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被列爲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行政執法十大典型案件!看看哪些公司上榜

这些被列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件!看看哪些公司上榜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2018市場監督管理論壇上發佈“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行政執法十大典型案件”。具體如下:

这些被列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件!看看哪些公司上榜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楊紅燦

01 禁止美國可口可樂公司收購中國匯源果汁集團有限公司案

2009年3月,反壟斷執法機構經審查認為,該併購將損害果汁飲料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依法禁止此項經營者集中。該案是《反壟斷法》實施後首個被禁止的案件,也是唯一被禁止的外國企業收購中國企業案件,促進了果汁行業健康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

02 高通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

2015年2月,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法責令高通公司停止不公平高價、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並處罰款60.88億元。該案是《反壟斷法》實施後查處的首個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案件,為技術創新和無線通信產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市場條件。

03 利樂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

2016年11月,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法責令利樂公司停止無正當理由搭售、無正當理由限定交易及忠誠折扣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並處罰款6.67億元。該案查處有力維護了液體食品紙基無菌包裝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促進了相關產業的長期健康和創新發展。

04 附條件批准陶氏化學與杜邦合併案

2017年4月,反壟斷機構附條件批准了該項合併,保護了中國水稻農化和高性能材料市場公平競爭和創新活力,維護中國農業生產安全和農民利益。審查過程中,反壟斷執法機構與歐盟、美國、南非等多國執法機構進行了交流合作,被歐盟譽為“雙邊合作的典範”。

05 十二個省區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新居配”建設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

2013至2017年,反壟斷執法機構對山西、遼寧、河北、黑龍江、甘肅、重慶、吉林、貴州、江西、天津、廣西、青海等12個省區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提出了予以糾正的執法建議。通過清理“統一建設、統一收費”的有關政策,大大降低了新建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費水平,每年為相關房地產企業節約成本53.53億元。

06 山西電力價格壟斷協議案

2017年8月,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山西省電力行業協會組織23家電力企業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行為,對協會處罰50萬元,對涉案企業合計罰款7338.2萬元。該案是《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對大型國有企業開出的首筆罰單,對保障電力體制改革深入推進、保護下游用電企業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07 瀘州信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2018年1月,瀘州市江陽區工商局依法對該公司宣傳其自身為國資委下屬實驗基地的虛假宣傳行為作出處罰:責令該公司停止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行為,並處以罰款。該案是《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實施後全國查處的第一例不正當競爭案件。

08 上海吉盛偉邦環球家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佛山禪城分公司不正當有獎銷售案

2018年1月,廣東省佛山市工商局依法對該公司獎品信息表述不明確、影響兌獎的抽獎式有獎銷售行為作出處罰。該案是《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實施後廣東省查處的第一例不正當競爭案件,規範了經營者的促銷行為,為消費者理性消費提供了指引。

09 長春正利管業有限公司混淆案

2018年5月,吉林省工商局依法對該公司在銷售中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字號的行為,作出處罰並沒收混淆商品。該案中,執法機構正確理解應用《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對“擅自使用”行為的規定,有效打擊了市場混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10 嘉興市洞洞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網絡不正當競爭案

2018年7月,浙江省海鹽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公司通過技術手段強迫用戶退出競爭平臺的違法行為作出處罰: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款20萬元。該案為查處利用技術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行為積累了經驗,有利於維護網絡市場競爭秩序,促進互聯網產業健康發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