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紀委集中通報19起幹部作風問題

為認真落實中央辦公廳督查組專項督查反饋意見整改工作要求,按照市委統一部署,8月下旬,市紀委會同市委組織部對全市幹部作風情況進行暗訪督導,對督導發現的突出問題快查快處,嚴肅追責,專題通報了19起幹部作風問題。

1.耀州區政府辦公室值班情況較為混亂。值班人員責任不明確、情況不清楚,在市委幹部作風督導組暗訪期間不能如實提供相關信息。耀州區紀委對耀州區政府辦公室通報批評;給予耀州區政府辦公室黨支部書記、主任薛新華誡勉談話;耀州區監委給予耀州區政府督查室副主任、值班領導任小寧警告處分;責令耀州區政府辦公室舉一反三,組織對轄區內各鎮(街道)、各部門應急值班情況進行排查,對存在問題及時糾正。

2.耀州區林業局機關日常管理混亂。考勤制度執行不規範,8月24日、25日存在遲到、不簽到、不在崗、工作時間看視頻及不認真落實防汛值班制度等問題。耀州區紀委給予耀州區林業局通報批評;給予局黨工委書記、局長劉尚利提醒談話;給予分管領導、局黨工委副書記李文勇誡勉談話;給予上班時間觀看視頻電視劇的耀州區林業局幹部王芳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未嚴格履行防汛值班制度的耀州區林業局幹部張小磊、劉增民提醒談話。責令耀州區林業局對8月24日上班遲到的張瑋、朱少秋、李亞峰、李瑞雲4名幹部,未履行簽到的段小芳、安耀榮、崔曉寧、李文勇、姚守良、陰斌戰、梅科紅、王華強、陳濤9名幹部,8月25日市委幹部作風督導組暗訪期間未在工作崗位的宋東寧、李亞峰、胡煜、陳濤、王麗、張雅靜、張瑋、劉耀梅、安多柏、張栓利10名幹部通報批評。

3.耀州區孫塬鎮黨委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和省、市委全委會精神不認真、不具體、不到位。耀州區紀委給予孫塬鎮黨委通報批評。

4.耀州區關莊鎮政府便民大廳工作人員孫宇輝在崗未簽到,副科級幹部馬耀寧多次未按時簽到,就業協理員劉永利口頭請假之後未及時履行正式請假手續,財政所臨聘人員劉小明未簽到且去向不明。耀州區紀委給予關莊鎮黨委書記閆軍通報批評;給予履行監管責任不力的關莊鎮副鎮長趙振東、副鎮長張煜提醒談話;給予孫宇輝提醒談話;給予馬耀寧誡勉談話,責令其作出深刻書面檢查;責令劉永利向關莊鎮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因鎮財政所臨聘人員劉小明已遞交辭職報告,責令關莊鎮政府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繫辦結辭職手續。

5.王益區黃堡鎮政府簽到制度執行不嚴格,8月25日上午黃堡鎮政府多名工作人員在崗未簽到。王益區紀委責令黃堡鎮政府給予在崗未簽到的馬琛、劉戈、張偉、楊雷、井昭君、範剛剛、劉銅川、高壯壯、張立9名幹部通報批評。

6.王益區王家河街道辦事處幹部孫曉明不在崗且未履行請假手續,王益區紀委給予孫曉明誡勉談話。

7.印臺區王石凹街道辦事處簽到制度執行不嚴格,有漏籤現象。印臺區紀委給予王石凹街道黨委書記楊彩虹,黨委副書記、主任楊轉運,黨委副書記高江,黨政辦主任康麗麗提醒談話。

8.印臺區廣陽鎮政府簽到制度流於形式,多人電話請假且未及時報備。印臺區紀委給予廣陽鎮黨委書記周鋒,黨委副書記、鎮長肖永輝通報批評;給予黨委副書記盧金梅提醒談話。

9.宜君縣政府辦公室值班帶班領導、外事辦主任吳建國在8月26日值班期間未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擅自脫離崗位。宜君縣紀委給予吳建國誡勉談話。

10.宜君縣防火辦值班帶班領導、縣防火辦副主任梁麗麗,值班人員高萍未正確履行工作職責,8月26日值班期間脫離崗位。宜君縣紀委給予梁麗麗、高萍誡勉談話。

11.宜君縣防滑辦值班帶班領導、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王永峰,值班人員張彩雲未正確履行工作職責,8月26日值班期間脫離崗位。宜君縣紀委給予宜君縣國土資源局局長郝向軍提醒談話;給予王永峰、張彩雲誡勉談話。

12.宜君縣宜陽街道辦事處值班公示時間與實際不符,8月26日宜陽街道辦值班公示時間為8月12日,沒有及時更新。宜君縣紀委給予宜陽街道辦事處幹部田小利提醒談話。

13.新區正陽路街道辦事處世紀花園社區服務大廳8月24日上午3人不在崗,無人員去向登記,社區分工未明確大廳分管領導,存在制度漏洞,管理不到位。新區正陽路街道紀委給予社區主任任軍科誡勉談話。

14.新區正陽路街道辦事處服務大廳8月24日上午個別工作人員相互串崗,管理職責不明確,崗位設置不合理,日常管理不規範。新區正陽路街道紀委給予大廳負責人吳家文提醒談話。

15.新區安監局8月25日上午值班人員陳耀軍臨時有事,未及時安排人員在崗值班,值班電話呼叫轉移。新區紀工委給予陳耀軍誡勉談話;新區黨工委給予新區安監局局長張軍平通報批評。

16.新區農村工作局防汛值班人員成高彥8月25日上午接班後在局辦公室,防汛辦無人值守。新區紀工委給予成高彥誡勉談話,給予農村工作局副局長陰旭鵬提醒談話;新區黨工委給予農村工作局局長李夢斌通報批評。

17.市信訪局未全面落實銅應急辦發〔2017〕4號文件精神,未嚴格執行二級值班要求,8月25日未安排人員值班。市紀委給予市信訪局通報批評。

18.市檢察院聘用司機李奕8月27日下午上班遲到。市檢察院紀檢組給予李奕通報批評。

19.耀州窯文化基地管委會值班人員李佳少華8月25日值班期間狀態不佳。耀州窯文化基地管委會黨組給予李佳少華通報批評。

通報指出上述問題暴露出在中央辦公廳督查組專項督查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和馮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高壓態勢下,仍有一些區縣和單位特別是部分基層單位壓力傳導不到位,紀律執行不嚴格,內部管理不細,服務意識不強,仍有少數黨員幹部紀律和規矩意識淡薄,工作狀態不佳,作風不實,庸懶散慢虛問題依舊禁而不絕。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市紀委機關、市委組織部《關於在全市開展幹部作風問題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銅組字〔2018〕61號)文件精神,切實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認真自查整改,加強監督檢查,推動幹部作風轉變。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發揮“頭雁效應”,切實加強對幹部職工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認真貫徹落實楊曉渡同志在紀檢監察機構幹部監督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和楊曉超同志在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培訓班上的講話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堅持問題導向,敢於動真碰硬,對紀律鬆弛、作風渙散的,及時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嚴肅追責問責,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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