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島芳子營救失敗,家屬曝光:她在法庭上說漏一個中國人名字

晚清最後親王愛新覺羅·善耆的14公主、日本侵華期間最大女漢奸川島芳子,在1945年10月被抓到北平監獄前日本陸軍監獄、北平第一監獄。等待她的是以漢奸賣國賊之名受審。

川島芳子營救失敗,家屬曝光:她在法庭上說漏一箇中國人名字

(芳子)

經過開庭公審、辯護、終審,1947年10月16日,河北省高等法院判處金壁輝(川島芳子)死刑。

依照法庭宣判,她有10天的機會向最高法申請“復判”,芳子不放過最後的希望,提出申請後,又與她的律師多次溝通,並向日本養父川島浪速寫信,請求他“好好回想”一下她的年齡與國籍的問題。

根據她和律師及獄外秘書小方八郎的通信(那時好像監獄允許犯人與律師和外界自由通聯),芳子只需要把自己年齡減少10歲,證明自己在九一八事變時還是未成年人,就可以否定上海事變滿洲事變的罪行。只需證明自己是日本國籍,就可以免除以漢奸名義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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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子簽名照)

因為生父善耆親王早已離世,現在只需養父川島浪速出個證明就可。

芳子等來等去,最後律師拿過來的是一張據實證明,說她在日本的入戶登記簿在關東大地震中燒燬了,在日本找不到了,但“不僅其本人自認為是日本國民一員,一般日本國民亦完全承認其為日本人”。

浪速在日本還據實證明說,他1903年收養她時她已6歲,這就等於說九一八事變時她34歲。養父沒有按照她的謊言開證明。

律師告訴芳子,浪速已經被盟軍司令部進行軍事管制,不敢隨便造假、偽造戶籍抄本。這令芳子感到越發絕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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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子與養父浪速)

不過此時,川島浪速家鄉的人給中國法庭寫來一份聯名請願書,也是據實證明,但要求對芳子進行重審:

“我等為日本國長野縣上水內郡信濃尻村之代表,亦為……川島芳子之同鄉……我們認為芳子之真正理想和見解,完全在於以道義為基礎的日中親善……如蒙賜予重新審理的機會,則不勝感激至極。”

這些據實求情在芳子看來雖然可貴,但把漢奸罪行說成“親善”也真令人無語,法律上繞不過去,一切都無濟於事。在生命的最後時刻,她仍然不放過一絲希望,她給小方八郎的最後一封信中,提出最後解救之道:

  1. 快把麥克阿瑟的署名親筆信寄來,這個好辦,只要申請一下一定能辦成。
  2. 事變時年齡必須在16歲以下,否則我就沒救了,趕快告訴老爺子。快,否則趕不上最高法重審了。
川島芳子營救失敗,家屬曝光:她在法庭上說漏一箇中國人名字

(芳子真跡)

獄外,多名日本朋友也在幫芳子搞聯名信,如昔日家庭教師本多松江,準備找人請盟軍總司令部協助營救。但最後時間沒來得及,1848年3月17日,芳子的上訴被駁回,25日清晨6點40分被執行槍決。

芳子的胞兄愛新覺羅·憲立後來回憶,其實芳子和律師的營救計劃是可行的,只需證明她是日本國籍,就可以把她從審判漢奸的審判庭轉到日本戰犯的審判庭,一切都有可能轉機。

“但是,芳子在法庭上說出了一件對她極為不利的事情。”憲立說,當時公審芳子受中外矚目,電臺進行了實況直播,但芳子在法庭上無意說出了1932年上海事變時,她曾掩護過孫科,“這令最高當局十分尷尬,不得不中斷了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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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日與偽政權官員合影)

據芳子傳記,芳子不僅在孫科因為洩密事件遭彈劾時掩護過孫科,還與孫科發生親密關係。芳子法庭上爆出孫科事件,無疑戳中當局秘辛,必須殺人封口了。

因為爆出一個當局的秘密,挽救芳子的計劃徹底失敗。憲立說,當時我們都在外圍設法挽救她的性命,“我常想,如果沒有那件事,也許能夠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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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參考:上坂冬子,鞏長金《男裝女諜川島芳子傳》(解放軍出版社,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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