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座一家四口集齊,爲什麼職能部門沒有有效的措施制止此類現象

繼霸座男、霸座女之後,霸座年齡上升,分別出現了老年霸座女和老年霸座男,一家四口,集合完畢。

另外,霸座還呈群體式發展,出現了“兩男”集體霸座的事件。霸座也開始跨區域發展壯大,香港地區也出現了霸座事件。照這個趨勢發展,是不是霸座要向國際進軍,向空、海領域發展?今後,要是再曝光出美英法德、瑞典等出現飛機霸座男、霸座女,航母霸座男、霸座女,相信大家都不會感到驚訝了。

霸座現象出現後,普遍是乘務部門現場處置不力,乘務員、乘務長、乘警等齊上陣,苦勸幾個小時,無果,甚至要靠旁邊的大叔揪住脖領,才將老年霸座男驅離座位,此時,兩小時的行程已經過半,讓不讓座,意義不大,但影響卻無比惡劣:職能部門的軟弱,公共秩序的破壞,個人權益的維護,道德良知的被踐踏,合同契約的被破壞,竟然在霸座行為中,顯得那麼的混亂,那麼的無助。


霸座一家四口集齊,為什麼職能部門沒有有效的措施制止此類現象

有人說,乘警只是苦勸,不使用暴力,是因為沒有執法權。這是多麼的無知,乘警是直屬公安部管理的鐵路公安,是國家的公務員,是沒有資格執法,還是沒有權力執法?是不能執行刑事、民事案件,還是不能執行行政案件?

還有人說,是怕引發集體圍觀,繼而引起擁擠、踩踏等集體事件,這是多麼的可笑。正常的維持秩序,都有各種預案,都是經過無數次培訓與演練,小小的一個霸座事件,處理不了,那還要這些公職人員做什麼?即使沒有培訓,沒有演練,沒有預案,香港電影總看過吧?執法現場,“所有人抱頭、蹲下,站在原地不動,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等等,演戲的都會,乘警不會?

還有人說,現場執法,被執行人情緒失控、急病發作、撒潑打滾,會出現傷亡。執法現場,都是兩人以上才能執法,一人執法,一人控制現場,當機立斷對被執行人依法處置,會出現什麼問題?即使不立即當場執法,在下一站強行帶下列車,交由站臺公安處理,能發生什麼大的衝突?公共秩序,不由乘警這樣的專業人員來處理,靠誰?靠老百姓嗎?那為什麼坐車要賣票,要收錢?出錢買了票,就等於簽定了合約,合約內容被侵犯,難道對方不採取補救措施?不承擔違約責任?

霸座一家四口集齊,為什麼職能部門沒有有效的措施制止此類現象

還有人說,霸座行為是道德規範範疇內的事情,處理於法無據,這就更可笑了。鐵路部門的法律法規、條例、管理辦法、規定,都不是依據?合約不受契約精神約束?

還有人說,乘警要文明執法,不然就是野蠻執法,輕則受處理,重則丟飯碗。公職人員行為規範,不作為、慢作為都是要受到處罰的,文明執法,不是消極不作為,這是紀律監察部門重點防範的對象,也會因此丟飯碗的。公職人員如果因為怕出事,都縮手縮腳不幹事,那會出現什麼樣的狀況?政府的職能不發揮,社會秩序就會大亂。

當霸座成為一種現象,已經不是人民網、光明網等官媒發聲批評就可以了事的了。相關職能部門,應該及時站出來,制訂明確的底線,嚴格執法,杜絕此類事件發生,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自身形象,而不是默不作聲,漠視公眾的聲音,任由違反規則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

霸座一家四口集齊,為什麼職能部門沒有有效的措施制止此類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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