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只是徵求意見!

房屋預售也稱商品房預售,樓花買賣,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約定,由購房者交付定金或預付款,而在未來一定日期擁有現房的房產交易行為。其實質是房屋期貨買賣,買賣的只是房屋的一張期貨合約。它與成品房的買賣已成為我國商品房市場中的兩種主要的房屋銷售形式。

報道稱,廣東省房地產協會9月21日向各副會長單位下發通知稱,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已擬訂了“關於商品房預售許可事項調整”的材料,並將於9月25曰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材料提出,鑑於商品房預售制度存在導致工程爛尾、違法違規銷售、交易不公平、房屋面積管理職能難以釐清、不平衡發展和低效率競爭等風險,建議降低預售制帶來的高槓杆效應,逐步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全面實施現售。

儘管目前取消商品房預售在廣東尚處於“醞釀”階段,但這一議題的提出,帶給房地產市場和業內外人士的衝擊也無異於“新雷第一聲”。很大程度上可以說,中國房地產市場10餘年高歌猛進的狂熱狀態,除了信貸資金的力挺,同樣離不開預售制提供給房地產業的高槓杆。如今,在信貸持續收緊的背景下,一旦預售製取消,對於習慣於拿消費者錢墊底蓋房子的房地產開發商來說,無異於釜底抽薪。

商品房預售肇始於香港商人霍英東。1953年,霍英東提出“預售樓花”,並提倡分期付款。這一制度隨後由香港傳入內地,自1994年被廣泛運用至今。應該說,在中國住房制度改革初期,這種新房銷售模式,對於促進房地產開發經營、緩解國內住房緊張是有一定積極作用的。但隨著房地產的居住屬性慢慢被金融屬性所擠佔和取代,市場出現過熱,預售制所帶來的各種風險,如開發商捲款跑路工程爛尾,房屋實際交付面積、標準與預售承諾名實不符,開發商借預售炒作房價誤導市場預期等,也屢出不窮,給市場監管、業主權益、金融秩序乃至社會穩定帶來諸多不穩定、不確定性因素。早在2005年,央行在一份年度房地產金融報告中就曾提出“可以考慮取消現行的房屋預售制度,改期房銷售為現房銷售”。此後十幾年來,市場中類似呼聲一直不時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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