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機圖
隨著戰爭的發展,戰機已經不只是空軍的專屬武器了,海軍也擁有了自己的航空兵部隊。而且很多情況下,空軍與海軍還同時裝備同一款戰機,那麼這些戰機是否能夠做到通用呢?原來它們之間的戰機還存在這個界限。
首先,就是作戰方向上的不同,空軍的戰機,通常以奪取制空權為目的,同時兼顧對陸軍的支援,所以空軍戰機一般情況下都在陸地上空作戰。而海軍戰機則不同,雖然有時也需要針對制空權,但通常是在海面上空作戰,同時它們往往需要對敵方艦艇進行攻擊。
也正是因為使用環境的不同,空軍與海軍的戰機也存在不少的差異,比如空軍與海軍都裝備殲11戰機,但海軍的殲11需要進行特殊的防護處理。因為在海邊,高溼高鹽會對戰機造成侵蝕,雖然空軍戰機也能偶爾執行海軍航空兵的任務,但長期會對機體壽命造成影響。
其次,就是起飛的方式不一樣,一般而言,岸基航空兵的戰機與空軍一樣,都是在陸地機場起飛的。所以它們的戰機起飛方式並沒有太大差異,但到了艦載機上面,差異就比較大了。一般艦載機是使用滑躍起飛或彈射器起飛,這對戰機是非常嚴格的,一般陸地飛機無法滿足。
在艦上使用,飛機的機體強度也需要特別加強,因為飛機在起飛階段,彈射器在短短几秒鐘內能將飛機速度從零加速到兩百多公里的時速。在降落階段,飛機還要能夠承受住被攔阻索的拖拉拽,一般空軍的飛機估計早就散架了。這也正是美軍為何研製戰機時,還要針對空軍與海軍進行不同設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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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空軍和海軍的飛機是否通用這個問題,實際上,在大多數國家是不通用的,不能單純地去想兩個軍種的飛機都會飛,卻忽略這兩個軍種實際作戰任務。因為空軍和海軍分別擔負著不同的打擊任務,飛機上的一些細節和設計處理自然也就不同,這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海軍在艦載機上的設計,大部分是要去迎合航母的。比如說,艦載機在重量上不能過重,體積上也不能太大,因為這樣容易加大航母的承受力並使航母所允許搭載的艦載機在數量上減少,而每減少一架艦載機的搭載,在實力上都是大為減少的,對實際執行的打擊任務來說也是承擔不起的。於是,在艦載機方面,大部分會採取用摺疊機翼的細節制造。
空軍在飛機上的設計,相對於艦載機就沒有太注重體積和重量方面,主要加強飛機的性能、系統以及打擊能力,而且也要飛機適應高空環境。
還有一個方面值得注意的是,海軍和空軍的打擊目標不同。在實際的任務裡,空軍主要是以摧毀地上的目標為目的,而海軍是以打擊海上目標為目的的。以此來說,兩個軍種所配備的武器裝備也不相同,畢竟要迎合不同的戰場環境和不同的目標。
但是,海軍有一個比較特別的兵種,就是海軍航空兵。在某些情況下,海軍作戰時,會需要海軍航空兵出動飛機爭取制空權。因為作戰的特殊,海軍航空兵主要是圍繞著海軍海上打擊任務而進行作戰的,這也就說明了,這個兵種在作戰時是不用空軍進行指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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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一定的,各國情況不同,像中國海軍航空兵和空軍的飛機大多數情況下是通用的,像殲11B是空軍使用,殲11BH就是海軍航空兵使用,兩者大部分是一樣的,就是殲11BH要對機體進行防腐蝕、防鹽處理,塗裝也不一樣,殲10A和殲10AH也是一樣。空軍飛機塗裝一般為深灰色,而海航為白灰色。
大部分的海軍航空兵飛機都是空軍先裝備,後改進而來,研製上就是先滿足空軍要求。但是殲轟7和殲15是例外,殲轟7研製當初空軍和海軍就分別提出要求就是一機兩型,而殲15這是海軍專用艦載機。
但是美國就是不一樣了,美國海軍航空兵的定位比空軍差不了多少,機隊規模也是有上千架,完全有能力要求軍火商為自己定製戰機,所以美國的海軍和空軍戰機是不通用的,像美海軍航空兵的F14、F18等主力戰機在空軍就完全不裝備,空軍的F16、F15、F22也沒有在海軍航空兵服役。
而且據說美海軍航空兵對空軍很是不屑,要不是國防部強制性要求,海軍不屑於跟空軍使用F35,雖然是F35A和F35C,當年海軍還自己開發了A12攻擊機,由於技術超前,經費昂貴,計劃流產,才迫不得已使用F3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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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是海軍!空軍是空軍!\n海軍在作戰時候,有時候要求獲得制空權。但要求空軍來協助的話。得層層傳遞!等到空軍過來支援的時候,早以貽誤戰機了!\n所以各國給海軍配了海軍航空兵,(可以說成是海軍的空軍)。當海軍需要的時候可以不通過空軍方面而直接指揮!
空軍主要主要裝備:空優戰鬥機、戰略轟炸機、大型運輸機、電子戰飛機、空中預警機。\n陸軍航空兵主要裝備:武裝直升機、運輸直升機、強擊機。\n海軍航空兵主要裝備:艦載機(包括空優戰鬥機、反潛機、輕型...
隨談君
空軍和海軍的機型基本不通用,例如美國空軍主力戰機為F15、F16和F22,而美國海軍為F/A18等。雖然有些飛機看起來空軍和海軍裝備的型號相同,例如蘇30、陣風等,其實還是有細分差異,例如裝備法國空軍的是陣風B/C,裝備法國海軍的是陣風M等,一般在電子設備、機體結構上都有一定差異。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差異,主要是以下幾個原因構成的:
1.任務要求不同,例如相比空軍的蘇30MKK,海航的蘇30MK2除了制空任務外,還需兼顧對海搜索和反艦任務。
2.使用環境不同,海航飛機一般面臨高溼度、高鹽度的使用環境,在機體材料上需要特別考慮。而艦載機則更為特殊,一般還需要加裝著艦鉤、加固起落架和機體結構、機翼提供摺疊功能、自帶登機梯等。出於海上飛行安全考慮,艦載機一般採用雙發而不是空軍常用的單發等。
深藍防務
大多數的海軍飛機和空軍飛機是不通用的,因為海軍飛機和空軍飛機在使用條件、作戰要求等方面均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很多時候從設計開始都是完全不一樣的。
對於海軍戰機而言,體積和重量是一個十分敏感的數據。體積過大會佔據過多的機庫空間以及飛行甲板,導致戰機搭載量降低,因此大多數艦載機採用的都是摺疊機翼設計,有效提高空間利用率。同時,重量過大也會影響戰機能否在航母上正常起飛,比如俄軍的蘇33艦載機,為了正常起飛,就只能在滿油或者滿彈之間進行選擇。
而空軍戰機就沒有這麼多顧慮了,主要是以性能需要等指標進行設計的,對尺寸等數據並不敏感,畢竟常規陸上機場條件要比航空母艦好得多,自然也就沒有太多的顧慮了。
總的來說,就是海軍艦載機可以和空軍的飛機通用,其完全可以在常規跑道上進行起降和使用。比如美國的F18艦載機就被賣給澳大利亞和加拿大作為空軍戰機了,性能不受影響。但是空軍戰機是很難在海軍使用的,比如艦上起降就是一個巨大的問題,而且解決起來的難度也很高。
前沿陣地
這要分國家而言,對美國海軍而言,和空軍用一樣的飛機無異於自掉身價,通用是是萬萬不可能的。其他國家海空軍的分界線雖然沒有這麼明顯,但是在飛機的採購上還是有分歧的。
以殲轟-7“飛豹”戰鬥機轟炸機為例,殲轟-7立項時很明確,就是按照“一機兩型”的原則進行設計的,即海軍和空軍有各自的要求,雖然是同一架飛機,但是要分海軍型和空軍型。由於項目論證期間海軍和空軍存在一些分歧(空軍想要並列雙座、火控系統兼容精確制導武器的“飛豹”,海軍急需低空高速突防戰鬥機,串列雙座即可),空軍型殲轟-7的研發暫時被擱置。海軍型的殲轟-7在經歷諸多挫折之後最終於1994年先行裝備海軍航空兵。海軍大量裝備殲轟-7之後,空軍一看串列雙座其實也可以接受,再加上中國空軍急缺殲擊轟炸機,看著海軍的“飛豹”各種搶風頭也不是個事兒,空軍型的“飛豹”研製工作重新啟動,到空軍正式裝備空軍型的“飛豹”,已經是2000年之後的事情了,此時距離海軍裝備殲轟-7已經過去了6年多的時間。
由於使用環境的巨大差異,海軍飛機和空軍飛機在使用、維護上還是有一定區別的,比如海軍的飛機長期處於高溫、高鹽、高溼的環境中,機體需要進行防腐蝕處理,而空軍的飛機則沒有這個需求。另外,海軍的武器彈藥多為對海攻擊彈藥,空軍的則是對地攻擊導彈,火控系統和武器藉口會有所不同,這些因素共同導致了海軍和空軍的飛機不能共同使用。
軍機圖
主要性能上的要求是通用的,但是海軍和空軍在一些方面有所不同,空軍不強求短距起飛,但是海軍就追求有這個硬槓槓,海軍艦載機的機體強度比空軍的大,這樣海軍艦載機的自身航程就比空軍少一些別的就是一些程序性能不同了
不死貧道69525045
除非是小國海軍,大國的話,可以用一句網絡流行語來回答~臣妾做不到。
就好比日本二戰時候海陸軍不和一樣,各國的陸海空都是互相看不順眼,比如說國內陸軍常以老大哥自居,而海軍往往不屑一顧,空軍更是嗤之以鼻。當然,這種情況沒二戰日本那樣水火不容罷了。
所以,引申到裝備上更是如此。比如說防空導彈這一方面,雖說海空軍都裝備紅9防空導彈,但是海軍型號偏偏要在前面加個“海”字,在航空兵方面,海軍是絕對不允許空軍發射海軍的反艦導彈。
說到航空兵也是同樣,不僅直升機有專門的海軍型號,固定翼飛機更是不肯和空軍一樣。即便是引進俄羅斯的蘇30,空軍型號也是蘇30MKK,海航是蘇30MK2。所以,即便是海空軍都裝備了飛豹戰機,海航的飛豹也是以對海攻擊為主,空軍型號依然是對地攻擊。
當然,這僅僅是陸基飛機,艦載機海航更不會和空軍通用,因為艦載機除了要加上起落架之外,還要考慮到高鹽高溼度環境下機身扛腐蝕性。同樣由於艦載機考慮到加強摺疊翼以及自帶可收回登機梯的問題,機體要增加差不多一噸的重量。然而,這些問題都是空軍陸基戰鬥機不需要考慮的問題。
所以,即便是不考慮海空軍各自的面子,海軍和空軍也不會通用同一型號的戰機。
北洋海軍炮手
小國不說,光說大國,不通用。
先從技術上說,兩家的要求就不一樣,例如多用途戰機,空軍要求對地攻擊能力,海軍要求對海攻擊能力,因此所要求的環境、速度、航程等都有要求。艦載機更不用說了。
再從關係上說,各軍種間都有較量。二戰時的日本,陸軍航空隊就得不到零式戰鬥機,因為那是海軍的,美國海軍和空軍也沒有通用的機種,僅有一個至今還在互相吵鬧中的F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