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了網購包郵,快遞櫃卻要收費了!
——而且,居然是“雙向收費”:收快遞員一份,再收消費者一份。
去年,我們小區的快遞櫃,收到包裹信息的時候,還是個老實孩子,有啥說啥。
後來,開始提條件了:免費保管三天。
再後來,開始談錢了:免費保管12小時,超期收費。
再然後,咄咄逼人了:免費保管6小時,超期收費。
錢不多,超了時間,也就收個一塊半塊的,但總讓人心裡不太舒服。
從媒體報道來看,快遞櫃一直是收費的——向快遞員收費。
快遞員可以一次性充值,有折扣,平均每件也就幾毛錢。
這微薄的費用,無法讓快遞櫃公司實現盈利:
“快遞員充值有折扣,平均每件收費2毛5,每組箱子一天能處理60件包裹,實際收存放費用15元左右,還不包括節假日,一年下來收入約5000元,還不夠一些地方的場地租金。”某快遞櫃公司負責人說。
在這種情況下,快遞櫃公司的辦法有兩個:
第一,提高快遞櫃的週轉效率。
怎麼提高效率呢?毫無疑問,就是縮短同一件商品佔用快遞櫃的時間。
所以,以前的快遞櫃,你把包裹放裡面很長時間,也沒人管;後來逐步縮短,現在很多小區已經只能免費6小時了。
下一步,會不會4小時、3小時?不是沒有可能。
同一包裹免費存放的時間越短,快遞櫃的利用效率就越高,效益就越好。
第二,就是進行雙向收費,向快遞員收一份,再向包裹領取者收一份。
雙向收費!多麼熟悉的一個名詞!
當年的手機運營商,移動、聯通、電信,手機收費,都是“雙向收費”:打電話的交一份錢,接電話的也要交一份錢!
同一件商品,賣兩份錢。
經過多方呼籲、艱辛努力,才徹底打破了雙向收費,實現了單向收費。
現在,雙向收費要捲土重來嗎?只不過角色換成了快遞櫃。
顯而易見,如果消費者比較閒,快遞櫃免費的6小時,他去取包裹沒什麼問題,也就不用收費;
但遇到比較忙的,收費就是很常見的事情了。
收快遞員一次錢,再從消費者手上收一次,這是否合適?是否該找消保委討個說法呢?
還是那句話,都不是錢的事兒,關鍵是討個理兒。
快遞櫃公司運營困難,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否也與無序競爭、盲目投入有關?
快遞櫃首要的服務對象,是快遞公司,而不是消費者。
因為快遞公司本來就該把商品送貨上門,快遞櫃是否存在,對消費者沒有影響。
所以,向快遞公司、快遞員收取,存在合理性;向消費者收取,則屬於不合理費用。
換句話說,如果消費者6小時內無法取快遞,產生的費用,理應由快遞公司承擔,與消費者無關。
強制收費,屬於霸王條款!
閱讀更多 喵嗚gu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