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紅領巾上竟印廣告?網友怒了!校長被處分

最新消息:

據@時間視頻,29日上午,全國少工委辦公室回應稱已注意到此次輿情,目前正在處理。

截至11時30分,菏澤萬達廣場總經理劉保建未回應@時間視頻 致電和信息;菏澤交警支隊宣傳科負責人稱轄區交警大隊未參與此事。

小学生红领巾上竟印广告?网友怒了!校长被处分

菏澤市經濟開發區網站發佈的通報稱,經查,丹陽路小學校長呂詠梅對此事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要求各學校深刻汲取教訓,嚴禁商業廣告進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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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紅領巾的使用,全國少工委早在2005年11月28日印發了《中國少年先鋒隊隊旗、隊徽和紅領巾、隊幹部標誌製作和使用的若干規定》,規定寫明:

中國少年先鋒隊隊旗、隊徽和紅領巾、隊幹部標誌及其圖案不得用於商標、商業廣告以及商業活動。各級少工委和少先隊組織應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本規定的企業和個人,應予以制止,直至聯合工商等部門依法查處。

此前回顧:小學生紅領巾上竟印廣告!

據@法制日報報道,有群眾28日向《法制日報》記者反映稱,山東省菏澤市開發區丹陽路小學向小學生們發放的紅領巾上,竟然印有“菏澤萬達廣場 ”廣告,除此之外發放的學生帽上也印有該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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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媒體採訪菏澤市開發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交通安全進校園活動發放的,學校發現後很快全部收回。

菏澤市開發區教育局一位高姓負責人說,25號下午的活動共向丹陽路小學三年級發放了一百餘條紅領巾,當時並未拆封發現印有商業廣告。活動結束不久後學校就放學了,放學後有老師發現了商業廣告這個問題,馬上就在家長微信群中發佈了不要佩戴的提示信息,26號上午便全部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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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撥打“菏澤萬達廣場”的電話,接電話的為銷售部門人員,她們稱對此事並不知情,說是這個事情應由宣傳策劃部門負責,但並不知曉聯繫方式。記者將持續關注此事。

網友怒了:

@QTY嶽 : 你們知道紅領巾代表著什麼嗎?居然敢往上面打廣告[怒]

@石縫裡的小草kissbaby : 神聖紅領巾居然[怒][怒][怒]

@為你改個微博名:如此不要臉的操作!!!

@哈森Mr:這不是侮辱紅領巾嗎?

@SueDuan啊:請嚴肅追責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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