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發放津補貼、報銷餐費等,一副大隊長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長江日報融媒體10月7日訊7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市紀委獲悉,因違規發放津補貼、報銷餐費等,一名大隊副大隊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徐守衛,201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1年2月至今任東西湖區新溝鎮街四大隊副大隊長。

徐守衛在任新溝鎮街四大隊副大隊長期間,分管財務審核工作時,對2014年7月大隊違規發放津補貼一事,負有直接責任;利用招商引資違規報銷菸酒費用;參與吃喝,多次違規報銷餐費;接受協稅企業老闆吃請等。

辦案人員介紹,徐守衛因違規發放津補貼、報銷餐費、接受宴請,揮霍浪費公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責令清退違規發放的津補貼。(記者王雪 通訊員丁陽 齊陽 徐亮)

條例原文

2003年12月31日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揮霍浪費公共財產,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四)有其他揮霍浪費公共財產行為的。”

第八十二條規定:“有其他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在財經方面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執紀者說

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下,仍有少數黨員幹部置黨規黨紀於不顧,把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報銷餐費等套上新“馬甲”、穿上“隱身衣”,其行為與全面從嚴治黨、馳而不息糾“四風”的要求背道而馳,最終難逃被追責。全市廣大黨員幹部要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持之以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身體力行守規矩、以上率下不越界,牢固樹立“公款姓公,一分一釐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的觀念,做到公私分明。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糾治“四風”要決心不變、力度不減、尺度不松。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四風”問題特別是隱形變異問題,加強執紀監督問責,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堅決剎住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吃請等不正之風,不斷鞏固和擴大糾治“四風”成果。(通訊員丁陽 徐亮 記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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