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信帶你學《信訪條例》之一

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一為“溫故才知新”,溫習已學的知識,並且由其中獲得新的領悟;二為,溫故,知新。隨著自己閱歷的豐富和理解能力的提高,回頭再看以前看過的知識,總能從中體會到更多的東西。於是小信近期翻出《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大家一起溫習,希望大家有新的收穫,大家準備好小本子哦。

問:你好!小信,《信訪條例》裡說的信訪和信訪人是指的什麼啊?

答: 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而採用以上幾種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稱信訪人。

問:信訪工作堅持的原則是什麼?

答:信訪工作在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供稿:省群眾工作中心(信訪局)宣傳指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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