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股票復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9月7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公司擬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北京環渤海正宏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新餘賽禾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新餘恆星創業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新餘瑞泰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和武漢密德龍商業諮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漢中科信維信息技術有限公司100%股權。公司於2018年9月8日披露了《關於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證券簡稱:樂通股份,證券代碼:002319)自2018年9月10日開市起停牌;2018年9月17日,披露了《關於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的公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實施過渡期後的後續監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指引(2015年修訂)〉》(深證上[2015]231號)等文件的相關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文件進行事後審核。

2018年9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關於對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組問詢函》(中小板重組問詢函(需行政許可)【2018】第 33 號)(以下簡稱“《問詢函》”)。公司在收到《問詢函》後,立刻組織相關部門、交易各方及各中介機構就《問詢函》涉及的問題進行認真地討論分析,並逐項核查落實。鑑於《問詢函》中涉及的問題較多,工作量較大,且需中介機構出具相關說明,截至2018年9月21日,公司及相關各方關於《問詢函》的回覆工作尚未最終完成。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延期回覆《問詢函》,於2018年9月22日披露《關於延期回覆深圳證券交易所重組問詢函暨繼續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8年9月25日開市起繼續停牌。

2018年10月8日,公司已協調各中介機構及相關各方完成《問詢函》回覆, 並披露了《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重組問詢函的回覆公告》及相關中介機構的核查意見。根據相關規定,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股票簡稱:樂通股份,股票代碼:002319)將於2018年10月9日開市起復牌。

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尚需待相關審計、評估工作完成後,再次召開董 事會、股東大會審議,並報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 以及最終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時間均存在不確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 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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