂圈太需要紀委了。

目前國內的富豪主要是由演藝圈、房地產、煤老闆組成的,後兩者靠消費國家資源,而前者是主要的吹鼓手。這樣的富豪結構示範效應對國家對社會無疑都是巨大的危害。何況,偷稅漏稅已經變成習慣和套路。

娛樂圈要發展,但絕不能成為部分人斂財的捷徑,不僅斂財,還要大搞潛規則,大把大把的抓錢大把大把的玩弄色情,名副其實的“土皇帝”。什麼藝術什麼文化,早就不是他們最關注的元素了,我行我素,這個圈子早該收拾了。

希望這只是一個開始,范冰冰不過只是冰山一角,票房越來越高、收視率也越來越高,但質量越來越差,為了國家為了下一代人的精神健康,為了更好的發展影視業,該出手就要出手。





KK69596076


今天上午在新聞上就看見了對於范冰冰的責任處罰,多少錢也沒細記!好幾億啊,感覺這輩子是賺不了那麼多了,之前我一直是靜觀事態發展的,相信我們的法律會給我們一個回答,但是,今天已經落實下去了,我只想說:活該!

法律面前零容忍,不管你是誰,違法就要嚴格處理。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然後下午就看到了致歉信,真的是想笑啊,這是事情查處了,你出來道歉,要是矇混過去了,不還是以前怎樣現在怎樣?還從小喜歡藝術,這個時候說不臉紅麼?你要是說你喜歡錢估計大眾還能說你是真性情。不管怎麼說,違法之人,必會收到相應的處罰。

至於對影視圈的影響,似乎范冰冰只是一個開頭,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潛規則,我想還會有很多人受罰,讓我們靜待事件發展,該去一去娛樂圈的烏煙瘴氣了,給那些真正的演員,真正努力的人一片光明。


剝殼蠶豆


崔永元的努力沒有白費,范冰冰這次一共要被追繳稅款和罰款共計約8.84億。 不過,單看范冰冰的吸金能力,拿出這些錢應該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只不過從此以後范冰冰估計很難在娛樂圈立足了,雖然今天她也發了致歉信,可是“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這封致歉信頂多算是公關吧。說白了就是如果沒有查出來那就萬事大吉,能拖到什麼時候算什麼時候,真查出來了,那就道個歉唄。看這道歉信的最後,人家還是打算洗心革面東山再起的,只是不知道這次她的粉絲們還買不買賬了。

客觀地講,范冰冰偷逃稅款已經板上釘釘,而且她此後補繳稅款的舉動顯然會起到示範作用。影視圈內的其他偷逃稅款者一定會受到直接影響,為了不進監獄,現在多半已經在籌錢補繳稅款了。截止日期是2018年12月31日,所剩不多了。

希望此舉能夠逐漸扭轉娛樂圈的風氣,改變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讓真正的藝術迴歸主流,為大眾提供有內涵有營養的精神食糧。


夜雨如書


范冰冰這次需要繳納近9億的罰款!

今天中午12點,消失了一百多天的范冰冰突然微博發出致歉信:

致歉信上說明了她是如何通過“陰陽合同”來實事偷稅行為的:

同時,根據新華社和光明日報共同發出消息,將對范冰冰的罰款如下:

大家可以看出,這次范冰冰需要繳納大大小小的罰款近9億。你們認為她被罰這麼多錢應該嗎?

這次查處對影視圈的影響?

我認為,對影視圈的大局是沒什麼影響的。因為自從“陰陽合同”事件還沒被實錘的時候,就傳出藝人降薪,綜藝限薪,等等的相關條例,但至今為止,那些大明星、小鮮肉們依然沒有傳出誰做出表率,反而把“娘炮”一詞炒的火熱,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進展。所以我認為,影視圈的無論是下至演員上至導演,肯定會採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方式來應對高額片酬,並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影響。大家認為呢?


以上均為個人觀點,如有不同意見歡迎評論補充!


影視巨能聊


看了下報道和回答,有一種看法是不對的,“處罰力度相當大”,這個不是處罰力度大好不好,不要以為數字大就是處罰力度大,仔細看看數字的來歷,這個近8.84億是有根有據來的,是偷逃的數額很大而來,這都是該繳納的。

也就是說這位“國家精神造就者榮譽獎”(至今不懂她代表了什麼精神)獲得者給大眾上了一課:武月要不開心了,真的。



此時此刻我們不得不提起一個人--崔永元,這個事情最早被人關注是因為那場互懟,而大家的信任度大多投給崔永元,這個不但水很深而且很火熱的圈子裡破事一堆,而且大到你我想象不到的地步。

至於對這個圈子會有什麼影響,都老實點吧,社會環境給予娛樂圈的關注度,給予他(她)們的造幣能力,抬舉他(她)們的高度太高太大了,該降降了。

最後說一句話:崔永元好樣的!再來幾個崔永元吧


煙波千里


1.這是一個標誌性事件,甚至是演藝圈⭕的轉折點,標誌著演藝圈乃至娛樂圈的經濟“潛規則”的終止,相信“陰陽合同”絕非冰冰一人,其他人給了年底前整改的寬限期;

2.范冰冰是國內最著名的明星,國際上也有很大影響,對冰冰的經濟處罰,沒有人身自由處罰,寬嚴適度,加上言真意切的道歉信,這是給冰冰等娛樂圈一行人共同的機會,只要守法整改,知錯就改,還是好同志,還是一視同仁的建設者;

3.范冰冰始終沒有更改其他國籍,這在娛樂圈還算是一股清流,再有條件,也願意死心塌地跟祖國在一起,怎麼著也要給這些愛國者一次平等的機會,否則,就是對變更國籍者的縱容,甚至輿論社會導向的錯誤;

4.新時代社會風氣的改變,必然讓娛樂圈風氣得到改變,從言行到經濟,從散漫到遵從法治,社會大勢影響娛樂圈,娛樂圈也要跟上時代進步的步伐為新時代鼓於呼,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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