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噴碼機
村委會能不能擅自更改我的承包土地?
從題主描述中看,應該是自家的確權土地“口糧田”吧?
“口糧田”一經確權,就上升到法律層面了,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無故侵犯,這是肯定的。
村委會為著全村人的利益,在全體村民的委託下進行土地重組,優化整合這是符合政策精神的,國家倡導,也是村委會的責任和義務,並無不當。
個人利益服從整體利益,局部利益服從大局利益,審時度勢。做個維護社會和諧的排頭兵,而不做死磕到底的所謂“釘子戶”,全體村民都看著你呢。再則,共在一個生活圈,做個落單孤雁不好受。
這種利好於全體村民的大好事總不能因你一戶而搞黃了吧?你自己又於心何忍?如你硬要堅持己見,土地置換不失為一種好辦法。人家有求與你,在協商置換時適當放寬一點置換土地面積這種小要求也不為過。切忌獅子大開口提出過分要求,村委會在村民中也不好交待,你說呢?
農村土地終究要變革,這符合大農業發展趨勢。小打小鬧的小農經濟模式維持的時間不會很長,“有償退出,合理流轉”是國家有關農村土地變革的大方向,這是歷史車輪……
還是那句話:希望你審時度勢!
abCd6666和天下
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確定之後,如果有人來村裡租田,大部分人都同意了,其中有部分承包方(農戶)不同意租地或者是換地調田。在承包方(農戶)尚未拋荒棄耕的情況下村委會或者是村小組(發包方)強硬租地或者換地調田的,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
在農村土地家庭承包中的承包合同期內,發包方(村委會或者是村小組)都是有義務維護承包方(農戶)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能干涉承包方(農戶)的正常生產活動,更加不可以非法變更和解除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合同。
現在農村的土地攤分到各農戶家庭,也不是很多。加上要以耕田搞收入,沒有一定數量的土地,恐怕還是維持不下去,或者是達不到一定經濟收入的目的。造成了許多農民朋友都樂意把土地有償自願流轉給有實力的人耕種。自己另謀生路了。
願不願意把土地租給其他人,在承包期限內是自己的權利,村裡和村小組都沒有權利改變!
謝謝你的閱讀,歡迎你關注原來我是老農更多有趣的問題回答!你願不願意把土地租給他人呢?請在下方評論區說說你的看法。
原來我是老農
不可以擅自更改。
我國的土地承包期限是30年,在承包期內受法律保護。
《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在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擅自收回、調整承包地。如果你家取得了土地承包經營權,又巳經過確權,那麼,你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利受法律保護,未經你自己的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是無權私自更改,更無權剝奪你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特別是我國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第一輪土地承包時的土地承包主體,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時依據政策規定仍然享有承包主體資格。
如果村委會擅自更改你的承包土地,應承擔過錯責任,其行為依法應予糾正。你可以的鄉鎮人民政府投訴,要求調解解決。也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葉公來幫忙
我國《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承包合同有效期內,村委會不能擅自變更、中止承包合同,不得調整農民手中土地,不能強迫農民流轉土地,徵用、徵收農民土地,必須給予一定補償。承包耕地時限為30年,也就是合同有效期為30年,在這30年內,做為發包方的村委會,不能干預農民自主生產經營,不能強迫農民流轉土地,不能收回農民承包土地,重新調整分配發包。十九大上,習總書記說過,農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因此,村委會無權變更土地承包合同!
從描述上看,村委會是想把村集體土地流轉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搞適度規模種植,搞現代農業生產,這是個好事,但要與農民平等協商,必須尊重農民意願,不能非法侵害農民利益!本著自願原則,達成共識,然後簽訂流轉土地協議,不能“一刀切”,更不能採取行政命令、行政強制、強迫手段。
一家一戶農業生產經營模式,很難抵禦市場風險,更不具備市場競爭力,小規模種植更是無利可圖,農業產業化、規模化、機械化、智能化、市場化、企業化是未來農業發展趨勢。村委會流轉土地,必須經過村民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人數同意,對不願流轉土地農民,可以暫時不簽訂流轉協議,搞土地置換,也要經過當事農民同意,不能強制置換!
如果對村委會流轉土地存在異議,可以去縣鄉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據《行政訴訟法》將村委會告上法庭!
不過,土地流轉不會剝奪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流轉協議到期後,農民還可以收回來,自己耕種。土地流轉給他人種植,每年在家收土地流轉租金,現在土地流轉租金每畝600元/年。
長江老農
根據土《土地法》第十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所以,村委會不能擅自改變,也沒有這個權限,這個權限是村民大會或者代表大會才有的。
但是,在農村,很多時候,村委會可以看做是村民大會的縮影。村委會組成人員一般都是村裡大姓氏、大宗族、各自然村、角落的代表,代表著各自的利益。少數服從多數,彆氣憤,這是正常的,也唯有這樣,村委會工作才能順利開展,因為每個幹部背後都有他們在支撐。所以村委會如果這麼決定了,村民大會十有八九也是會順利通過的,何況村委會還有很多法子呢,不細說,自己領會。
個人建議你還是要跟村委會打好關係,沒有特殊情況,村幹部向你做思想工作,你也就從了吧,你有臺階下,順便也賣個人情,何樂而不為。出租出去發展規模農業也是不錯的。
如果實在不願意,要向村幹部表明自己態度,同時該找人說情的還是要提前去說,“老虎都有三個朋友呢”,否則事情弄一半,騎虎難下,大家臉色都不好看。
蘭溪閒人
村委會只是一個基層機構,有權利為農民調解生活中的糾分和矛盾,帶領村民致富和完善公共設施,根本沒有權利改變你的承包地,因為土地是國有資產,國家給你了發了土地確權證,就意味著土地的產權是你的,耕種自由也是你的權利,相應的也要承擔國家的一切義務和責任,任何人不能改變你的承包地。
如果是村裡搞公共設施,或其它項目臨時租用了你的土地,這也是完全可以的,要和你協商妥當後方可有效,但必須雙方寫下一份合同,同時每年要按時交清租金,還要賠償當季作物的損失,這是無可非議的。如果村委會沒有和你協商,直接非法佔用,這是違法的,只要你有土地確權證,就可以起訴村委會。
天下三農
謝謝激請,根居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村民委會,和起他認合人都無權,私自變動你的承包土地確權,多方商量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調 整。謝謝友友們。
小艾149783123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根據你的描述情況來看,村委會是沒有權利收益你的土地的。國家徵收個人土地的標準,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強制徵收。為了保障農民的權益以及長遠生計,確保農業基礎不被動搖,土地的徵收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
綜上來看,你我有權保留自己土地的權利。 今年農村很多土地出現了荒廢,很多村集體把這部分進行整合,統一出租承包給個體,一是為了防止土地資源的浪費,二是可以為村民創造點額外收益,現在農村很多人都是以外出打工為主要經濟來源。導致很多土地無人耕種,出現了大片的荒廢,我個人覺得這種承包形式還是不錯的,可以給那些不願意種地的創造一定的收益。
對於題主的情況超農不太瞭解,我法判斷事情的對與錯,可以肯定的告訴你,無論村委會做出何種決定都必須得到土地擁有者的同意,不然任何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
超農小助手
不能,更改承包地必需本人同意才可以。看到馬路上沒有拆遷的房子沒?如果國家沒有政策隨意拆遷,多少丁子戶也擋不住拆遷,為什麼他們在馬路中央就敢不拆呢?這說明現在和過去不太一樣了,能夠當家做主了。
所以,承包土地也是一樣的,承包權在你手裡,你不想轉別人沒辦法。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