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冤案被那個皇帝平反 趙昚爲何被稱「卓然爲南渡諸帝之稱首」

趙昚(shèn,1127年11月27日―1194年6月28日),初名伯琮,後改名瑗,賜名瑋,字元永,宋太祖趙匡胤七世孫、宋高宗趙構養子。南宋第二位皇帝、宋朝第十一位皇帝(1162年7月20日—1189年2月18日在位)。

紹興二年(1132年),被高宗選中育於宮中,紹興三十年(1160年),被立為皇子,受封開府儀同三司、寧國軍節度使,封建王。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五月,被立為皇太子,改名趙昚。

岳飛冤案被那個皇帝平反 趙昚為何被稱“卓然為南渡諸帝之稱首”

趙昚

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宋高宗讓位於趙昚,使宋朝的皇位再次回到宋太祖一系。淳熙十六年(1189年),趙昚禪位於三子趙惇,自稱壽皇聖帝。紹熙五年(1194年),趙昚崩逝,在位二十七年,年六十八。諡號哲文神武成孝皇帝,廟號孝宗,葬於永阜陵。慶元三年(1197年),加諡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全宋詞》錄有其詞一首。

後世普遍認為趙昚是南宋最有作為的皇帝。他在位期間,平反岳飛冤案,起用主戰派人士,銳意收復中原;內政上,加強集權,積極整頓吏治,裁汰冗官,懲治貪汙,重視農業生產,百姓生活安康,史稱“乾淳之治”。後世稱其“卓然為南渡諸帝之稱首”。

岳飛冤案被那個皇帝平反 趙昚為何被稱“卓然為南渡諸帝之稱首”

岳飛

乾淳之治:

乾淳之治指宋孝宗在位期間經濟繁榮,出現的太平盛世。宋孝宗在位期間,政治清明、社會穩定、經濟繁榮、文化昌盛,宋朝相對進入到一個興盛時期,宋孝宗平反岳飛冤獄,起用主戰派人士,銳意收復中原。在內政上,宋孝宗積極整頓吏治,裁汰冗官,懲治貪汙,加強集權,重視農業生產。當時社會民生富庶、人民安居樂業、呈現政治繁榮的局面。南宋政府重視生產,勸課農桑,興修水利,民和俗靜,家給人足,牛馬遍野,餘糧委田,出現了天下康寧的昇平景象。 此間宋朝的內政形勢有所改觀。宋孝宗專心理政,百姓富裕,五穀豐登,太平安樂,史稱“乾淳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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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孝宗時錢幣

乾淳之治的表現:

1、政治

宋孝宗吸取秦檜長期位居宰相,形成盤根錯節勢力的教訓,大大縮短了宰執的任期。孝宗時刻提防宰執發展個人勢力,結成朋黨。孝宗還十分嚴格地遵守外戚不預政的“ 家法” ,成功地防止瞭如同後來韓侂冑、賈似道以外戚擅權攬政的局面。在宰執集團內部的宰相與執政的關係上,宋孝宗也力圖使參知政事成為牽制宰相的力量

此外,宋孝宗還加強臺諫官的監察職能,其主要目標是針對宰執集團,尤其是針對宰相的。首先,孝宗將臺諫官的除授權控制在自己手中,以切斷宰相與臺諫官之間互相援引、倚為鷹犬的關係。

2、軍事

在軍事上,整軍興武,宋孝宗在五年間,舉行了三次大規模的閱兵,還積極選拔將領,自己也學習騎射。南宋的軍隊戰力有很大的提高。

南宋的政局需要不斷的擴充軍事力量,在內地和邊防增招兵員,但是鑑於當時養兵費用浩繁,宋孝宗大膽改革軍事制度,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義兵制。“籍民家三丁取一,以為義兵,授之弓弩,教以戰陣,農隙之時,聚而教之。”義兵制的實質在於寓兵於農。義兵既不脫離生產,又不荒廢教閱,既壯大了軍事力量,又減輕了國家的財政負擔。當時四川地區共有義兵5.3 萬人,與等額官軍相比,每年節省財政開支六七百萬。採取義兵制也是迫於當時國家的需要,一方面軍事力量不足難以抵禦外侵,一方面國內經濟尚需發展,民不富裕,財政壓力大,因而只能採取此種能稍稍兩全之策。像選拔文官一樣,宋孝宗非常重視軍事人才的選拔,要求各地薦舉將領不受等級和數量的限制,經武舉考試合格者,還必須到軍中涪熟軍政7年,樞密院設置諸軍大小將領的花名冊,以備隨時抽驗考核。

3、經濟

(1)改革財政

宋孝宗為了恢復北宋中期的盛況,首先從整頓內政入手,安定民心,改變以往賑災方式,就是社倉法。又改變鹽鈔,將官府拖欠鹽商的錢還給鹽商,又放寬了鹽的專賣。宋孝宗又取消了很多加耗。大力削減冗官,又嚴格控制萌補任子,以前不加考核的官員兒子即可當官的情況沒有了。對官吏還經常考察實際才能,不合格的都予以革職。

(2)發展經濟

發展經濟,首先在於減輕人民負擔。宋孝宗不僅屢次下詔減輕人民負擔,而且注意實效。宋孝宗曾經下詔,必須按照規定時間收田賦,違者劾奏。拖延多年的預催問題,在宋孝宗親自幹涉下終於得到解決,至少在宋孝宗時期因而“民力少寬” 。而且,宋孝宗在乾道五年(1169)時曾經指出:“今日財賦安得有餘”,並且表明不接受地方官進獻的“羨餘”。但到淳熙五年,紹興知府張津,又將“本府支用剩錢四十萬貫”作為羨餘進獻,宋孝宗詔令將此錢即作為“代納今年和買、身丁(稅錢)之半” ,如有的人戶今年已納,則折算成明年應納稅錢之數,宋孝宗以之“警厲臣工,風動中外”,規勸官員為民多辦實事。

(3)興修水利

宋孝宗經常督促地方官興修水利,“勉農桑,盡地利”,指出“水利不修,失所以為旱備”,而且注重水利的實效。如在淳熙二年(1175)時指出:“昨委諸路興修水利,以備旱乾,今歲災傷,乃不見有灌溉之利,若非當來修築滅裂,即是元申失實”,並對江東路失職官員給予降官以示懲罰。孝宗時“水利之興,在在而有,其以功績聞者既加之賞矣,否則罰亦必行,是以年穀屢登,田野加闢,雖有水旱,民無菜色”,雖不無誇張,但大體反映了當時的情況。

(4)改革紙幣

宋孝宗即位之初的隆興元年(1163),即下詔將會子加蓋“隆興尚書戶部官印會子之印”,以表明是由朝廷戶部發行的紙幣,增加其權威性,以促進其流通。宋孝宗對會子十分關心。

“楮(會子)未至於滯(指民眾不信任而難於流通)也,而已慮其滯,隆興元年廣行堆垛本錢(即紙幣發行的準備基金)以給之;楮未至於輕(指貶值)也,而已慮其輕,淳熙二年多出金銀以收之;楮未至多(指發行量過多)也,而已慮其多,淳熙三年更不增見(現)在之數。故趙雄謂聖慮深遠,不復增印,民間艱得,自然貴重而楮幣通矣。”即是對宋孝宗紙幣政策的評價。由於政策恰當,保持了紙幣幣值的穩定與流通,不僅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也是宋孝宗時社會經濟繁榮興盛的反映。

(5)輕徭薄賦

宋孝宗在位時期,也是南宋政治上最清明,經濟、文化最繁榮興盛的時期,宋孝宗不僅慎選官吏,注意吏治,還輕徭薄賦,興修水利,發展生產。輕徭薄賦方面如宋孝宗在取消無額上供錢時說:“既無名額,則是白取於民也。”又如遇到災荒,宋代例將當年稅賦移到豐收年,分為二或三年補納,孝宗也說既是災荒,不應再收稅賦,下詔不準到豐年再補收。福建路興化軍(今福建莆田)自建炎三年起每年以“猶剩米”為名,額外徵收2.4萬多石供應福州,孝宗於乾道元年減去一半,至乾道八年又將剩餘部分全部減免。又如徽州(今安徽歙縣)自唐末五代初陶雅任郡守(任職自唐景福二年至後梁乾化三年前後,893—913年左右)時,增收的額外“科雜錢”1.2萬多緡,一直沿徵了260多年,直到乾道九年才免除。

4、文化

宋孝宗一改北宋後期與南宋初期,樹一派打一派的學術政策,他對主流學派王安石新學及新興起來的程朱理學,採取兼容幷蓄、共同發展。宋孝宗雖也對新學有一些微辭,但對理學派攻擊新學推崇理學卻並不支持,如乾道四年,太學錄魏掞之攻擊“王安石父子,以邪說惑主聽,遊人心,馴致禍亂”,“請廢王安石父子從祀,追爵程頤,列於祀典”,不僅不予理會,還將他出為台州州學教授。而沉寂了三十多年的蘇氏蜀學,在宋孝宗即位後重新興起。宋孝宗為蘇軾文集作序讚揚,並追諡蘇軾“文忠”、蘇轍“文定”,追贈蘇軾太師,對蘇氏蜀學的發展起到推動作用。正是宋孝宗倡導的百家爭鳴、共同發展的學術環境,才使得58 歲的朱熹,在淳熙十四年(1187)也不得不說:“若諸子之學,同出於聖人,各有所長,而不能無所短”。在隨後舉出的諸子中,不僅有理學派代表人物,也有新學派的王安石和王雱,以及蜀學派的蘇軾。由於有這樣的社會環境,才造就了一大批卓有成就的文人學者,正如南宋末年著名學者黃震所稱許的,孝宗乾(道)淳(熙)時,“正國家一昌明之會,諸儒彬彬輩出”。其時,不僅有著名的思想家朱熹、陸九淵、陳亮、葉適;還有著名的文學家,如陸游、范成大、楊萬里、尤袤,著名詞人辛棄疾等,他們都活躍在宋孝宗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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