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農村低保範圍擴大,2類人要納入,個人身份也能辦

農村低保,簡單說就是農村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具體說就是對於農村中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低於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國家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使其達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農村低保作為農村的一項扶貧政策,在農村貧困群眾生活救助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一直以來,農村低保是以家庭為單位辦理,家庭成員個人不可單獨申請低保。

2019年,農村低保範圍擴大,2類人要納入,個人身份也能辦

近年來,為了推進農村快速發展和農民早日脫貧,國家加大了農村扶貧力度,農村低保的政策也在不斷升級完善,除了低保金不斷提高外,低保對象範圍也在不斷擴大,力爭做到“能保盡保”“能保早保”,2019年起,農村低保政策放寬,以下2類人必須納入低保,並且,個人身份也可辦理。

2019年,農村低保範圍擴大,2類人要納入,個人身份也能辦

一、農村中的重度殘疾人

農村中有不少重度殘疾人,他們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了勞動能力,自身沒有收入來源,完全依靠家庭供養,導致本來就不富裕的家庭因此陷入極度貧困中。這些人,家庭並沒有辦理農村低保,在此情況下,根據農村低保新政,經個人申請,可以按照單人戶家庭的方式,為其辦理低保。

這裡所說的“重度殘疾人”必須是尚未脫貧的建檔立卡的貧困戶,且持有國家頒發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證,或者三級智力殘疾人證、三級精神殘疾人證。

2019年,農村低保範圍擴大,2類人要納入,個人身份也能辦

二、農村中的重病患者

很多農村人不幸患上大病,花費了鉅額醫療費,即便參加新農合報銷一部分,但自費部分仍然承擔不起,致使家庭債臺高築,全家陷入極度貧困境地。在此情況下,身患大病之人個人申請,也可按照單人戶的方式,給予辦理農村低保,由國家進行困難救助。這裡所說的“重病患者”也有一個明確的界定,就是未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獲得了重大疾病醫療救助的人。

2019年,農村低保範圍擴大,2類人要納入,個人身份也能辦

需要說明的是,儘管國家的農村低保政策放寬了範圍,但對於新納入的這2類人審核還是非常嚴格,如上所述,對於“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都有明確的標準和條件,並非簡單說說而已。另外,針對農村低保中的不正之風,國家已經出臺政策,加強核實低保戶的家庭經濟狀況,把“關係保”“人情保”等違規虛假低保戶清除出去。總之,2019年的農村低保政策,就是在嚴格把關的情況下,力爭做到“能保盡保,能退盡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