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租赁合同期限内 租客为何被踢出局?

花了20多万元租来的店铺突然间被房东租给了别人,租金和前期投资全部化为乌有,这样的倒霉事发生在杭州的石先生身上。

要么把商铺还给我,要么把租金等损失赔偿给我。昨日,石先生向本报投诉,称自己在中纺中心服装城遭遇了一铺两租现象,需要讨个说法。

4间店铺悄然换主,原租客被踢掉

店铺租赁合同期限内 租客为何被踢出局?

这是我们签的租赁合同,还有收款发票,这些都可以证明我才是这个店铺的主人。石先生拿出了一叠材料给记者。

2009年,石先生想投资做服装,准备开一家自有品牌的服装公司。考察了很久以后,他决定将公司的形象店落脚在杭州杭海路的中纺中心服装城(以下简称中纺中心)。当年8月,他与中纺中心的投资方浙江中纺腾龙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

记者在这份合同上看到,石先生承租的是中纺中心11层52至55四间店铺,用途为服装批发及零售。租赁期限自2009年10月20日至2011年10月19日。租金总计20.25万元。

去年10月初,我来看了一下门店,发现门上的锁全被撬了。问了中纺中心,说这店铺已经转给别人了。石先生说,那个时候他正在与设计公司修改装修方案,装修都还没搞好,营业都还没开始,自己花钱租的店铺就突然成了别人的。

一铺两租被疑是租金作怪

还在装修的店铺怎么就无缘无故被转给他人了呢?石先生讲述了中间他与中纺中心的交涉过程。

当时中纺中心把我的店铺收走,说是因为我违反了合同上‘一年内擅自连续停业三天以上或累计停业一天以上……有权收回出租物业’这一规定。石先生说,事实上,他未能按期开业,是因为在店面装修上与中纺中心存在矛盾。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纺中心说入口处的墙面我可以敲掉,做成展示橱窗,或者挂显示屏。但等我的设计图纸做好了,他们又不同意敲墙了。于是,从2009年底到去年5月,设计方案前后改了3次。

没想到,就在修改设计方案的过程中,石先生的店铺被转租了。石先生认为,中纺中心一再拖延自己的装修进度是别有用心的。

按照合同规定,2009年,石先生是以每平方米820元的年租金租来的店铺。但现在,中纺中心店铺的租金价格已经涨到每平方米2000多元。

当时我们租店铺的时候,这个市场还没那么热,中纺中心的招商部门给了我们一定的优惠政策,合同上还明确写着‘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以后租金每年累计递增不高于10%’。石先生认为,中纺中心把自己踢出去,再以市场价格转租给其他人,目的是赚取更多的租金。

当时820元的租金如按照合同每年累计递增不高于10%算,要涨到现在的价格,至少需要15年。这个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了。

中纺中心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昨天,记者随石先生来到中纺中心,石先生原先租的店铺内,已经有另外一家服装公司入驻了。店员告诉记者,他们是去年11月搬进来的。手持租赁合同的石先生显然不是这个店铺的实际主人了。

随后,记者又来到浙江中纺腾龙投资有限公司。一位身穿毛衣,自称是工作人员的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不过采访过程中,他拒绝透露自己的姓名、职务。

我们是根据合同条款来处理的。什么时候进场,什么时候清场,合同上都写着的。规定的时间内不开门营业,我们有权收回店铺。我们通知过他,沟通过几次,但他提出的理由我们不能接受。

此前,石先生在与中纺中心协商时曾提出,除了退还租金成本外,还要赔偿装修设计费等30万元的经济损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