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秀波陷商業糾紛,他是被冤枉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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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圖就能說明:

金紅星的江蘇華利 VS 徐佳暄的東陽盟將威和吳秀波的不二傳媒聯軍為了10億歸屬產生的糾紛。

這張人物關係圖就是正常糾紛的核心。徐佳暄導演是吳秀波多年的合作伙伴,導演了吳秀波和湯唯主演的《北京遇上西雅圖之不二情書》,同時徐佳暄也是這場糾紛中投資方「東陽盟將威」的前法定代表人和高管,正是在陳昱霖朋友圈中多次提到的把張藝霖帶進劇組的導演徐佳暄。所以徐導演和吳秀波的這種長期合作關係,是非常穩定且互相信賴的。


而金紅星的江蘇華利,雖然也有很多文化傳媒類的公司,但是作品只看見《軍師聯盟》兩部,所以可以認為是影視行業的新手。解題思路是什麼?當然是而這次吳秀波所涉及的商業糾紛,就是關於《軍師聯盟》的4億投資、10億收益的分成


這麼說,所有牽涉金額達到千萬以上的糾紛,沿著錢去想是八九不離十的;而牽涉金額達到十個億的糾紛,其根源只能是利益分配。現在我來翻譯一下不二傳媒的這篇稀裡糊塗的聲明。先說時間線:

  • 2015.12.14 徐佳暄跟金紅星就《軍師聯盟》的投資達成協議,雙方聯合投資,各投50%,委託吳秀波100%控股的「不二傳媒」(注:不二傳媒的名字應該來自《不二情書》)拍攝這部戲;

    注:由於徐佳暄和吳秀波是多年老友,所以金紅星就委託張堅(張堅後來被吳秀波起訴合同詐騙)擔任「不二傳媒」的法定代表人,同時擔任製片人,主管拍攝和財務管理,目的就是為了盯著這部戲的投資不要被隨便亂xi花qian。所以可以認定張堅和金紅星大概率是一致行動人

  • 2016.2.13 《軍師聯盟》開機。金紅星付錢到吳秀波公司賬上,但是並沒全部到位。
  • 2016.6 金紅星發現製作成本追加,覺得風險太大,便提出退出投資。並由張堅全權代理金紅星處理與吳秀波和徐佳暄的投資權益變更。

    注:這些信息都是吳秀波100%控制的不二傳媒提供的,只能認為是未經驗證信息,不能全信。事實上考慮到2月開機,6月如果金紅星方提出撤資,其實是說得通的。

    但是,如果金紅星方真的撤資了,為什麼張堅還在擔任不二傳媒的法人

波叔最可能的理由,是忙於在浙江橫店拍攝《軍師聯盟》,一直在橫店呆了333天(從18歲開始養成的陳昱霖一直在陪著伺候他),沒有額外時間精力去新疆霍爾果斯做變更,但是這世上有個萬能的職業叫做會計代辦,根本不用大股東到場,就能把法定代表人變更幫你做得漂漂亮亮的,不要8千8,不要6千8,只要2千8百8十8,所有手續帶回家!所以無法解釋為什麼金紅星撤資了,不二傳媒的法人卻遲遲不變更,還是金紅星委派的張堅擔任不二傳媒的法定代表人

  • 2016.6 金紅星公司與吳秀波公司約定,金紅星將45%的投資收益權轉給吳秀波,只保留5%的劇本收益。公告中沒說明投資是否退還,是否有轉賬記錄。而江蘇衛視購買《軍師聯盟》錢將全部作為徐佳暄的投資收入。
  • 2017.6 《軍師聯盟》大賣10億。

    優酷視頻首播,800萬一集,共86集,所以為6.88億。 江蘇衛視購買收入為2.008億(2018年3月江蘇省廣播電視集團有限公司向當代東方全資子公司東陽盟將威發起訴訟索賠違約金而曝光) 安徽衛視6300萬購買聯播(網易新聞報道)

  • 2017.9 金紅星公司起訴吳秀波公司,說撤資保留5%的那個補充協議是偽造的。同時出示了《全球獨家代理發行協議》、《信息網絡傳播權代理發行協議》,稱獲得了《軍師聯盟》的獨家代理發行權。
  • 2017.10.17 吳秀波公司起訴張堅職務侵佔
  • 2017.11.08 不二傳媒的法定代表人終於從張堅換成了李傑。波叔心也夠大的。

  • 2018.2.7 吳秀波公司起訴金紅星和張堅合同詐騙。

這其中就進入互相撕逼的環節,當然也沒什麼新意。先是金紅星公司申請凍結吳秀波公司的資產進行財產保全(有裁判文書網判決書為證),然後雙方就管轄權法院又撕逼了半年,然後吳秀波公司又開始起訴金紅星的公司,雙方徹底交惡。


真相是啥?我就說一件事,大家就明白了。2016年8月14日,王寶強在微博發佈離婚聲明,聲明稱妻子馬蓉與經紀人存在婚外不正當兩性關係,故決定解除與馬蓉的婚姻關係,同時解除宋喆的經紀人職務。而王寶強和馬蓉一起創辦的「北京寶億嶸影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什麼時候從馬蓉變更為任曉妍的呢?2016年8月17日

只隔了三天,「傻根」王寶強就把自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馬蓉換掉了,而飾演大軍師司馬懿的吳秀波,從2016年6月金紅星撤資直到2017年9月金紅星拿出兩份代理協議,才知道要換掉法定代表人張堅。真是傻根不傻,軍師不靈


普法:法律上有表見代理。不二傳媒的法定代表人張堅與金紅星的江蘇華利簽署的獨家代理協議,從法律上講當然是有效的。因為張堅就能代表不二傳媒。張堅更不需要私刻不二傳媒的公章,因為張堅作為法定代表人,自己帶著身份證件、營業執照完全可以直接去合法的辦理不二傳媒的公章。


波叔的公司只能以合同/協議顯失公平為由,申請協議無效。在法院宣判獨家代理協議無效之前,張堅籤的這個協議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那麼法定代表人有這麼大權力,股東怎麼換?2/3的股東同意,變更公司章程,發佈原法定代表人的解職文件,發佈新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即可。所以法定代表人要麼由身份證件都賣了的三和大神擔任,要麼由股東最信得過的人擔任,就不應該有第三個選擇。

普法完畢


事情的真相如何,不應該由我隨便揣測,而應該由法院根據證據裁決。如果需要輿論審判,那麼非常簡單,請波叔的公司和金紅星的公司分別曬一下往來賬目,讓公眾看看金紅星是否轉賬給吳秀波了,而金紅星在2016年6月撤資的時候,吳秀波是否退回投資給金紅星了,這才是最有說服力的證據。


當然,如果兩家公司腦子進水放出了轉賬記錄,萬一又牽涉到虛報投資引來更多輿論關注(電影宣稱的成本跟真實成本不同),再像六院劉院長的不當回應那樣引爆輿論,那就是真•傻了


如果金紅星和吳秀波兩方公司都不曬轉賬記錄的話,那麼兩家公司的可信度都存疑,那麼他們的相互指責嘛,看看就好。


如果一定要我表態,我認為波叔作為大股東在金紅星撤資之後,還不撤換金紅星派來的製片人、財務主管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堅,這個事情說不通,無法解釋,不用說司馬懿幹不出來,就算是「牛繼馬後」的司馬睿都幹不出來這事兒。這是最不合情理的。


而吳秀波的不二傳媒會把《軍師聯盟》的獨家代理全部授予金紅星的江蘇華利,這個事兒只有智障才能幹得出來,所以這兩份獨家代理協議,吳秀波作為大股東一定是不知情的,也可以認為是存在欺詐行為的。


任易


都是錢多了給鬧的。

據粗算,江蘇、安徽、優酷播出波叔的《軍師》能有10億元的總收益,還不算二輪播掙的錢。然後,還沒等第二部正式播,就起了法律糾紛。

昨天晚上,吳秀波公司不二文化發表聲明對此事進行詳細說明,稱張堅原本身份是投資公司的副總經理,之後主動提出擔任該劇的總製片人,期間涉嫌職務侵佔、夥同投資方詐騙,已提起訴訟。

不管具體商業上的種種官司結果如何,波叔近來一定是在走背字兒,先是爆出小三小四導致人設崩盤,接著又公司“有事兒”。

有名氣伴隨而來即金錢,金錢誘惑力之下,還會有緋聞,國內外、從古到今全都這樣。想當好演員,得純淨點,儘量減少其他事兒的的干擾。

觀眾認知某人也是從作品而來,當雜事纏身,無力分身時,名氣金錢美人都會隨風而逝。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演員靠作品揚名立身,名利場不見得是演員所擅長,人得承認能力有邊界。突破了界限,有法律等著呢!


愛跑步的伍銥銥


作為公眾人物,尤其是作為投資之類的,陷入商業糾紛特別正常,不管是什麼事情,沒有一帆風順的,也沒有任何人一輩子是一成不變的,到底這個人有什麼問題?誰也說不準,也不好下定論,只能在這個人所發生的事來說,就事論事而已,吳秀波作為一名演員,作為一名公眾人物,一直以來給觀眾呈現出來的都是比較正統的,沒有多少負面新聞,他不管是演戲也好,主持也罷,都給人的感覺是很親切的,俗話說人紅是非多啊,他陷入商業風波也實屬正常,只不過要看在這場曝光的商業糾紛中他是對是錯而已,常言道: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行的端,坐的正,就不怕半夜鬼敲門。筆者只是希望他是清白的。


在這場商業糾紛中,傳言稱吳秀波完全控股的不二傳媒因《軍師聯盟》收益分配被原始投資方起訴,被指多個協議虛假,並且不二傳媒法人代表張堅涉嫌私刻公章。假如這個指控屬實的話,確實對於吳秀波極為不利,並且如果這些行為是吳秀波指使這個法人代表張堅所為,那他可能就觸犯了法律,自然少不了承擔該有的法律責任,在這裡我們也就不假設法律該如何去審判了,因為法律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

假如這個糾紛只是兩個利益者之間的指責或者說噱頭,那這件糾紛也就是無中生有了,或者說這些虛假協議以及私刻公章的事吳秀波並不知情,那對於吳秀波來說,自然也就不會有什麼麻煩,當然少不了負面影響,這是肯定的。

可能許多人跟筆者一樣,都希望在這場商業糾紛中吳秀波是被冤枉的,隨著事實浮出水面,他的冤枉也會自然而然澄清,當然這只是筆者的一種希望。

到底事情真相如何?既然已經起訴,這個問題就不是我們所要考慮的,法律自然會還一個真相,是真是假到時候一目瞭然。我們拭目以待這件商業糾紛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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