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套路深:懂定金與訂金的差別,避免經濟損失!

購房套路深:懂定金與訂金的差別,避免經濟損失!

優房超小超

購房案例

2018年3月初,東莞的李女士看中了某小區一套精裝的小戶型,房子月供只需3000元。李女士月薪5000元,覺得月供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於是粗略核對一下籤訂內容就在《商品房認購書》上簽字了,並交了20000元定金。後來因家庭原因,李女士發現自己月供不足,決定放棄購買這套房子。

幾天後,李女士找到開發商要求退還20000萬訂金,卻被告知:合同上寫的是“定金”,不能退還。

李女士心有不甘,認為自己給的是訂金,是可以退的。沒想到開發商玩起了文字遊戲,《商品房認購書》上寫的是“定金”不是“訂金”。隨後,李女士跑法院要求維權,希望能討回這20000元的“訂金”。

購房套路深:懂定金與訂金的差別,避免經濟損失!

定金還是定金

消費者在購買房子、汽車等金額較大的商品時,為表示購買誠意,都會提前交付一些現金。這筆現金有時被寫成“定金”,有時被寫成“訂金”。雖然只一字之差,概念卻天差地別,由此引發的消費糾紛屢見不鮮。

簡單來說,定金是先付給開發商的金額,具有法律效應,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20%。如果買房者違約,則定金不退還;如果開發商違約,則需雙倍返還買房者定金。

訂金可視為預付款,在法律上沒有明文的規定。如果買房者不想購買,可以與開發商協商解決返還給買房者。

最終,因《商品房認購書》的法律效應,20000元的定金並沒有退還給李女士。通過此次購房風波,大家以後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仔細一點,看清楚是“定金”還是“訂金”。一字之差,天淵之別。


購房套路深:懂定金與訂金的差別,避免經濟損失!

買房套路

隨著房產交易量的日益增長,購房糾紛也越來越多。在此小編提醒大家,在購房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① 不要輕信廣告宣傳圖的效果,要以實際效果為準。

② 不要輕信業務員、開發商的口頭承諾,要以合同為準,並仔細確認合同信息。

③ 不要貪圖便宜,“贈送”、“1元購”等都不可能是白送的,一定要弄清真正便宜的原因。

④ 學會理性消費。比如“只剩最後兩套”、“好幾個客戶都看中這套房子”等,很容易讓購房者頭腦發熱,衝動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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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超支招

隨著房地產行業進入白銀時代,房企的利潤越攤越薄,導致有一些開發商開始給出各種購房套路,比如廣告陷阱、特價陷阱、合同陷阱、物業管理陷阱等。這時,我們要擦亮眼睛!買房套路深,不要輕易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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