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案例|刑事和解:折射傳統文化價值

普法案例|刑事和解:折射传统文化价值

刑事和解引入參與民主、融匯契約自由,推動對抗司法向對話司法變遷,是司法制度史上的亮點;化解積怨糾葛、減少兩造對抗,順應了現代刑法演進方向,更是文化大河綿長的滄流。作為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它由妥協至和諧,以悔悟求寬恕,承繼久遠習俗、匯聚東方智慧;作為合意型糾紛解決機制,它消弭對立構建和諧,關注預防強化恢復,融貫了“和合”文化,折射出了寶貴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價值。

和氣解紛 以恢復司法續寫中國情

《論語》曰:禮之用,和為貴。傳統文化中,和氣是包容,涵養差異融匯分歧,故和光同塵,氣定神閒;博採群議不辭涓細,故和實生物,氣象萬千。“有和氣者必有愉色”(《禮記·祭義》):古人崇倡內斂、講求不爭,躬自厚而薄責於人,終以克己復禮贏得一團和氣;使家長裡短鬥而不破,鄉親鄰里融洽和睦。“滿天和氣太平有象”(《詞品·雪辭》):古訓因循隱忍、沿襲恕宥,寬厚於物不削於人,常以犯而不校博得一片讚譽;讓新讎化在初起、宿怨消於無形。“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道德經》):古法消弭對立、恪守中和,知止不盈去甚去奢,多以心平性柔修得一方境界;令利益糾葛湮滅殆盡、人際關係修復如初。

刑事和解秉承傳統“日日新”。秉持和氣解紛,鼓勵雙方促膝相談;踐行恢復性司法,敦促兩造開誠佈公。既允許被害人敘說感受宣洩情緒,又准許加害人陳述悔悟賠禮道歉;既著力打擊控制與震懾預防,又強化彌補損失和精神慰藉;既關注當前的糾紛,又注重長遠修復。進而為迷途知返與寬恕諒解架設橋樑。前者身體力行改過,在道德救贖中獲得新生;後者淋漓盡致傾訴,在接納賠償後超越仇怨,最終握手言和。

相較報應性司法,和氣解紛傳承和合文化,倡導春風化雨,從源頭治理杜絕剪矢留鏃遺患,以秩序重構避免被害人受“二次傷害”。

和談解怨 以協商司法深培中國根

《中庸》語: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在鄉土記憶裡,和談是協作,扶持羸弱解助困窘,故和衷共濟,談吐如流;體察艱辛尊重抉擇,故和睦相處,談論風生。“但存夫子三分禮,不犯蕭何六尺條。”和談幕後,厭訟觀念根深蒂固,調解文化積厚流廣。從《周易·訟卦》“訟,終兇”到《論語·顏淵》“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訟是求始終承載熟人社會和平共生的重託;從《周禮·地官》“掌司萬民之難而諧和之”到《明公書判清明集》“多是面加開諭……各從和會而去”,調處紛爭已然引領地緣關係貴和持中風尚。無論官府調解聽斷以情,是非不妨稍措;還是民間私和勸道風化,不必過分皂白:皆以協商開始,經綱常教化,最終訟清獄結,以息爭執。

刑事和解傳承習俗“又日新”。遵循和談解怨,引進意思自治;堅持協商司法,弘揚契約精神。提倡平等計議又促成利益博弈。被害人從幕後走向臺前,講述感受要求賠償,以主人翁姿態接近訴訟中心;加害人由被動轉向主導,真誠懺悔積極彌補過失,以修復者身份擺脫牢獄窠臼。二者將怨恨化作語言,把承諾付諸行動,因誠意博取最大話語權,用善意行使讓渡刑罰權。和談已促進犯罪應對由國家——被告線狀結構向被害人、加害人、社區、國家平面模式轉化,協商正加速刑罰觀從懲處犯罪向彌合傷害變遷,終將實現“兼相愛,交相利”的完滿局面。

和談之風根脈悠長。這既是對鄉紳私了的批判繼承,又是向楓橋經驗的理性迴歸,更是就民眾參與的有限授權。司法理性與民主激情,讓其植根傳統又緊扣時代,承接古法又遵從程序,既有泥土氣息,又具規範性。

和盤解困 以民生司法踐行中國夢

《國語》雲:聽和則聰。在哲學思想中,和盤是全面,兼收幷蓄融會貫通,故合二為一,盤積固畜;包羅萬象兩全其美,故合膽同心,盤互交錯。如此,路鼓不鳴肺石不立,民各安居樂俗。和盤解困排難,恤民為德、愛民無私,民本思想源遠流長。保辜制度自《春秋公羊傳》發軔,後由《唐律疏議》光大,以延期追究激勵減損救贖,為受害人贏取賠償;經暫緩定罪敦促悔過自新,為被告人爭得寬恕:從而祛除兩造憂患,彰顯人文情懷。從“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到“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國法在民意中得到詮釋;從“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到“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民意在司法中得到昇華。

刑事和解賡續史脈“再日新”。恪守和盤解困,體恤被害人亦關懷加害人,讓雙方雨露均霑;踐行民生司法,賠償被害人亦教育加害人,使二者協同受益。經由賠禮道歉、賠償損失,被害人獲得物質補償贏得心靈撫慰,滿足生活需求達到情感認同,最終實現經濟、精神雙恢復。通過真誠悔過、主動復原,加害人取得諒解寬恕收穫信任尊重,規避責任追究免除刑罰制裁,最終完成改過、迴歸社會。對天津幾個基層法院調研後收集的數據顯示,96%的未成年加害人返校學習,86%的繼續深造;75%的破損家庭迴歸平靜,68%的重新來過。

和解,為解脫與救贖破危解困,在預防與矯正中盤活僵局。加害人不被標籤化,有了發展出路得以洗心革面,再犯累犯數量不再居高不下;被害人沒有因傷致貧,具備生存保障能夠重振旗鼓,社會穩定隱患正逐步消解。

刑事和解站穩人民立場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突破了兩造最關心最現實的問題,以司法服務民生兌現司法為民,以民生司法提升了整體福祉。

和諧解懷 以公正司法凝聚中國心

《孟子》論: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在仁恕思想內,和諧是人性,寬懷悲憫厚德載物,故和風細雨,諧適得當;感同身受體察眷顧,故和容悅色,諧遂人願。和者,諧也;政者,正也。允執厥中、鹹庶中正,故刑罰中而百姓安,安無傾則和無寡。君子仁愛忠恕、推己及人,方能不偏不倚剛正不阿。因此己欲達而達人,化怨解懷“金作贖刑”,以百姓之心為心,喻於義更曉以利;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定分止爭“無為而治”,讓民自化由民自正,寬仁恤刑且為政以教。進而,渡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公正或許如《贈兵部尚書烏石吳公家廟記》所敘,是宗廟祠堂裡負荊請罪時的過程公允;或許似《清律·戶律·田宅》所述,是悠悠古風下修立(恢復原狀)復故(排除妨礙)後的矯正正義;或許如《對村人借罐判》所言,是脈脈鄉情間半價賠償中的實體公正……無論如何,皆為干戈化盡後的握手言歡。

刑事和解承襲古制“貴日新”。圍繞和諧解懷詮釋刑事司法正義,讓被害人在獲償寬慰時感念司法的溫度;完善公正司法開拓追責進路,讓加害人在民刑懲處中感知司法的力度。以寬恕置換刑罰,由賠償減輕責任,公正要義在變遷中革新。國家本位下定罪量刑固然宣示抽象正義,但難以顧念被害人的理性需求與長遠生計,以及加害的人人格矯正,無法超越形式公正。而和解,遵從處分原則尊重意思自治,強調國家權威兼顧個人本位,更加考慮協商讓步,更加註重讓權於民。被害人由此有錢治病、有人傾訴,進而打開心結得以釋懷;加害人因之深刻反省從輕處罰,繼而打開枷鎖得到解脫,最終實現實質公正。

因案制宜因人而異。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加害人悔悟被害人寬恕的輕刑案件,在尊重人性中順應了民意,在凝聚人心中實現了取信於民。

和緩解釋 以謙抑司法打好中國結

《尚書》載:協和萬邦,黎民於變時雍。諸子智慧裡,和緩是審慎,若冬涉川如履薄冰,故和藹近人,平流緩進。慎獨內斂克己限縮,故心平氣和,輕敲緩擊。

導德齊禮、以德化民,不僅是齊家理念,更為治國方略。自《論語》“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至《唐律疏議》“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從荀況“明德慎罰,國家既治四海平”,到董仲舒“大德而小刑”、朱熹“德禮則所以出治之本”,德主刑輔、明德弼教由來已久。自古,人性化偽但有善端(《孟子》),明禮義以化之(《荀子》),人皆可以成堯舜。因此化性起偽、先教後刑。又“禮以導其志,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將教化、懲處融會貫通,從而“絕惡於未萌,起敬於微渺”。古樸的綜治觀呼之欲出。

刑事和解承繼衣缽“更日新”。信守刑法謙抑,堅持和緩解釋,用教誨感化實現多元價值;兼顧法治德治,打造現代司法,以非訴化處理提升審判質效。經濟發展帶動人口流動也加速了貧富分化,加劇體制摩擦又加深信仰衝突。各種矛盾的疊加,催生了訴訟爆炸。而市民社會發展壯大、社區矯正日趨成熟,國家追訴部分讓渡於社會治理;刑事和解重在恢復被犯罪破壞的社會關係,通過和解能夠更好化解糾紛,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傳統的定罪量刑。刑事和解因加害人自願諒解對被害人從輕處罰,不斷增進了群眾獲得感,開闢了寬緩釋法新局面。進而更新審判理念增強治理效能,為新時代平安建設提供中國方案、打好中國結。

康德說,世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內心受到深深震撼,一是頭頂燦爛的星空,一是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刑事和解用五千年中華文明涵養情懷,以八十三朝興衰積澱底蘊,浩浩湯湯、氣勢磅礴。其又提升文化張力融匯先進思潮,持續制度剛性確保意思自治,並與認罪認罰深度融合,釋放民主參與的和諧信號,在歷史與現代的交融中展現智慧、璨若星河。(來源: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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