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毒販在抓捕過程中被一槍擊斃,家屬四處喊冤,值得同情嗎?你怎麼看?

飲水思源4716


對於一條生命的消失來講,確實值得同情。因為自己的犯罪,讓白髮蒼蒼的父母失去孩子,讓嬌妻失去依靠,讓孩子失去了快樂,留給這個家庭無盡的痛苦。但從社會危害性來講,毒販子用毒品不知道又讓多少家庭支離粉碎,吸毒者的親屬看到毒販被擊斃,估計又會拍手稱快,不值得同情。

以上是按情理說的,如果依法律角度來講,毒販死得是否冤枉,是否值得同情,還要看具體案情。冤不冤,要看毒品販子是在什麼情況下被擊斃的?如果在警方抓捕過程中暴力抵抗且危及警察公民生命安全的情況下,經警告無效,警方是有權力使用槍支的。至於擊斃行為是否合法,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進行反映,由司法機關進行鑑定。如果擊斃行為不合法,那麼相關警察也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也可能涉及到向死亡家屬賠償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毒販子沒有經過正常審判就被擊斃,顯然有些冤。如果擊斃行為合法,家屬再到處上訪,顯然是無理取鬧,也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總之,維權要依法進行,不可違法亂來,否則維權行為就變成違法行為了。

文中所涉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

如果朋友們有不同看法,可以評論區留言,本人盡力回覆!


四哥學法


這種問題需要問?你知道緝毒警察和武警、邊防,每年因為緝毒犧牲了多少嗎?誰為他們喊冤了?誰記得他們?

毒販家屬有什麼資格喊冤?


南朝四百八十寺


不值得,毒販和吸毒有不同的概念,毒販可以販毒害人害己,存在社會上只有害處,危害社會安全,吸毒只是個人吸毒,害人害己只是最後害他自己和他的家人家破人亡,並不存在社會危害性。傷害性質小。


萬紫千紅137000015


這個問題有點意思。毒品是國家禁止且買賣運輸都是違法的!關於該問題應分開看,1.不是所有毒販都是判處死刑的。2.警察在執法過程將毒販擊斃了,這有個毒販是否反抗,暴力對抗執法的問題,量刑是公檢法的事情!3.道德與法律應該有相通重疊部門,但應以法律為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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