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多了一項問答,劃重點!

有一項東西不會騙人,那就是徵信。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產生的債務由夫妻共同承擔。

夫妻雙方在法律上是一個經濟實體,無論是個人消費貸款還是個人經營者貸款,金融機構在考察個人信用狀況以決定是否發放貸款時,要同時考察貸款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一個家庭良好的信用,也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維護。

假設夫妻一方徵信較差,婚前最好先說明,否則婚後,因為徵信問題導致無法買房買車,家庭矛盾分分鐘被引爆。

千萬不要跟你的對象混用一張信用卡

如果你的男女朋友說,我之前徵信有點問題,辦不出卡,你能不能幫我辦張卡,我每月按時還款。

那麼,請!千!萬!要!拒!絕!

根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

就算是夫妻,最好也不要共用信用卡,雖然在我國,審核本人使用的情況不嚴格,但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如果一方沒有資格申請信用卡,最好是申請副卡給對方。

徵信有問題,婚姻難維繫。一個人因為惡意逾期而導致徵信有問題,證明他缺乏起碼的契約精神。而婚姻的本質正是一種契約,信用有問題,那婚姻也很難維繫。 選結婚對象這件事,還得擦亮眼睛,不僅要看外表,看內在,看家庭,更得看信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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