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歡樂谷鬼屋遊玩被「鬼」嚇到,磕破額頭縫了三針……該誰賠?

國慶長假要玩就要玩得盡興

進鬼屋尋找一下刺激也是不錯的選擇

不過近日有膽小的市民

在歡樂谷的鬼屋裡玩傷了!

近日,深圳市民李先生向記者反映,10月4日他的家人在歡樂谷鬼屋遊玩時因受到驚嚇,導致額頭磕碰,送往醫院縫了三針。而後續的事情更讓他非常氣憤!

女子歡樂谷鬼屋遊玩被“鬼”嚇到,磕破額頭縫了三針……該誰賠?


女子歡樂谷鬼屋遊玩被“鬼”嚇到,磕破額頭縫了三針……該誰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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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屋遊玩致額頭磕碰

李先生告訴記者,受傷的是他的妹妹,今年21歲,10月4日和兩個同齡的親戚到歡樂谷遊玩時受傷。事發時他正在十幾公里外的京基100吃飯,接到家人的電話稱妹妹在鬼屋因受到驚嚇額頭被磕碰到了。

女子歡樂谷鬼屋遊玩被“鬼”嚇到,磕破額頭縫了三針……該誰賠?

“當時他們先在歡樂谷的醫務室處理了一下,但覺得傷勢比較嚴重,還是要送去醫院處理”。李先生稱,自己當時一直沒來得及趕到歡樂谷,就在電話裡委託歡樂谷的工作人員將家人送到醫院,但歡樂谷工作人員不同意。

李先生隨後就報警了,沙河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後,歡樂谷工作人員才陪同家人前往華僑城醫院。

之後李先生也趕到了華僑城醫院,因為額頭受傷,妹妹在醫院縫了三針,“其它方面檢查了都沒什麼大問題,但我最氣憤的是他們的處理態度”。

女子歡樂谷鬼屋遊玩被“鬼”嚇到,磕破額頭縫了三針……該誰賠?

歡樂谷怎樣的態度

惹怒了當事人呢?

我們接著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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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樂谷不送院、不還病歷、

拒支付美容費,惹怒親屬

歡樂谷的工作人員同意賠付醫藥費,也願意報銷後續幾次的換藥費,但當李先生提出要從工作人員手上拿回妹妹的病歷以便後期換藥治療時,卻遭到了拒絕。“他們和我說,要想拿回病歷就要把醫藥費還給他們”。

同時李先生還告訴記者,因為不確定妹妹的額頭會不會留下傷疤,所以他提出如果後續需要做傷疤修復的項目,歡樂谷也要進行賠付,但這一要求卻被歡樂谷拒絕。

那麼歡樂谷是出於什麼理由

不滿足當事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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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樂谷稱第一時間已協調處理

就此事,記者聯繫了歡樂谷相關負責人。

歡樂谷方面稱,客服員在接到遊客求助後,已第一時間趕至現場並用運營車輛將遊客送至醫務室處理。

① 關於工作人員不陪同前往醫院——遊客有兩家屬陪同

相關負責人稱,因遊客有2名家屬陪同,且傷口已做處理,客服員建議遊客自行前往醫院治療,待治療完畢後報銷醫療費用。

警方介入後,客服員便陪同遊客前往華僑城醫院治療,並全程跟進,繳納醫療費用。診斷結果為:前額部裂傷,CT檢查一切正常。“客服始終以解決問題為導向,跟進了事件全過程”。

關於李先生所質疑的“工作人員不歸還病歷本”的情況,歡樂谷方面解釋稱,為便於後續理賠,此類事件治療全程由客服員一對一專人跟進,病歷及診斷書由客服員專人暫為保管,並在後續每次治療中由客服員攜帶前往醫院跟進進展。

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最終,客服員也以拍照形式將病歷本發給了李先生,並表示後續會跟進整個治療過程,支付相關理療費用。“李先生表示不接受並情緒激動,最終決定前往沙河派出所進行第三方協調”。

③關於不賠付美容費——無事實根據

歡樂谷方面稱,協調現場,歡樂谷提出承擔後續相關治療費用,但李先生堅持要求歡樂谷承擔美容(修復)費、誤工費1500元(最終金額按實際情況確定),調解最終未達成一致。

歡樂谷方面表示,“從事發開始我方就主動提出支付全部治療費用並承擔合理誤工費因遊客提出的支付美容(醫療)費用要求無相關事實依據,所以未同意此要求“。

根據法律規定

雙方哪些要求和做法是合理的呢?

哪些又是不合理的呢?

看看律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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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法:

是否賠付美容修復費用需參照醫囑

針對李先生遇到的事件,廣東德納律師事務所的譚順城律師分析稱,李先生的妹妹在歡樂谷遊玩時受到人身損害,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要求歡樂谷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①法律未明確規定園方有陪同遊客去醫院的義務

至於歡樂谷工作人員有無法律義務帶遊客前往醫院,譚律師表示,法律對此未作明確規定,李先生的妹妹僅是輕微傷,並未喪失行動能力,法律未強制規定歡樂谷工作人員有陪同遊客前往醫院治療之義務。

②是否支付美容費需參照醫囑或司法鑑定意見

關於李先生提出的支付美容(醫療)費用,應根據醫囑或者司法鑑定意見確定的必然發生的費用據實結算,若醫囑或者司法鑑定意見確定需要進行美容的,則歡樂谷有義務向遊客支付美容費用,否則,歡樂谷有權不予支付美容(醫療)費用。

③病歷為遊客所有,園方無權保留

此外,譚律師還提到,病歷及症斷書記載的是遊客的病情資料,遊客是該病歷的所有者,對病歷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益。在未得到遊客同意的情況下,歡樂谷無權保留,應將病歷及症斷書退還給遊客。

④遊客被侵權要合理維權,經營者要敢於承擔責任

譚律師建議,遊客出行時應注意安全、提高法律意識,在權利被侵犯時應理性維權,切莫通過胡攪蠻纏或者非法手段尋求權利救濟,“否則,也極有可能向他人承擔法律責任,難免得不償失”。

同時他也建議,旅遊經營者應注重自己的服務質量,在出現問題時不應逃避,及時與遊客溝通,積極解決問題,敢於承擔責任,創造良好的旅遊環境。

來源:法制晚報,深圳大件事、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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