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如何维护自建房拆迁的合法权益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家快,越来越多的老百姓遇到拆迁问题!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如何跟有经验的拆迁方进行博弈,达到自己拆迁赔偿的预期目标呢?在这里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首先,与拆迁方谈判时不要报价,就是说不要跟他们露底,你要赔偿多少钱,或多少房。他们来了要好好相待,不要得罪人家,要做一个好好先生,他们一般都是政府,乡镇的代表,得罪他们会吃亏的。一但你露了底,没管好自己的嘴,拆迁代表就会对被拆迁方对正“下药”,这样第一局你就输了。

等到第二,第三回合,可以说拆迁方的方法只是换汤没换药!按上述方法相待即可!不要被迷惑,要看清他们的真面目。

根据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9条,对被征收的房屋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基本可以确保被征收的老百姓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下降。

在此,被拆迁人要注意,在住宅面积是合法的前题下,没有违章乱建,有合法的农村宅基地证,有新房的规划证,房产证的,一定要记住一点,先赔偿后拆迁,这也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

好了,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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