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霄鵬當年在女足的四宗罪到底是怎麼回事,是子虛烏有還是確有其事,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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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霄鵬當年執教中國女足,但是戰績不佳,在倫敦奧運會預選賽中被淘汰,無緣倫敦奧運會,李霄鵬隨即主動辭職下課。在隨後《體壇週報》的記者張衛撰寫了一篇《人禍摧花》的文章刊登在體壇週報上,隨後在網上被廣泛轉載,矛頭直指李霄鵬,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

可以肯定的說,“陪睡門”是子虛烏有的,以李霄鵬的人品是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情的。而且女足隊員韓端等都站出來力挺李霄鵬,足可見所謂的“陪睡門”只是記者杜撰出來博眼球的文章。李霄鵬在這一事件中表現的很低調謙虛,並沒有什麼過激的反映,而是僅僅回覆了媒體8個字,“看深層次,保持心態”。這符合李霄鵬一向的做事風格。

張衛在文章中直指李霄鵬的四宗罪,罪行一,不準隊員吃榴蓮。罪行二,要求隊員陪教練喝酒。罪行三,李霄鵬存在於足協國管部主任曹景偉的權錢交易才上位主教練。罪行四,“陪睡門”。張衛指出李霄鵬的這幾宗罪最後都被證實是子虛烏有的。

張衛也出面解釋,稱他的這篇文章不是針對李霄鵬,而目的是在於批評中國足協。也從側面在向李霄鵬道歉。

李霄鵬是中國足壇位數不多的人品球品俱佳的球員,他雖然當年執教中國女足失敗,但是他的人品是不容懷疑的。他現在又東山再起,本賽季帶領山東魯能獲得了優異的成績就是對他做好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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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情已經過去7年了,當時的《體壇週報》常務副總張衛基本上是以大字報的形式批判李霄鵬,推出《人禍摧花》系列連載,四大罪行分為三個部分,分別是《一顆榴蓮引發的權力清洗》、《不陪酒?除非你想離開國家隊》、《“曹氏鄉黨”魂附國字號》。

罪行一:一個榴蓮搞定溫麗蓉

說李霄鵬制定了不許吃榴蓮的規定,對吃榴蓮的張豔茹和於雅慧罰款3萬,副領隊溫麗蓉也被足協領導批評,權力被邊緣化,隨後又離開國家隊。

點評:溫麗蓉是什麼人?女足巔峰時期的大佬,一個榴蓮就這麼趕走了她?你不覺得他太小兒科了嗎。實際上,溫麗蓉離開是自身身體原因有問題。另外,這個不準吃榴蓮的規定,是李霄鵬上任前女足就制定的政策,被處罰的兩人,於雅慧可是李霄鵬在山東隊的嫡系。

罪行二:酒精考驗度

說李霄鵬把女足姑娘們喝不喝酒當成衡量是否和教練們一條心的重要標準。教練讓你喝,你必須喝,不喝,除非你想離開國家隊。

點評:或許很多職場裡是這麼個情況,領導讓你喝,你必須得喝。但是在國家隊裡,你說讓酒精來考驗忠誠,這個就沒意義了。如果當年有這麼個情況,說球員們不敢說,那過去這麼多年了,怎麼還沒有一個女足姑娘們站出來揭發?

罪行三:陪睡換來全勤獎

說某些球員只要願意陪睡教練,就不算出出勤也是全勤,一次集訓後點評全勤獎時,一個緋聞女主角獲得全勤獎引發了不滿。有球員抱怨:“我敢打賭,這次咱們評的全勤獎肯定不是指白天訓練,而是TMD夜裡……”

點評:那個時候,女足每天的訓練補貼是300元,就算你全勤了,一次集訓下來也比其餘隊友們多個幾百元而已啊。為了這點錢就去主動獻身,你覺得可能嗎?而且,張衛這樣去侮辱姑娘們,不覺得可恥嗎?

罪行四:權錢交易利益交換

說李霄鵬和國管部主任曹景偉利益交換以及權錢交易。

點評: 曹景偉是山東人,李霄鵬也是山東人,都是山東人,你不能隨便扣上一個他們倆就有交易的帽子啊。

實際上,除了這一次外,張衛曾經在接受一次採訪時說過:“李霄鵬根本不行,當球員的時候也不行,現在的教練組根本不瞭解女足。”後來,對於張衛的說辭,李霄鵬只表示:“看深層次!保持心態!”

再後來,張衛做出回應,稱自己不是針對李霄鵬,而是針對那屆足協領導班子的時政方針所存在的問題而已。


喬麥@魯能


呵呵,此事已經成為懸案!到底是怎麼回事,只有當事人明白。真假不知道,當時李霄鵬沒有反擊,且沒有接受採訪這是確實的。當時在中國女足倫敦奧運會預選賽失利之後,李霄鵬宣佈辭職,隨後他的好朋友郝偉接任,並且帶隊殺進了加拿大女足世界盃,且進入了八強。

兵敗之後,常年關注女足的《體壇》記者張衛在其子刊《足球週刊》上發表的《人禍摧花》。當時內容非常火爆,因為沒有當事人的回應此事最終不了了之。文章到底有多少真實性?你不能全信也不能不信,記者沒有在隊內開會,也不是當時酒桌上的當事者,所有的一切都是經過相關人士的描述,其間是不是有演繹和誇張你是無法確定的。其實作為常年跑女足的老記者,張衛能以實名的方式發表文章,就證明了其與之對戰的決心。作為記者發出這樣文章也是有心理準備打官司的,他一定是有一些證據的。不過,李霄鵬並未應戰,以隱忍和躲避,讓人們基本忘記了此事……這是一個化解矛盾的好辦法。此後,張衛也正式離開一線,轉做“體壇”的經營方面工作,職務是副總經理。在此之後,張衛還寫過一篇中超公司的“商業糾紛”,就是雷曼光電贊助中超涉嫌違規操作的稿件,引起過軒然大波,但最終也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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