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寧市民李女士通過中介購買了一套二手房,然而在交完了30萬元首付款並辦理了貸款之後,才發現房子過不了戶!這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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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表示房子可免稅
今年7月初,李女士在南寧一家房產中介公司的介紹下,看中了南寧鳳嶺春天小區一套8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雙方約定房屋總價為113萬元。
李女士說,當時房產中介表示這套房是符合“滿五唯一”標準,不用繳納個稅。
“滿五唯一”是什麼?
●“滿五”,指房產證從出證開始計算,時間滿五年或超過五年;
●“唯一”,則指業主在該省份內,登記在國土局系統裡的只有這一套房子。
根據國家的現行政策,“滿五唯一”的房屋交易,是免徵營業稅及個人所得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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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戶時卻發現問題
7月15日,李女士與售房者、中介公司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及居間合約,同時交付了33萬元的首付款,之後李女士也通過了銀行貸款的面籤。
本以為這套房子終於屬於自己了,但是在8月中旬,當準備過戶時李女士卻被告知,這套房不屬於“滿五唯一”,因為售房者的妻子名下還有一套單位福利房。
因此,這套房要想過戶到李女士名下的話,必須再交11300元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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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誰的責任
李女士覺得,如今造成了現在這樣的誤解,應該要由中介來承擔部分的責任。
中介公司表示,他們是按照正常程序進行查檔的,“不過在今年8月,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民政局、稅務局聯網後,才導致這套房出現了個人所得稅”,所以中介公司認為,這筆費用不應該由他們來承擔。
該中介公司店長還提出,等售房者將其老婆名下的福利房賣掉,這套房就是‘滿五唯一’了,到時候再過戶給李女士,大家都不用出這個錢。
對於這個解決方案,李女士並不滿意。
“我已經通過了銀行放貸的審核手續,一旦超出了90個工作日,我又就得重新到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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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可以要回部分中介費
有律師表示,根據《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的要求,房產中介公司在為消費者提供評估、諮詢等服務過程當中,必須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因此,李女士可以向中介公司要回部分的中介費。
此外,律師提醒消費者,在簽訂中介服務合同時,必須全面審查合同當中涉及到的對方應當履行的義務,以及對方應該提供的服務要求、名稱和項目,只有這樣才能促使中介方按照合同履行相應的合同義務,從而優化整個中介市場。
目前,李女士只能等待售房者處理掉福利房,再辦理過戶手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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