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古刑法凌遲之死?

述說苦難的天使


對於這個問題,我談談個人感受和看法,希望大家共同來討論交流。不當之處請大家指出。

我國古代刑法可謂多矣!各式各樣的刑法讓你眼花繚亂,有很多刑法都是讓人感到十分痛苦的。

今天我們就來說說古代的一種刑法:凌遲!
凌遲,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千刀萬剮”,這種刑法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正式定名是在遼以後,堪稱最殘忍的一種死刑,整個過程需要3357刀,並且要在最後一刀讓犯人死去,才算凌遲成功。

1.歷史上曾經有多人被處以凌遲

在我國曆史上,有很多人都被處以凌遲刑法,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不得不說在這些被處以凌遲的人中,有很多人是罪有應得的。

例如明代宦官劉瑾就被處以凌遲三日,當時百姓以一文錢買他的肉下酒。



再比如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被崇禎皇帝懷疑,處以凌遲極刑。

2.“凌遲”催生了劊子手職業

既然凌遲這麼講究,被凌遲的人這麼多,那麼必然就會出現以凌遲為生的人,所以,這些劊子手為了生存,練就了凌遲的絕活。

提到凌遲,我們就會想到殘忍,沒有人道。好在現在已經廢除了這種刑法,人們不再談虎色變了,我覺得這也是刑法的進步,賦予了人更多的尊嚴。

那麼,你是怎樣看待凌遲的呢?你覺得凌遲的刑法應該保留嗎?歡迎留言,感謝關注,我是鐵匠讀文史!


鐵匠讀文史


中國古代刑罰可謂五花八門,較為著名的如車裂、腰斬、炮烙、凌遲等等,無不讓人毛骨悚然!

由於其過於慘忍,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和發展逐步淘汰。相較而言凌遲是在晚清後期才被終止使用的。

凌遲就是將人綁在木樁上,用專門的利刃將人的肉一片一片割下來。少則數百刀,多則上千刀!從腳下開始割起,一直割到頭頂,時間長達數小時不等,受刑者往往備受煎熬,活話疼死!

據說太平天國名將石達開被清軍抓捕後,皇上專下聖旨以凌遲處死,劊子手割了三千八百餘刀,而石本人兩天以後才絕氣身亡,場面讓人驚駭不堪!

凌遲——是統治階級對大惡之人使用的一種酷刑,它遵循的是犯多大的罪用多狠的刑,這個樸素的常理!但它畢竟違揹人道原則,最關鍵的是它的殘酷並沒有遏制各種犯罪的滋生。所以人類要想使社會安寧,必需要民主、法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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