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拐賣兒童判死刑或無期徒刑,你覺得應該嗎?

公母山下


對於拐賣婦女和兒童的人,一旦被抓,證據確鑿,不用浪費太多人力物力,直接就地槍決!只有這樣,才能震撼那些喪盡天良的犯罪分子!一個婦女,一個兒童,關係著幾個家庭的生活質量,此惡行給社會,給N個家庭都帶來了毀滅性的傷害!試想,做這樣的事,帶來的經濟利潤可謂是無本萬利,法律方面不給予重判,沒有人跟錢多有仇,如果好吃懶做的人都心生惡念,都幹此勾當,被抓若只是失去行動自由幾年以後又獲得新生,跟獲得的金錢相比,這無疑是小KS,為絕了那些幹害人利己的勾當的人或是有此念想的人,只能是重判,槍斃!給世人一個警醒,勤勞才能豐衣足食,沒有捷徑可走!


金華127397685


雖然不止一次回答這種問題,但我還是不厭其煩地回答,因為人販子實在太可惡了,可以說是十惡不赦,對這樣的人,筆者以為,無論給予其什麼樣的懲罰都不為過。

關乎孩子的事情,可以說是牽動著所有家庭的心,一旦某地發生有關孩子的悲劇,大家的心情都是一樣悲傷難過,這就是同理心,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希望自己孩子無憂無慮、平平安安的同時,也希望其他孩子一樣如此!

所以,就這一點來說,人販子是全民公敵,如過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人人皆曰可殺!

雖然刑法規定,對於人販子可以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但是都有限定條件,而這種限定條件,都是以孩子受到了傷害為前提條件。我們期盼人販子受到嚴懲,但是卻不希望孩子受到傷害。

如果可以對拐賣兒童的犯罪行為實行一刀切,起點就是死刑或無期,這樣震懾力會更大,再通過實行買賣同罰,也就是說對收買兒童的人員,與人販子一樣處罰,雙管齊下,斬斷源頭,也許就可以達到天下無拐的理想境界了!


打虎拍蠅


死刑是人販子罪大惡極的必然結果,也是最大的解脫,也是對受害者最大的安慰,幹嘛無期徒刑?

無論人販子怎麼狡猾,也逃不過人民的審判,正義使者可能遲到,但是從不缺席。多行不義必自斃是真理。

死刑是對犯罪分子極大的震懾,是對社會穩定的極大支持。

社會穩定是國家穩定發展的基礎,嚴厲打擊黒惡勢力,打擊犯罪分子是維護國家穩定的基礎,是順民心,合民意的政策。

全國人民支持對人販子等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執行死刑。

人販子傷害兒童,傷害家人,傷害社會穩定,傷害國家安全,他們自絕於人民,自絕於社會,自絕於國家,死有餘辜!


自由飛翔YouGuKe


拐賣兒童和販賣人口是個世界性的犯罪和難題,尤其對於傳統觀念“傳宗接代”的貧困邊遠地區,買賣兒童現象,尤其是男童,是比較猖獗的。

目前我國刑法對拐賣兒童,量刑一般是分為三檔的。

輕的:一般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重的:有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特別嚴重的:有特別嚴重的情節,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僅對於嚴重情節以上的才會判處無期、死刑等。

法律上的嚴重情節一般指這8種情況:1.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2.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3.姦淫被拐賣的兒童(婦女)的;4.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兒童(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兒童(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5.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6.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7.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8.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從目前判刑的情況來看,只是對首要分子,拐賣3人以上的,暴力脅迫的,至被拐賣者重傷或死亡的,才會被判無期或死刑,並且有些還是死緩。

因此,有部分人覺得現在對打擊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判得太輕了,打擊力度不夠,應該不論情節統一死刑或無期,給予重刑打擊。

我能理解,大家對人販子的痛恨,尤其是拐賣兒童的。但無論情節輕重,一律一刀切的做法,不是法治作為啊。

個人覺得是可以在此罪裡,需頂格判刑,加大打擊力度,能夠死刑儘量判死刑,提高死刑的判決比例,以警示潛在人販子。

但恐怕要消除拐賣兒童的現象(犯罪),還需要做好三點:

一是加大被拐人員的破案力度,做到“兒童拐賣案100%破案”。

只有被拐的案件都破了,人販子知道犯案必會破案也會被抓,那他們就沒有僥倖心理去冒險犯罪了。

二是大力宣傳,讓人販子知道如果拐賣那是重罪,提高社會重視程度

同時加強對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密集區的兒童保護,對兒童拐賣案發生地,採取治安環境升級和強化工作,減少拐賣案件的發生。

三是提升身份信息的技術採集手段,嬰兒、兒童的信息保護和比對,可以更加高效。這樣能高效地篩選出並保護被拐兒童。


你對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判刑,怎麼看,有什麼建議,請在下面評論(留言)~


本人有16年的財法工作經驗,在主板上市公司做過高管、法律顧問,如有諮詢和交流,請加關注或私信。

左會計右法律的牛老實


|拐賣婦女兒童的判死刑或無期徒刑對,這樣做大快人心,雙手贊成,太可狠了,應該是殺無赦,太損了造成無數家庭的悲痛,極大的損失,這拐賣婦女兒童的人不能心慈手軟,出重拳打擊,制裁還社會一個清白。


姜德貴580


應該,應該,絕對應該。👍👍👍👍👍👍👍👍👍


手機用戶62722591811


對拐買兒童不分多少次!證據確鑿就槍滅。


木木79736087


必須槍斃


東山屹486


那就看國家想不想徹底杜絕拐賣人口的人。要想杜絕就是槍斃。一個不留。


用戶3768503023103


拐賣兒童給無數幸福的家庭帶來了無法用語言表達的痛苦!這些痛苦甚至是一輩子的。更有惡魔把這些兒童買去至殘,讓他們在街上去乞討。如果這樣的事發生在自己的家庭,你是怎樣的心態?因此只要證據確鑿買賣雙方都應嚴懲。執行槍斃,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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