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原來你是這樣的「豪門」,偷稅漏稅,爲富不仁

田夫子/文

范冰冰以前在娛樂圈也可以說是一個風雲人物,飽受好評。一是顏值在線,演技不俗,從大熱劇《還珠格格》的金鎖出道算起,《手機》《武媚娘傳奇》《我不是潘金蓮》一部部熱劇,讓她的人氣日增,成為國內的一線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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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交遊廣闊,人脈豐厚,從成龍、洪金寶到馮小剛、明星大導,無一不識,花花轎子人抬人,在娛樂圈也混的風聲水起。

三是外柔內剛,作風硬朗,范冰冰在描眉畫眼、整容隆胸的普遍中走出了一條不嬌柔做作、不煙行媚止的獨特硬朗路線,人稱範爺,其作風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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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思想獨立,不貪慕虛榮,記得當時記者採訪范冰冰會不會嫁入豪門,范冰冰回答:我不嫁豪門,我就是豪門。這個回答,恐怕在中國眾多女星中也是獨一份。這個回答,是一個女性自信自尊的表現,後來范冰冰也沒有失言,選擇了名氣和家世並不如何優越的李晨。

當我們還想看看范冰冰如何在娛樂圈走出一條,與眾不同的“豪門”之路時,范冰冰卻要“冰冰涼”了。今天,范冰冰“陰陽合同”事件,落下實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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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視的新聞直播間欄目報道:從調查核實情況看,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已經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交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

此外,還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交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根據相關法律,需要罰三倍的罰款,統計起來大約要繳納罰款超過8億元。

8億罰款,不可謂不多,但是對范冰冰來說,最大的損失恐怕來自於人設崩塌、星途盡毀,觀眾很難接受一個偷稅漏稅的人在活躍於我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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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范冰冰說自己不嫁豪門,自己就是豪門的時候,我們看到了一個女性的自強自立,就像舒婷的《致橡樹》裡面那個不做攀援的裡凌霄花、不做日光、不做春雨,要做一顆木棉樹,和男人並肩而立,分擔寒潮、風雷、霹靂;共享霧靄、流嵐、虹霓的獨立形象。當她選擇李晨的時候還為她暗暗不值。

但當我們知道她真正做成了“豪門”的時候,卻是百感交集,不知所言。通過偷稅漏輸變成了“豪門”,2億多的稅款,是如此的鮮紅,如此的刺眼。我們不關心范冰冰“豪門”夢碎,我們只關注偷稅漏稅,畢竟這才是真正關心國計民生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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