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的有效期與延期有何管理要求?

答:第一、二種工作票和帶電作業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准的檢修期為限。第一、二種工作票需辦理延期手續,應在工期尚未結束以前由工作負責人向運行值班負責人提出申請(屬於調度管轄、許可的檢修設備,還應通過值班調度員批准),由運行值班負責人通知工作許可人給予辦理。第一、二種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帶電作業工作票不準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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