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產核資時發現有些人白占用集體耕地卻不退回,該怎麼辦?

郝昭尊1


佔用集體耕地的事在農村還是時有發生的,但也得分情況,有的確實應該收回,有的則不一定,不是沒辦法收回,且收回的辦法也還是有的!

1、農村的土地並不完全是可以耕作的耕地,特別是山區,有荒山、空壩、荒地、柴山等,這些地由於沒有人去開墾,不適合進行糧食的耕作,一些勤勞的人就對這些能開墾的土地進行了開墾,這些就變成了現在的耕地,農村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就是誰開墾,誰使用!這一部分的土地是不好收回的,如果要收回,我個人認為,應該給開墾的人一定的補償才合理!

2、對於原本就是耕地,被人強行佔用不歸還的耕地,這是應該收回的,如果不收回,也應履行正常的租用手續等!這些都是有法可依的,同時集體也會有收回的方法的,收不回的原因更可能是因為大家都是鄉里鄉親的,村組幹部也不願得罪人,或這佔用的人在農村也算有勢力的人,也就是我們說的村霸!


3、收回的方法並不複雜!一是採取協商收回的方式,由村組集體找當事人協商,這肯定是最好的方法了,村組負責人應向當事人講明事理,如果願意租用,經集體討論同意,可以租給當事人,當事人支付租金!如果協商不成,則採取第二個方法,就是強行收回,這是有法可依的,如果通過相關的手段還不能收回,則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至於佔用耕地的村霸,現在正在打黑,直接舉報就可以解決問題了!


搬起石頭砸


清產核資時。發現有些人白佔集體耕地。卻不退回該怎麼辦?

任何一個合法公民。強佔,白佔集體耕地都是違法行為。這些土地來源於農村個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後。集體預留的那部分耕地和達到高產穩產的耕地,有的承包給本屯或村民之外的人承包有的建果圓,栽用材林建菜朋等等。承包期一般為十年。

合同到期後既不能復耕以個種理由不交承包費。村民怨聲載道。

現在這些耕地為什麼不能如期退回來。(1)前任村幹部的人情地。村民的攀比地。(2)新官不理就賬保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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